2006年10月28日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正式签订《厦门市农村住房统保协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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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865
事件名称: 2006年10月28日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正式签订《厦门市农村住房统保协议》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42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10月28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10月28日,厦门市民政局受市政府授权,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正式签订《厦门市农村住房统保协议》,各区民政局也分别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所辖支公司签订各区的农村住房统保协议。根据协议,从2006年11月1日起,厦门市的农村住户获得由政府买单的住房保险。这项保险试点3年,政府每年为每个农村住户支付10元保费,为全市221279户农村住户的住房投保,投入保费221.279万元,累计保险金额22.1279亿元。参保的农户在保险期内因灾害造成的房屋损失,每户将得到最高1万元的限额赔偿。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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