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0日厦门市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为同安工业园区通用厂房提供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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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857
事件名称: 2006年4月10日厦门市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为同安工业园区通用厂房提供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42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4月10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4月10日,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为同安工业园区通用厂房提供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成为全国首例开发商为通用厂房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拟入驻企业已达178家,投资总额约85.4亿元。项目建设方同安建设局与人保财险达成保险协议,人保财险公司为同安园区首期一批的29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通用厂房承保风险保障总保额1.65亿元,随后还为首期二批和7号地块的58栋建筑承保工程质量保险约3亿元。依据保险条款,投保标的以每幢厂房为单位,保险金额按工程造价计算,保险期限为10年,自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之日算起。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发生条款列明的质量事故造成建筑物的损坏,对建筑物具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受让人,可向承保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的费用。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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