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厦门市兴业银行推出“月供宽限期”和“自主循环贷”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801
事件名称: 2006年11月厦门市兴业银行推出“月供宽限期”和“自主循环贷”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41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11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11月起,所有向兴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只要采用按月还款方式,均可享有“月供宽限期”特色服务,宽限期从每月固定还款日至当月末,最长可达10天。在宽限期内任意时间还款都属于正常还款。除提供“月供宽限期”以外,兴业银行还推出“自主循环贷”业务。客户申请的贷款额度经银行核准之后,即可凭兴业理财卡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机支用贷款,也可以通过POS机进行消费,借款与还款不仅完全自助,而且可以多次循环,操作方式非常轻松简便。在贷款额度到期前,客户在理财卡中存入的资金都将自动先用于归还贷款本金,免去逐笔申请、逐笔归还的繁琐手续,真正地做到随借随还,满足了客户的融资需求,并且相比一般贷款效率更高、资金使用更灵活。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厦门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