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1日厦门市三部门联合出台鼓励企业应诉反倾销政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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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692
事件名称: 2006年6月21日厦门市三部门联合出台鼓励企业应诉反倾销政策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37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6月21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6月21日,市财政局、市贸发局、市经发局联合出台《厦门市反倾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目的是为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进出口公平贸易的正常秩序,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各类贸易救济措施,支持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资金的使用范围界定为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和行业中介机构等。资金主要用于表彰积极参加应诉与申诉贸易救济措施的企业和行业中介机构;支持企业和行业中介机构就各类贸易救济案件而进行的交涉、游说、抗辩及参加听证会等活动;举办或参加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培训和专题调研等活动。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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