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正式为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称号的“大清厦门一等邮局”立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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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645
事件名称: 2006年2月1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正式为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称号的“大清厦门一等邮局”立碑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36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2月15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2月1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正式为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称号的“大清厦门一等邮局”立碑。“大清厦门一等邮局”旧址即今海路50号海后邮政楼,已经历一百多年的历史。厦门官办邮政开办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时称大清厦门邮务总局。1914年改设厦门一等邮局。1928年,邮政总局核定厦门一等邮局为一等甲级邮局(1931~1935年一度改称思明一等甲级邮局)。1949年10月21日,厦门市军管会接管厦门一等甲级邮局,成立厦门市邮政局。其后与电信几经分合,1998年10月28日厦门市邮政局第三次独立运营。厦门海后邮政楼于2002年12月31日按原貌风格修缮竣工,2004年11月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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