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翔安区推行丧事简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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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460
事件名称: 2006年翔安区推行丧事简办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31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
发生地点: 翔安区

事件描述

2006年初,区委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联合发出丧事简办倡议书,大力提倡生前孝顺,反对死后厚葬。随即以区委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名义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丧事简办”的通知》,提出“五个禁止”:禁止雇请鼓乐队、西乐队、“地脚戏”、舞狮队等;禁止丧葬队伍游街;禁止火化后土葬和预选“活人墓”;禁止铺张浪费,提倡以“三菜一汤”接待亲友;禁止大张旗鼓做“七天”和“四十九天”等。经过一年的督办落实,丧事简办逐步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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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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