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厦门市提高部分民政救济(救助)对象生活费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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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791
事件名称: 2007年6月1日厦门市提高部分民政救济(救助)对象生活费标准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577.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6月1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6月1日起,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南山疗养院和同安皮肤病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负责供养的孤寡老人、孤儿、精神病人以及麻风病人等特殊群体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315元提高到415元;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伙食费标准每人每月从159元提高到210元。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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