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起厦门市工伤保险抚恤金可一次性领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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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784
事件名称: 2007年6月起厦门市工伤保险抚恤金可一次性领取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56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6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6月起,参加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的职工如果不幸因工伤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以自由选择按月领取或一次性领取抚恤金。至年底,厦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有80多万人,以往工伤保险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只能选择定期发放,此次增加抚恤金领取方式,既满足了工亡职工家属的实际需要,又保障了工亡职工的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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