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季开始厦门市率先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628
事件名称: 2007年春季开始厦门市率先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50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从春季开始,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免除对象包括在公办学校就学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受益学生20多万人,全年免除学杂费4578万元。此外,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继续得到较好落实,受益学生1万人,资助金额达250万元。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厦门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