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0日厦门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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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594
事件名称: 2007年10月10日厦门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49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10月10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10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厦门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经过新一轮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的城市中,筛选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代表性且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城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近年来,厦门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卓有成效的政策和措施,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政策法规制定、激励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取得成效,受到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好评与肯定。1999年,厦门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是全国第一批被列入“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的城市之一,也是福建省第一个被列入的城市。2002年,厦门市再次被列入“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2004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厦门市由原“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转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6年12月,厦门市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试点城市考核验收。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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