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厦门市承保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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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475
事件名称: 2007年8月9日厦门市承保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45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8月9日
发生地点: 厦门宾馆

事件描述

2007年8月9日,厦门市第二轮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签约仪式在厦门宾馆举行,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将从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为厦门市近60万名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承保。在每个医保年度里,参保人员一旦发生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个人只要自付10%,剩下的90%由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赔付,赔付的最高限额是16万元。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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