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起厦门中行推出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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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409
事件名称: 2007年4月27日起厦门中行推出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443.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4月27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自2007年4月27日起,厦门中行推出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凡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均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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