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国家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批准同意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开展不良品退运项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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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301
事件名称: 2007年10月国家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批准同意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开展不良品退运项目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39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10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10月,国家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批准同意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开展不良品退运项目,即在其保税仓库内开展退运商品检测维修业务的试点工作,使企业实现“无理由退货”承诺下对退货商品最大限度的回收和再利用。该项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属首创,并被列入海关总署支持“海西”建设的扶持项目。截至2007年12月,已有两批货物共计10个货柜140吨货物到港。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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