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7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允许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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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1965
事件名称: 2007年9月27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允许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5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9月27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9月27日厦门市市中级法院率先在全省实行死刑犯会见亲属制度,让死刑犯在行刑前见上亲属最后一面。此举是该院继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被告人出庭戴头套、被告人有权选择出庭时着装等系列措施后推出的又一项人性化举措,对保障死刑罪犯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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