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日海关总署新制定的《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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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1909
事件名称: 2007年10月1日海关总署新制定的《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45.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10月1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10月1日海关总署新制定的《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进入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游客,每日可购买的台湾商品价值限额从原先的人民币1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可包括4条(800支)以内的香烟和4瓶酒精度在12度以上的酒类商品。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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