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技术监督制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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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1597
事件名称: 2007年5月30日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技术监督制度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3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5月30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5月30日厦门市质安站出台《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的暂行规定》,这是国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技术监管制度的首创,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备设置要求及配置作出具体规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防火灾能力,改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缺乏,且设备落后,火灾初期自救能力低等状况。 该暂行规定要求: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并对系统的配置和设备的选择作出具体规定,施工现场要有自救设备,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应设一个带卷盘的消火栓。系统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使用塑料管,主管口径应大于或等于100毫米,并沿外墙柱敷设。系统最高点应安装一个压力表,总进水口加压设备出口应安装止回阀,加压设备可采用潜水泵、离心泵。水泵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高层水泵电机应考虑降压启动。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可考虑分区设置。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同时对系统的维护管理也作严格的规定。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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