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8日厦门市岛外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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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1571
事件名称: 2007年10月28日厦门市岛外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02.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10月28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10月28日岛外4个区2007年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办法出台,补助标准按岛内现行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的80%执行,即人均安置面积标准为10平方米居住面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补助标准:一人户16元,二人户14元,三人及以上户12元,每户每月租金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720元。租金补助资金从市财政每年划拨的廉租住房专项资金中列支。今后如遇租赁市场住房租金有较大变化时,将适时调整租金补助标准。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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