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中旬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建成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系统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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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1567
事件名称: 2007年1月中旬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建成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系统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0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1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1月中旬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的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系统在建行厦门市分行系统内试运行成功。随后,又在受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兴行等6家银行推出住房公积金同行内逐月自动还贷和跨行逐月自动还贷业务,还贷种类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办理逐月自动还贷手续后,受托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授权,每月直接从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用于还款的代扣账户内,用于归还贷款本息,职工不必每年到公积金中心、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审核及划转资金手续。这项便民利民措施为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开创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之先河。截至12月31日,全市有1.7万多名职工办理了逐月自动还贷。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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