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日厦门市反家庭暴力庇护站设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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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1331
事件名称: 2008年4月3日厦门市反家庭暴力庇护站设立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9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4月3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4月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等部门在市救助管理站设立“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启动反家庭暴力庇护工作。根据庇护站的管理规定,受救助对象为厦门本市户籍人口、遭受严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生活陷入困境,自愿要求庇护的妇女或儿童受害者。要求庇护的妇女,应持有关证明手续和身份证明,向市妇联或民政局提出申请。庇护站提供7天以内的免费食宿,庇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需要延长的,应经厦门市妇联批准。至年底,已接收2名家庭暴力庇护者。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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