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保费扶持延伸到进口领域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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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884
事件名称: 2008年4月《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保费扶持延伸到进口领域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37.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4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4月,市贸发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在保持原有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的同时,把保费扶持延伸到进口领域,同时还增加对企业调查国外贸易方资信所发生费用的扶持以及对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进行扶持,市财政扶持资金也提高至2790万元,增长128.5%。对进口信用保险的扶持、对企业调查国外贸易方资信费的扶持和对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的扶持均为当年首创,其中进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20%,资信费扶持50%,信保项下融资贴息2.34%。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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