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厦港拖10号”获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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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828
事件名称: 2008年9月“厦港拖10号”获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19.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9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9月,“厦港拖10号”被交通运输部和共青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这是中国东南沿海及福建省第一艘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港作拖船。厦门港与韩国平泽港结为友好港口2008年9月10日,厦门港与韩国平泽港签署友好合作协议书,双方同意在航线开辟、管理经验、信息及人员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发挥两港的优势,推动厦门市与平泽市两地经济的发展。厦门市市长刘赐贵、副市长潘世建与韩国京畿道副知事安良镐、平泽市副市长朴柾梧出席签署仪式。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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