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海沧区新阳街道辖区东方高尔夫球场边(蔡尖尾山)发生山林大火、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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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584
事件名称: 2008年2月海沧区新阳街道辖区东方高尔夫球场边(蔡尖尾山)发生山林大火、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1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2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

事件描述

2008年2月,海沧区新阳街道辖区东方高尔夫球场边(蔡尖尾山)发生山林大火,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海沧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一线指挥。海沧区人武部接到通报后,立即行动起来,先后组织海沧区民兵应急分队3批共200余人,赶赴火灾现场,全体指战员历经5个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扑灭山火,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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