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厦门市海事法院大要案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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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553
事件名称: 2008年5月厦门市海事法院大要案审理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1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5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5月,厦门海事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英国伦敦临时仲裁庭作出的关于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与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选择权协议纠纷一案的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这起涉案标的金额高达3.7亿元人民币的大案的审结,不仅是我国法院第一次以缺员仲裁庭裁决违反仲裁程序为由对外国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也是伦敦海事仲裁裁决第一次因此而在国外被拒绝承认和执行。该案中,作出仲裁裁决的两名英国仲裁员是世界著名仲裁专家,为外方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国内5位教授也均系我国相关法律学科的领军人物。面对这种情况,厦门海事法院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组成专门合议庭,查阅了荷兰海牙国际法院图书检索数据库、英国劳氏法律报告数据库、美国法律法学数据库、联合国托管图书馆藏资料库有关资料等,研究、翻译、整理了近500万字的中英文专著、论文、案例和英国仲裁法的背景资料等,在此基础上,依据联合国《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经过两年艰苦努力,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于2008年5月依法作出该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裁定。该案的成功审结,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平正义,充分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的权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此专门通报表扬。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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