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9日厦门市沃尔玛厦门分店签订集体合同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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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401
事件名称: 2008年8月29日厦门市沃尔玛厦门分店签订集体合同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7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8月29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8月29日,厦门沃尔玛集体协商机制正式确立,沃尔玛在厦2家分店工会首席协商代表与公司首席协商代表在《集体合同》上签字。该集体合同的期限为5年,在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期限和终止等方面进行约定。双方并约定2008年和2009年的全日制员工工资分别比上年度平均增长8%,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12月底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行政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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