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4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市中级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宣布对强奸犯彭登的终审宣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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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170
事件名称: 2008年9月4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市中级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宣布对强奸犯彭登的终审宣判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3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9月4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9月4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市中级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宣布对强奸犯彭登的终审宣判。会后,彭登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2007年6月16日,彭登在厦门机场附近强暴3名女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市民强烈愤慨。同年7月19日,彭登在福州落网。经查,彭登还曾犯下另外3起强奸猥亵幼女的案件。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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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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