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至17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组对厦门市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复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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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051
事件名称: 2008年7月14至17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组对厦门市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复查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3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7月14日
结束时间: 2008年7月17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7月14~17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组对厦门市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复查。复查主要采取随机暗访、网络调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整体观察等形式进行。复查工作以新颁布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通过严格的考察和严谨的打分,得出各城市复查测评的分值。同时,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作为文明城市复查的一个单独指标,按照公共文明指数占10%、复查测评成绩占90%的权重,计算分数。厦门市的复查测评得分为99.26,公共文明指数得分为96.17,总分为98.95。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布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结果,厦门市在首批10个全国文明城市(区)中,以总分98.95的成绩名列第一。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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