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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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1020210000038
机构名称: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352.pdf
起始时间: 1985年

机构描述

该公司创办于1985年,现拥有1家控股上市公司、5家全资子公司及6个配套厂和21家合资企业。公司注册商标“XOCECO厦华”于2000年9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厦门市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厦华集团目前名列中国电子信息百强第16位,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基地,拥有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一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在美国硅谷、欧盟等地设有研发机构,使公司技术开发延伸到海外,更有效地跟踪、吸纳国际上最新的技术动态。厦华公司行销服务网络遍及世界五大洲119个国家和地区,20多年来,累计出口量占全国彩电同期出口总量的三成以上,是中国最大的彩电出口企业之一。据统计,全世界每卖出100台平板电视就有4台来自厦华,厦华也因此成为当今中国唯一跻身全球八强的国产平板电视厂商。2006年销售收入比增34%,利税合计比增143%。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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