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朝选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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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0020210000082
人物姓名: 洪朝选
人物异名: 字:汝尹;又字:舜臣;号:芳洲;别号:静庵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542.pdf
出生年: 1516年
卒年: 1582年

传略

洪朝选(1516~1582年) 字汝尹,又字舜臣,号芳洲,别号静庵,同安县人。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中举,嘉靖二十年中进士,历任户部主事、吏部郎中、四川按察副使、广东右参政、山西左参政、太仆寺少卿、都察院右佥都御吏、右副都御吏、刑部右侍郎等职,授通义大夫正三品秩,曾代署刑部尚书。他在南京户部主事任上,凡事善于规划,征税度课,盈额而止;开放桥梁渡口,督放粮储,百姓广受恩惠,称他为“洪佛子”。在西蜀督学时,他端正学风,统一文体,执法严明,大公无私。其后在广东、山西任上,均有政绩,获得百姓称颂。严嵩当政时,一直受排挤,严嵩势败后,他从山西被召回京,上疏论治安防范,有理有据,确凿可行。在山东巡抚任上,他整顿吏治,均平徭役,严禁额外科课,查办王府官校侵夺民田,治理黄河,百姓感恩称颂。明隆庆三年(1569年),因坚持依照国法,公正严明办理辽王朱宪节“谋反”案,免其死刑,为狭私报复的宰相张居正迫害,将其罢官回乡,罗织罪名,迫害致死。明万历十五年,朝廷降旨昭雪,钦赐祭葬于同安。万历皇帝在《谕祭文》中赞其“抚雄镇而随迁有声,握大狱而持法不挠”。他治学严谨,精于理学,有《芳洲摘稿》、《归田稿》、《续归田稿》、《读礼稿》、《静庵集》等著作传世。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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