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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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1020210000129
图表名称: 2008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
起始页: 0227.pdf
结束页: 0227.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责任者: 温一鹤
分类号: D624.5
关键词: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 人事任免

内容

时间 会议 任免人员 1月11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 任命田兴玉为厦门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李涛为厦门海事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3月27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 任命李志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丁丽贞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洪永裕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5月30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 任命郭勇毅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朱子鹭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郭振家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郑栅洁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宏愿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郭恒明的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7月30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 任命戴静、尹华勇、黄书雄、周建国、丁国胜、黄水龙、孙天赞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吴华峰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李志远辞去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9月23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 任命郑一琳、王肖东、周红岩、邱一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灵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陈锦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江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朝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郭福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骆炎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刘友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免去洪志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王灵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陈锦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陈朝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郭福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江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刘友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黄应生的市市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2月5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会议 任命康涛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于珍凤、李永军、林志明、林建木、苏玉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王达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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