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和儿童问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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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583
颗粒名称: 妇女和儿童问题
分类号: D669.5
页数: 4
页码: 566-5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妇女和儿童问题情况。其中包括家庭教育情况调查、中学生心理问题调查、独生子女调查、中小学生消费调查、家庭暴力问题调查、厦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评估等。
关键词: 2005年 厦门市 妇女和儿童问题

内容

【家庭教育情况调查】 据市妇联的调查,目前全市未成年人存在不良思想道德主要表现为:沉迷网吧、游戏机。此项约占被调查对象72%,居首位;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缺乏责任感,合作意识较差。此项约占被调查对象59%;贪图享受、攀比摆阔,缺乏挫折感。此项约占56%;精神空虚,行为失范。调查发现,部分孩子竟然不知道何为“爱国主义”、何为传承万代的中华美德、何为理想追求,精神的空虚导致个别未成年人的行为失范,甚至走向违法犯罪。调查发现,未成年人存在的不良思想道德,在很大程度上与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家长对未成年人行为起到无意识的负面示范作用。此项约占被调查者的80%,是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最大问题。
  2.家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不得法。此项约占被调查对象的69%。主要问题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讽刺挖苦、打骂体罚;缺乏平等沟通,以长者自居,我说你必须听,我打你不能还手;父母不懂得孩子在想什么,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无法与孩子沟通思想,协调行为;望子成龙,期望值过高,给予孩子过大的压力,不考虑孩子的特点兴趣。
  3.家长不重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此项约占被调查者的68%。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压力下,应试教育的过分功利主义使家长重分数、轻德育,重物质享受、轻吃苦锻炼,重体魄、轻心理,重抚养、轻教育等等。 (来源:《厦门日报》2005-12-17)
  【中学生心理问题调查】 由厦门市教科所心理学研究室主任胡胜利承担的“中学生归因方式对身心健康的影响及干预研究”,是一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该项研究对4058名中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了调查,并立足于学生如何寻找各种行为结果和事件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如何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在此基础上,再来探寻解决问题之道。据了解,这个调查的有效样本,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受访的中学生从初一到高三各年段都有。此前,国内也有心理学专业人士做过类似调查,但取样人数都在2000~3000之间。
  根据初步研究成果表明,女生心理问题比男生多。包括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的10多所不同类型的学校在内,接受调查的结果表明,分别有16.7%的女生和15%的男生存在不同症状的心理问题,其中“敌对”占8%,强迫(行为)7.4%,人际关系敏感5.8%,抑郁4.7%,偏执4.2%,焦虑3.9%,女生的问题比男生多出近两个百分点,二者的比例折合为15.8%。结果还表明,初中生有不良心理症状反应的占14%,而高中生则达19.3%。在对诸如“自己最不开心的一件事情”等“负性事件”调查中,52.47%的学生把原因归结为自己造成的,24.3%认为是“别人有意造成的”。44.7%的学生认为“这些事情已长期存在”,66.2%认为“这样的事在谁身上都会发生”,58.2%认为“它们已影响到生活各方面”,58.4%认为“问题的原因是可以改变和控制的”。这些“负性事件”,绝大部分集中表现在考试成绩不好、被误会、被批评、与父母吵架、“老师说我无药可救”等方面。
  研究表明,传统的教育强调“出现问题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其实这不尽合理。如果学生把原因都归结于自己,而且形成相对稳定的潜意识,就势必产生抑郁、自责等心理问题。如果把不好、不开心事的原因归结于别人有意造成的,则容易产生“人际关系敏感”、“敌对”等问题。此外,“归因方式”还包含一个“控制性”的维度,即针对一些行为和现象,自己能不能改变它。“能,自己的压力就会减少很多”。但是,也要避免另一种“能”的情况,那就是为了控制,让自己长期处于忍耐、忍受的状态下,这样会对未来失去信心。因此有必要对学生进行归因训练。而对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改善,重点应放在学生自身合力的激发上,也就是说,必须在引导和训练上下工夫。 (来源:《厦门晚报》2005-12-09)
  ·小资料·
  归因 归因在学术上的定义是指,人们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结果进行分析,指出其性质或推论其原因的过程。它是很普遍的一种社会认知现象。而归因方式则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结果的原因的一般看法,它是个性特征的一部分。
  【独生子女调查】 2005年9月,印尼雅加达大学教师李安吉来厦门进行独生子女专题调查,他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厦门大学内来自福建各个城市的独生子女,时间历经五个月。调查结果如下:
  1.独立自理能力不差。许多人认为,现在中国的独生子女是被宠坏了的一代,自理能力特别差。但李安吉调查认为,目前福建各城市20多岁这一代的独生子女独立性不差,独立自理能力也并不比非独生子女差。在李安吉调查的143位独生子女当中,有20%以上在大学期间有兼职工作,他们以自己的收入减轻父母的负担。这样的比例虽然比欧美等发达国家低,但远远高于印尼大学生兼职的比例。除了生活上能够独立外,这些受调查的独生子女多数孝顺父母和有较强的家庭责任感。95%以上的独生子女表示将在工作后每个月给父母钱,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80%独生子女表示,大学毕业后不愿意到外省工作,主要原因是离家太远,照顾父母不方便。这些调查均说明现在20多岁这一代独生子女不仅具有独立性,而且能够承担起家庭责任。
  2.亲子沟通积极有效。根据李安吉的调查,现在的独生子女与父母之间沟通较为畅通,而且沟通是积极健康的。在接受调查的独生子女当中,大多数人表示遇到问题自愿与父母沟通。女生有91%以上会与父亲讨论就业问题,有78%会与母亲探讨就业打算;而男生与父母沟通就业问题的比例也相当高,七成以上会就此与父母进行沟通。在选择专业、学习困难等学习问题方面,近八成的女生会与父母沟通,同样也有超过七成的男生会与父母交流学习方面遇到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在学习和就业两方面,独生子女与父亲沟通的比率会高于母亲。这是孩子的父亲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母亲的缘故。
  但在恋爱与婚姻问题上,独生子女与父母的交流就比较少。其中有70%的男生和75%的女生不敢告诉父亲,他们在校谈恋爱。有94%的女生认为在谈恋爱方面,父亲的意见不重要,68%的女生认为,母亲的意见不重要。男生有85%以上认为,谈恋爱是自己的事,父母的意见不重要。这说明当代的独生子女多数抛弃了“父母媒妁之言”的传统观念,追求自由恋爱。 (来源:《海峡导报》2006-02-17)
  【中小学生消费调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几年厦门中小学生手里的钱多了。但与零花钱增长速度不相称的是,一方面,他们的理财意识并没有提高,普遍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另一方面,很多家长苦恼于如何引导中小学生正确花钱。为此,农工党厦门市委会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课题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选择外国语中学、华侨中学、同安一中、翔安一中等6所具有代表性的中小学校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发出调查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1份,范围涵盖重点中学、普通中学;小学、初中、高中;岛内学校、岛外学校。
  调查表明,中小学生的消费观念正趋于科学化、健康化,但涉及具体的消费行为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观念上的理性与行为上的盲目形成较大反差,主要有3个方面的问题:
  1.多数学生花钱没计划。根据调查结果,中小学生存钱目的不明确,多数没有长远规划。42%的学生回答存钱目的为:购书、购物、买喜欢的东西、游玩、不时之需、备用、看以后需求、尚无计划、无目的等等,缺乏消费计划。对“在你所热衷的东西方面,会不会控制不住花钱?”这个问题,37.7%的学生选择“控制不住”,21.4%的学生选择“不清楚”。很多学生不是根据需要和承受能力决定消费行为,而是盲目赶时髦、讲攀比、重复消费,高档消费也不鲜见。某校六年级学生娟娟(化名)说,她每天的零花钱为10元,主要花在买小饰物和饮料上。娟娟的班主任李老师认为,盲目的消费行为既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极大地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
  2.学生之间消费差距比较大。根据调查,学生之间消费差距悬殊:岛内岛外差距明显,同班学生差距明显。17.8%的学生没有固定零花钱,18.9%的学生每月零花钱在100元以上;岛内中学生手机拥有率为77.9%,岛外仅为19.2%。消费差距的拉大给校园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例如,孩子变得喜欢攀比。班里一个同学有MP3,过不多久,有MP3的同学就多了起来;一个同学穿上了新款的阿迪达斯运动鞋,过几天,类似价格甚至更豪华的运动鞋就出现了。对于攀比现象,学校和老师经常会提醒,但很多时候,只要孩子学习好,家长就会满足孩子的要求。
  3.“物质消费”太多“精神消费”偏少。此次调查显示,中小学生消费项目比以前增多了,主要为:文具书刊、体育用品、衣物饰品、文化娱乐、聚会游玩、赠送礼物、手机上网、零食花销、集邮收藏等等。在学生的消费结构中,“物质消费”占有优势,“精神消费”相对薄弱。学生家庭中没有订阅任何报纸的占34.77%,没有订阅任何杂志的占42.41%。消费呈现成人化趋势,人情消费增多,庆贺生日和节假日的礼物往来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
  调查还发现,79.7%的学生认为学校很少或基本没有进行消费教育。尽管政治经济学课程涉及生产、消费、价值规律等知识,但多为抽象理论,很少联系现实生活,缺乏操作性,对学生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影响不大,不能有效地教育引导。同时,存在把消费教育简单化、把消费教育等同于节约教育或花钱教育的现象。而大多数家长普遍认为“再苦再穷不能苦孩子”。尽管自己生活节俭,但对孩子的消费并没有约束。家长们的“放任”,直接助长了孩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和毛病。调查显示:63.3%的家长很少过问或者不过问孩子消费,甚至鼓励花钱。家长的某些不良消费习惯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据统计,在家庭消费中,未成年的消费量几乎占二分之一,但是59.1%学生认为与父母相比自己的消费水平偏低,反映出相当一部分学生不懂得量入而出,对父母的辛苦工作认识不够。
  此外,调研中发现中小学生的“人情消费”之风,与整个社会的风气分不开。中小学生由于缺少必要的生活知识,只是简单地模仿成人,容易出现畸形的人情消费。各种媒体上某些广告的泛滥,也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人情消费”、“超前消费”、“奢侈消费”。商家的促销方式和广告内容有待规范。 (来源:《厦门晚报》2006-02-14)
  【家庭暴力问题调查】 2005年,厦门市妇联和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关于厦门家庭暴力问题的调查。调查显示:厦门家庭中至少有10%存在婚姻暴力问题(绝大部分是丈夫打妻子),而北方地区的相关调查表明约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相比较而言,厦门作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家庭暴力发生率还不算高。但是调查中也发现在厦门的少数家庭中存在着严重的婚姻暴力,除了粗鲁不洁的“闽南骂”伴随施暴始终之外,施暴者所采取的手段时常是令人发指的:抓住受害者的头往墙上撞,用脚踹,用开水烫,掐脖子,把受害者踢下楼,用烟头烫受害者的生殖器,把异物塞进受害者的阴道等等。受调查者中,有40%的人被打后几天起不了床,有30%~40%的受害人身上有伤,甚至还有人落下终身残疾。
  实际上,10%这个数据也不令人乐观,因为在对未成年人进行调查时,得出了另外一个数据:只有66.8%的未成年人回答从未见过爸爸打妈妈,这就意味着有约30%的未成年人见过爸爸打妈妈。之所以出现10%与30%这样反差巨大的两个数据,原因有两点:一是婚姻暴力相当隐蔽,受害者如果不是忍无可忍,一般不会对外人说;二是成年受访者在回答调查者提问时可能已经作了利弊选择,而未成年人没有这些顾虑,回答显得更可信。
  很多人忍受暴力多年而不离婚,多数是期望着施暴者能改过从善或者是为了孩子,但事实上,没有外界的帮助,施暴者自己彻底改正的概率很低,暴力家庭对孩子的伤害有时比单亲家庭要大得多。暴力家庭中的孩子容易缺乏自信心,没有安全感,甚至会产生“以暴制暴”的错误的认识。调查结果显示:在这些暴力家庭中,暴力持续6年到8年的有13%~15%,持续16年以上的达到了10%。
  调查发现不少女性不愿意坚决离开暴力家庭,其原因:一是希望对方痛改前非,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占到40%。二是为了孩子,担心单亲家庭不利于孩子成长,持这种想法的人约占30%。三是有“和为贵”的想法,占17%,特别是那些丈夫施暴后又会一再认错的家庭,施暴者和受害人都可能在认错——打人——再认错——再打人的循环中不能自拔。四是这些女性不断自责,认为可能是自己某方面做得不好才招致暴力。
  由于婚姻暴力涉及隐私,当事人不会轻易向外界求助。在调查中,有60%的人选择自己解决,而由居委会解决的为8%,由单位解决的只有3%。有一组数据更令人深思:遭受婚姻暴力的女性想报警的有20%,但真正报警的只有5%,而由报警解决问题的只有1.5%。这说明社会的相关机构和组织为受婚姻暴力伤害的女性提供的帮助是很不够的。
  有关专家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出建议:首先,必须明确,婚姻暴力是重大问题而不是家务事,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绝不能姑息纵容;其次,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当婚姻暴力的威胁存在时或者第一次家庭暴力发生时,一定要明确地让对方认识到他的做法是错误的,委曲求全只会纵容对方;第三,家庭暴力不是家丑,不是个人问题,不是家庭纠纷,而是社会公害,需要当事人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发生暴力后,要尽快寻求解决办法,向亲朋好友、基层组织寻求帮助,向警察求助。第四,当暴力问题始终无法解决时,离婚不失为合理合法的办法。 (来源:《厦门日报》2005-12-09)
  【厦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评估】 据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专家组对《2004年度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报告》、《2004年度厦门市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报告》进行的评审论证结果表明,厦门市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
  一、儿童发展纲要评估。
  1.儿童与健康。2004年,全市五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41%;反映儿童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9.16‰、7.15‰、5.07‰,比2003年分别下降1.08、0.98、1.27个千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为93.38%。新生儿破伤风基本消除,新法接生率达100%。住院分娩率连续几年稳定在99%以上。全市计划免疫疫苗年预防接种50万针次,受益儿童达18万,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从2004年3月起,市政府每年财政投入100多万,在全市实施出生缺陷干预优生检测必检项目。我市加强产前诊断中心的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100%,从2002~2004年全市共筛查61459例,通过积极追踪、治疗和随访,减少了残疾的发生。通过这些举措,使厦门市的优生优育工作得到不断深化,儿童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传染病发病率连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并逐年降低。
  2.儿童与教育。2004年,全市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12%,其中女童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0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9.96%,其中女生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9.44%。全市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为86.59%,比2000年提高1.51个百分点。全市教育经费36.83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26.19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86.9%。较大的教育投入为厦门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通过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学术造诣的教师,厦门的教师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均列全省前茅。厦门是福建省第一个实现“普九”的城市,目前拥有中小学校445所,在校学生26.5万多人,其中女生12万多人,性别差异基本消除,通过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还按照“大力发展、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方针,坚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原则,广泛调研,以扩大优质高中资源的利用为主题,研究制定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的具体措施,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3.儿童与法律保护。厦门市连续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04年全市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数43人,杜绝了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案件的发生。开拓创新了以“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学生带法回家”以及丰富的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手段,使中小学生受到了比较全面的法制教育。全市各级法院专门设立审理青少年案件的合议庭及配备专门的审判人员,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现象。2004年,为286名肢残人、脑瘫儿童、智残儿童提供了康复服务与训练、为肢体残疾人、贫困白内障患者、三残儿童等减免各种费用近86万元。全年为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扶助经费共投入38.2万元,高中、大中专在校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补助8.3万元。特殊教育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越来越多的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004年,全市有各类独立设置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4所,小学附设特教班8个,在校人数达404人。目前,全市拥有2个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院2/3以上是残疾儿童。目前,康复中心语训班尚有残疾儿童43名。大批的残疾儿童通过康复训练,增强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4.存在的问题。2004年,农村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仍比城市死亡率高出4.3个千分点;农村婴儿死亡率比城市死亡率高出3.33个千分点。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厦门岛内与岛外、城市与农村的儿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还呈现出不平衡性。农村卫生保健工作仍较薄弱,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因受资金投入、管理体制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基层卫生机构设施少、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不足,医疗、预防保健队伍不稳定。此外,农村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水平则明显低于城市,从而制约着儿童事业的平衡发展。2004年,全市登记的暂住人口达到69.57万人,其中儿童占有一定的数量。对于暂住人口的儿童保健、计划免疫、教育保障等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造成这部分儿童卫生保健和教育水平普遍偏低。
  二、妇女发展纲要评估
  1.妇女与就业。至2004年底,厦门市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已达31.25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30.64%,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46.9%上升到2004年的49.64%。近年来,厦门市妇女就业水平不断提高,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加大了对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就业培训及城镇失业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妇女就业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目前全市妇女就业已经遍布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其中,制造业女性从业人数占全部女职工人数的76%。截至2004年12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女性人数30.8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女性人数40.5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女性人数为29.4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女性人数27.73万人,分别比2003年末增长 16.43%、39.39%、14.21%、14.61%。城镇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自2003年7月《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到2004年底,参保职工19.41万人,其中女性9.22万人,分别比2003年末增长11.08%和19.24%。
  2.妇女参与决策管理。2004年,厦门市人大、政协“两会”中妇女代表的比例比2000年提高3.6个百分点。至2004年底,全市女干部人数比2000年上升1.22个百分点。全市正处(副局)级以上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比率13.72%,比2000年增加1.6%。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13.7%,比2000年提高2.23个百分点。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层的干部比例稳中有升,妇女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但妇女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广泛性还不够。
  3.妇女与教育。2004年,厦门市拥有中小学校445所,在校学生数26.5万人,其中女生12万人,全市小学净入学率99.12%,其中女童小学净入学率99.0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9.96%,其中女生初中毛入学率109.44%,全市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为86.59%,比2000年提高1.51个百分点。其中女生毛入学率比男生高出6.07个百分点,性别差异消除。全市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6.11万人,其中女生2.59万人,占总生数的42%;成人高校在校生1.5万人,女生0.8万人,女生数已超出总生数的一半以上。2004年每万户籍人口就有高校在校生500人。厦门自1996年实现“两基”,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实现“普九”的城市以来,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促使义务教育向“高水平、高质量”的目标发展。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性别差异逐渐消除。
  4.妇女与健康。2004年,全市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0.38岁,高于男性6.41岁。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得到延长,标志着厦门市妇女发展整体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2004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从47.43/10万的最高点下降到25.99/10万,住院分娩率连续几年稳定在99%以上,新法接生率达100%。全市继续普遍开展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即开展生殖健康教育、遗传咨询、婚前检查以及孕期保健的一级预防;对早期疑有接触一些不良因素的孕妇,进行必要的产前诊断,一旦确诊,及时处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二级预防;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早诊断及早治疗的三级预防。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水平得到提高。5.存在的问题。从2000年到2004年,厦门市婚检率从100%降到2.49%。自2003年10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以来,厦门的婚检率出现大幅度下降,这对于妇女健康造成了隐患。 (来源:《厦门日报》2005-12-09)
  其他社会问题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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