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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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529
颗粒名称: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9
页码: 492-5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民政的开展工作情况。其中包含:综述、城乡低保和救济救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和地名管理、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民间组织管理等。
关键词: 厦门市 2005年 民政

内容

综述
  2005年,厦门市民政工作者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目标任务,为厦门市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做出了突出贡献。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一、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为民解困工作。
  1.完善低保操作规程,落实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低保金安全并及时足额发放。全年共为142545户次、381898人次办理发放低保金3223.1万元,全市低保覆盖率2%,基本达到“应保尽保”要求。1月起,调整低保标准,缩小岛内外和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
  2.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年内,厦门市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以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和基本医疗服务难的问题。10月1日,《厦门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救助对象涉及城乡困难群众11839户、33151人。至年底,全市发放医疗救助经费25802元,有21人获得救助。
  3.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动员机制。健全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严格灾情统计和报灾制度,强化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落实市、区、镇(街)和村(居)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国际减灾日”和“社区减灾平安行”等活动,组织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为受第十号、第十九号强台风影响的灾民启动335.18万元救灾专项资金,受灾群众得到及时转移和妥善安置。
  4.发展社会捐助和慈善公益事业。重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社会救助面进一步扩大。全年共募集捐助款7013737.63元。募集爱心医疗卡2000份,价值60万元;共支出善款4227456.75元,其中市慈善总会共拨出善款410.8892万元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救助各类弱势群体4678人(次)。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积极作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各项制度,推进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建设。各社区配合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听证”制度,并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管理公约》,健全了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会议等制度。配合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完成同安区的省级试点工作,全年共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24个。指导社区开展居民直选试点工作,首次在湖里区金山街道金山社区组织进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二是以创建和谐社区为切入点,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执政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重视社区自治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培育发展一批社区群众性服务组织,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网络。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全市有111个社区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标准,多个街道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加大社区建设宣传力度,举办社区建设“十佳创意”和优秀创意评选活动,近15万居民参与投票。重视抓好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年内,两个社区被评选为“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
  三、依法文明行政,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镇街的撤并与设立,加快了城镇化进程;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建立市、区、镇三级行政区域界线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界线联检,妥善解决边界纠纷,完成海沧区、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的镇级界线协议书的签订;完成厦门与泉州及市内4条区界的界线联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做好地名命(更)名工作,完成“翔安隧道”等133条地名的命名及城区地名标志、路牌的设置;启动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2.创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加大一个力度、搞好两个培训、做好三个推荐、完善四项制度、新创五个机制”,促进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至年底,全市已登记民间组织976个。开展社团组织建设专题调研,完成市委关于“加强社团建设,发挥社团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的课题调研任务。
  3.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定《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结婚登记行为。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5415对、离婚登记1471对;涉外婚姻登记212对、离婚登记22对。办理收养登记86件,合格率达100%。
  4.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加强文明丧葬宣传工作,利用清明节扫墓等时机,做好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改革土葬、推广火葬的宣传工作,全市遗体火化率达99%。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严格控制墓穴面积,改善丧属祭拜场所条件,扩大绿化面积,使墓园管理向园林化方向发展。积极做好园山殡仪馆的征地拆迁工作,稳妥进行殡葬管理处和殡仪服务中心的“事企分离”改制工作。
  5.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针对救助管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主动救助、重点救助、依法救助相结合的有效措施,遏制了乞讨人员数量上升趋势,依法保护了受助人员的权益。
  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提高社会福利事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确立“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的养老事业发展基本框架,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至年底,全市有城乡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37家,收养1538人。积极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全年实现销售额3000多万元,超额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计划任务数。扶持发展福利企业,全市47家福利企业年销售总收入4亿多元,利税5400多万元,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权益得到较好保障。二是落实“明天计划”,为部分残疾儿童施行康复手术。全年通过多渠道共筹募手术资金38万多元,为残疾儿童施行康复手术16人次。三是做好弃婴和“三无”人员的收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残儿童和“三无”人员,全年社会福利中心收养老人、儿童共482人。
  五、深化优抚安置工作改革,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法规,建立完善服务保障体系。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全年发放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立功奖励金共计1100多万元;慰问抗战老战士发放慰问金近60万元。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工作,完成全市革命残疾军人新《伤残证》换证工作,并协调市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革命残疾军人优惠乘坐空调车和中巴车问题。开展叶晓辉烈士宣传表彰工作。开通“厦门烈士陵园网”,为革命烈士家属及广大群众祭扫革命先烈提供便利。投资90万元,完成市烈士陵墓除湿和烈士陈列馆防渗水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扎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坚持全面推行自谋职业与优惠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年内,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至10月底,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基本解决。三是落实军休干部待遇。落实军休干部参照本市同职级干部享受干部保健待遇,为原浦南军休所48户老干部住房产权的确认补办相关手续,完成2004年度接收安置军休人员的相关资料和安置经费的审定工作,2727.31万元军休经费分配全部落实到位,全年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71人。四是发挥拥军优属职能作用,促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改善军供保障条件,提高保障能力,解决前场军供站后续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完成两个支前物资供应站的建设任务。市双拥办会同市财政局办理发放驻厦部队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近2000万元,协调安排专项资金改善部队生活条件。年内,厦门市及6个区获省级双拥模范城(区)称号。(许天福邹瑞清)
  城乡低保和救济救灾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摆在工作首位,通过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等,推进了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年内,全市低保覆盖率达2%,基本达到“应保尽保”要求。岛内外和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1月起,岛内两个区执行统一的城市低保标准,重新调整岛外4个区城镇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21名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经费25802元。全年市慈善总会拨出善款410.8892万元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救助各类弱势群体4678人(次)。11月20日,在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举办的中华慈善大会上,市慈善总会原常务副会长申素芳荣获“中华慈善奖”。
  【实施低保新标准】 1月起,厦门市实施新的低保标准,即岛内两个区执行统一的城市低保标准:1人户每人每月315元,2人户每人每月290元,3人(及以上)户每人每月265元;岛外4个区城镇的标准统一调整为:1人户每人每月285元,2人户每人每月260元,3人户每人每月235元;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集美、海沧区每人每月从130元提高到150元,同安、翔安区每人每月从115元提高到130元。新的低保标准缩小了岛内外和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
  【社会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年内,厦门市为民解困和各项救助工作得到落实,确保低保金安全并及时足额发放,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保障。全年全市享受低保对象为11956户、31991人,其中城市6664户、17216人,农村5292户、14775人。共为142545户次、381898人次办理发放低保金3223.1万元。月人均补差为城市115元、农村48元,全市低保覆盖率2%,基本达到“应保尽保”的要求。
  【抗洪救灾工作】 年内,受第十号、第十九号强台风影响,全市受灾人口20余万人,房屋受损1390间,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其中,困难群众倒损房屋275户819间,需重建房屋79户305间,需紧急转移灾民894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332公顷,大牲畜死亡132头。灾后,中央、市、区级财政及时启动335.18万元救灾专项资金,其中用于解决困难灾民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的220.7万元,用于紧急转移灾民的114.48万元。受灾群众及时得到转移和妥善安置。
  【《厦门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出台】 年内,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部署,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厦门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10月1日,该《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五保”和“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特困群众自付的住院医疗费在1000元以上的,可按规定条件与程序申请医疗救助。救助对象涉及城乡困难群众11839户、33151人。至年底,全市发放医疗救助经费25802元,21人得到救助。
  (陈金锡陈元朝)
  【社会应急救济工作】 年内,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全市春荒冬令和临时救济工作,使困难弱势群体得到切实帮助。年初,厦门发生严重霜冻天气,农作物受灾面积达7000公顷,农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市民政局及时申请和安排下拨春荒救灾粮差价补贴经费85万元,岛外4个区共安排配套资金16万元,购买救济粮41.58万公斤,于6月份发放到16363户困难家庭;元旦、春节期间,市、区两级共安排发放慰问金267万元,慰问社会救济对象12573户,其中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五老”人员及其遗孀等各类社会救济对象11230户次,农村敬老院23所165人,市社会福利中心、南山疗养院、麻风病院和市救助站受助对象1343人;春节前购置发放冬令御寒被服21602件(套)计124万元,全市有12000户生活困难的家庭得到救济。此外,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于7月15日前为全市4500个特困户办理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90万元,每户200元。全年落实拨付老区扶建经费100万元(含省级20万元),支持老区基点村的2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社会捐助和慈善公益事业成效显著】 2005年,厦门市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面,捐助活动成效显著。1月,市民政局会同市慈善总会组织向东南亚海啸灾区捐赠活动,共接收156个单位和74位个人捐赠款135.1735万元,所有捐赠款及时汇往中华慈善总会。春节期间,市慈善总会共拨出善款79.185万元,慰问420名孤老孤儿及城乡特困户、社会重病患者、省劳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等困难群体1907人(户)。6月,市慈善总会联合厦门晚报社向企事业单位征集准岗位,开展岗位助学活动,为135位应届高考录取贫困新生提供勤工挣取学费机会。7月,为闽北地区灾民组织开展“协力抗洪、情暖灾区”赈灾活动,共募集捐款100多万元。夏季,厦门市政府为遭受台风、暴雨袭击的南平市和三明市灾区拨出援助款1000万元。暑假期间,在全市开展募捐助学活动,共募集助学金78.8万元,资助高考贫困学生405人。10月,启动“2005慈善一日捐”活动,至12月底,共募集善款402.38万元。12月,为救助本市困难群众和南平市灾民,在市直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献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衣被11006件(其中衣10320件,被686件),捐赠款100.73万元。
  (许天福 邹瑞清)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各级民政部门重视建设和利用村(居)委会工作平台,促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使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4月,在湖里区金山街道金山社区组织进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居民参选率达87.16%。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年内,思明区率先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意见,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并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各级政府加大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全市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标准的社区有111个。3月20日,在“全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总结表彰会上,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内厝社区和湖里区江头街道金尚社区被评选为“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5月20日,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一批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厦门市获“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称号】 2月25日,在厦门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2005年工作会议暨全国社区红十字会服务示范市(区)命名表彰大会上,厦门市获“全国社区红十字会服务示范市”、思明区获“全国社区红十字会服务示范区”的荣誉称号。全国共有6个示范市和22个示范区获得命名表彰。
  【首次实施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 4月9日,厦门市首次在湖里区金山街道金山社区进行社区居委会直选试点工作,选出社区居委会成员7名,居民参选率达87.16%。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中国项目专家埃立克·欧文、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董礼性教授专程飞抵厦门观察直选。居委会直选尝试为创新社区组织体制积累了经验。
  【首次评选社区建设“十佳创意”】 5月,市社区办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社区建设“十佳创意”评选活动,共有“社区事务听评会”、“道德法庭”、“爱心超市”、“银发安康计划”、“悄悄话室”、“宣传教育协作组”、“爱心基金”、“社区首次直选”、“社区自治章程”、“十代三帮”等10项社区建设项目获“十佳创意”成果。参与投票居民达15万人。
  【一批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获表彰】 5月20日,在厦门市社区建设经验交流大会上,一批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获得表彰。其中,命名社区建设示范街道6个,社区建设示范社区32个;表彰社区建设先进单位20个,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39名,优秀社区工作者50人,社区服务志愿者标兵20人。
  【筼筜街道屿后西社区获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社区”】 10月19日,厦门筼筜街道屿后西社区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社区”奖牌,成为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社区。福建省共有3个社区获得该嘉奖。
  【加强社区用房建设】 2005年,厦门市各区共投入建设资金6000多万元,采取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全市197个社区用房面积平均已达到428.5平方米,其中有111个社区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占社区总数的56%,比上年上升8.75个百分点。
  (孙京江 邹瑞清)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概况】 2005年,厦门市社会福利工作注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积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兴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福利设施,推进了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全市城乡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共37家,总床位数2054张,收养1538人。以社会收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弃婴和“三无”人员,全年社会福利中心收养老人230人,收养儿童252人。年内,思明区、湖里区、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和金尚老年公寓成为全省首批社会化试点。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残疾儿童施行康复手术16人次。积极拓展福利彩票销售市场,11月23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举行“中福在线”开机仪式,首期在岛内城区开展即开型彩票试点发行工作。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5415对,比上年减少3397对;离婚登记1471对,与上年基本持平。涉外婚姻登记212对,离婚登记22对。
  【“明天计划”再创佳绩】 年内,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通过深入宣传,加强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渠道共筹募手术资金38万多元,为16人次残疾儿童施行康复手术,手术成功率100%。2004年,厦门市曾首次为6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治疗手术。
  【救助管理更趋人性化】 年内,市救助管理站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基本消除滞留街头的现象。在实施人性化救助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甄别分类管理,使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等不同对象得到妥善处置。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共2382人。
  【妥善安置弃婴和“三无”人员】 年内,市民政局采取社会收养、集中供养和公民助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弃婴和“三无”人员,并改善他们的生活、康复和教育条件。全年社会福利中心收养老人230人,其中公费107人、自费123人;收养儿童252人,其中在院190人、寄养62人。
  (石好荣 邹瑞清)
  区划和地名管理
  【概况】 2005年,市民政局按照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区级行政区划的战略研究和科学规划,重点推进翔安区、海沧区的“镇改街”、“村改居”工作,加快了城镇化进程。经省政府批准,年内,撤销翔安区大嶝镇建制,设立大嶝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推进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全年新命名地名133条,设置地名标志58万多块,设置路牌1296座。8月,厦门市获“全国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东通道”命名为翔安隧道】 4月20日,厦门“东通道”命名为翔安隧道。该隧道东起翔安区浦圆村肖厝以北的林前东南水塘,西至湖里区金山街道高林以南的新厝边与东黄厝之间,全长9100米,是我国大陆第一条跨海隧道。
  【规范门牌、路牌管理】 年内,市民政局加强门牌的公共服务功能,对乡村及“村改居”后楼门牌标志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重点解决农村门牌管理无序、有门无牌问题;改“村改居”后原农村门牌按村名编号办法为城区门牌按道路、居民点编号办法。全年共设置楼门牌、街路牌、巷牌、小区导向牌等地名标志58.11万块。通过广告招标的方式设置标准路牌,强化路牌的导向服务和公益宣传功能,全年完成378条主、次干道路共1296座路牌的设置。8月,在民政部、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城市地名设标总结暨部署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视频会议上,厦门市被评为“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
  【翔安区设立第一个街道办事处】 经省政府批准,10月13日,市政府决定撤销翔安区大嶝镇建制,设立大嶝街道办事处。这是翔安区自2003年建区以来设立的第一个街道办事处,也是该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步骤。
  【新命名地名133条】 年内,厦门市公布翔安隧道等133条新地名(道路102条、居民点31个)。其中,集美区道路、居民点各7条和5个,湖里区道路、居民点各9条和5个,同安区道路、居民点各29条和4个,翔安区道路16条,思明区道路、居民点各22条和11个,海沧区道路、居民点各17条和6个。(林中英邹瑞清)附:2005年厦门市新命名地名
  1.翔安隧道(XlANG AN SUIDAO):西起湖里区高林南新厝边与东黄厝间,经五通北下边社,入浔江,东至翔安区浦园村肖厝以北、林前东南水塘。全长9100米,宽60米。
  2.九溪路(JIUXI LU):南起九溪东岸海边,经内厝镇政府同禾大道,北接324国道。全长12497米,宽60米。
  3.翔安西路(XIANGAN XILU):北起同美规划路同禾大道,经翔安北路、翔安南路,南至彭厝海边。全长15580米,宽60米。
  4.翔安东路(XIANGAN DONGLU):北起新圩,经龙新、诗坂、东寮、庄安、桂林、马巷324国道,南接大嶝桥。全长1.93万米,宽90米。
  5.成功大道(CHENGGONG DADAO):北起嘉禾路机场立交,经嘉禾、枋钟、枋湖、仙岳、莲前、浦南、演武7个立交桥,园山、吕岭、谊爱3个跨桥,金鸡、梧村、万石3个隧道,西南接演武大桥。全长14000米,宽60米。
  6.前埔中二路(QIANPU ZHONG 2LU):前埔中路北,西起前埔西路,东至前埔东路。全长1000米,宽12米。
  7.岭兜西路(LINGDOU XILU):岭兜路西,南起前埔北路,北至吕岭路。全长1700米,宽20米。
  8.岭兜西二路(LINGDOU XI 2LU):岭兜西路西,北起吕岭路,南接前埔北路。全长800米,宽20米。
  9.岭兜北二路(LINGDOU BEI 2LU):吕岭路南,西起前埔路,东接前埔东路。全长1000米,宽20米。
  10. 洪莲中二路(HONGLIANZHONG 2 LU):洪莲中路北,西起莲前西路,东至前埔西路。全长1000米,宽12米。
  11.潘宅路(PANZHAI LU):侨文里与洪莲里之间,西起洪莲路,东至前埔西路。全长600米,宽12米。
  12.文兴西路(WENXING XILU):西起云顶中路,东至文兴东路。全长1600米,宽30米。
  13.西林西路(XILIN XILU):北起莲前西路,经西林西二路,南至西林西里。1300米,宽9米。
  14.西林西二路(XILINⅪ2 LU):西起成功大道,经西林西路,东至西林路。全长1300米,宽9米。
  15.文屏二路(WENPING 2 LU):在文屏二里内,文灶街南,东接后埭溪路。全长230米,宽16米。
  16.文灶街(WENZAO JIE):文屏一里内,西起文屏路,东至后埭溪路。全长230米,宽16米。
  17.美仁路(MEIREN LU):厦禾路北,西起角滨路小学路,东至白鹭洲路。全长1100米,宽20米。
  18.寿彭路(SHOUPENG LU):北起寿山路,南至碧山路。全长200米,宽12米。原寿彭路延伸。
  19.莲兴路(LIANXING LU):北起原莲兴路、莲景路,南至莲景三路。全长500米,宽12米。
  20.莲兴二路(LIANXING 2 LU):东起莲兴路,西至湖明路。全长400米,宽13米。
  21.莲兴三路(LIANXING 3 LU):北起莲兴二路,南至莲景二路。全长500米,宽12米。
  22.凌云北路(LINGYUN BEILU):厦大校园内,南起凌云路,北至虎山路。全长1000米,宽10米。
  23.钟鼓南路(ZHONGGUN ANLU):南起思明南路,北至钟鼓隧道南入口。全长300米,宽6米。
  24.锁云路(SUOYUN LU):万石园内,西南起万石路,东北至万寿路。全长1400米,宽4米。
  25.文灵西路(WENLING XILU):北起龙虎南四里,南至港口社南。全长400米,宽7米。
  26.会展路(HUIZHAN LU):南起会展路,经虎仔山东麓,北至仙岳路。全长5100米,宽30米。原会展路延伸。
  27.园山东路(YUANSHAN DONGLU):南起园山南路,经园山东麓,北至火炬路。全长1050米,宽20米。
  28.祥岭路(XIANGLIING LU):西起鹰厦线,东至金尚路,薛岭社以南。全长1100米,宽24米。
  29.祥店路(XIANGDIAN LU):祥岭路南,西起枋湖西路,东至金尚路。全长700米,宽24米。
  30.祥店二路(XIANGDIAN 2 LU):南起仙岳路,北至祥岭路,祥店三路东。全长500米,宽18米。
  31.祥店三路(XIANGDIAN 3 LU):南起仙岳路,北至祥岭路,祥店二路西。全长500米,宽18米。
  32.长乐路(CHANGLE LU):西南起长浩路,东北至殿前一路。全长400米,宽30米。长乐路延伸。
  33.长浩路(CHANGHAO LU):东南起长虹路,西北接铁路。全长400米,宽30米。长浩路延伸。
  34.宜宾北路(YIBIN BEILU):南起宜宾路,北至湖里大道。全长300米,宽12米。
  35.江华路(JIANGHUA LU):南起江华里屿浦路,北拐东接江头西路。全长450米,宽12米。
  36.龙华路(LONGHUA LU):北起龙华里龙翔路,南至谊爱路。全长400米,宽12米。
  37.霞飞东路(XIAFEI DONGLU):霞飞路东,北起阳光路,南至阳顺路南。全长988米,宽16米。
  38.惠佐路(HUIZUO LU):东起新景路,拐北至新阳路。全长767米,宽13米。
  39.沧虹路(CANGHONG LU):北起沧虹路东段,南至海沧大道。全长2000米,宽45米。
  40.海景中路(HAIJING ZHONGLU):西起海景西二路,东至兴港路。全长2000米,宽45米。
  41.海景南路(HAIJI NGNANLU):西起海景西二路,东至兴港路。全长2000米,宽45米。
  42.海景南二路(HAIJINGNAN 2LU):西起海景西二路,东至海景东三路。全长2000米,宽45米。
  43.海景北路(HAIJING BEILU):西起海景西二路,东至兴港路。全长1800米,宽45米。
  44.海景北二路(HAIJINGBEI 2LU):西起海景西二路,东至海景东三路。全长1600米,宽45米。
  45.海景西路(HAIJING XILU):南起海景南二路,北至海景北二路。全长1200米,宽45米。
  46.海景西二路(HAIJING XI 2LU):南起海景南二路,北至南海三路。全长1350米,宽45米。
  47.海景东路(HAIJING DONGLU):南起海景南二路,北至海景北二路。全长1350米,宽45米。
  48.海景东二路(HAIJING DONG 2LU):南起海景南二路,北至海景北二路。全长1300米,宽45米。
  49.海景东三路(HAIJING DONG 3LU):南起海景南二路,北至海景北二路。全长1300米,宽45米。
  50.诗山路(SHISHAN LU):西洋路西,北起诗山北路,南至东孚北路。全长1400米,宽18米。
  51.诗山北路(SHISHAN BEILU):西起厦漳高速路,东至洪塘规划路。全长3000米,宽18米。
  52.诗山中路(SHISHAN ZHONGLU)诗山北路南,西北起诗山路,南拐东至洪塘规划路。全长2500米,宽18米。
  53.东孚大道(DONGFU DADAO):西起浦头东孚北路,东北至深青环美北路。全长8400米,宽60米。
  54.集美东大道(JIMEI DONGDADAO):南起集源路,沿海岸北至后安村。全长4000米,宽60米。
  55.板桥路(BANQIAO LU):南峰路与东林路间,北起天马山南麓规划路,越环珠路,南接莲塘路。全长635米,宽18米。
  56.美山路(MEISHAN LU):同集中路东,南起洪霞村,经潘涂,北至西福路。全长5100米,宽24米。
  57.西福三路(XIFU 3 LU):西起美山路,东至丙洲西路,西福路北。全长3000米,宽24米。
  58.西福二路(XIFU 2 LU):西福路南,西起官浔路,东至丙洲东路。全长3500米,宽24米。
  59.美溪路(MEIXI LU):官浔溪西岸,北起西福北路,南至官浔路。全长2000米,宽12米。
  60.美溪二路(MEIXI 2 LU):官浔溪东岸,北起珠湖北路,南至翔安北路。全长1800米,宽12米。
  61.福明路(FUMINGLU):北起西福北路,南至西福南路。全长1100米,宽12米。
  62.福明中路(FUMING ZHONGLU):福明南路北,西起美山路,东至美溪中路。全长1700米,宽18米。
  63.福明西路(FUMING XILU):福明路西,北起西福路,南至西福南路。全长600米,宽10米。
  64.福明西二路(FUMINGⅪ2LU):南起西福路、福明西路,北至立交引桥。全长500米,宽10米。
  65.福明东路(FUMING DONGLU):福明路东,北起福明中路,南至西福南路。全长300米,宽10米。
  66.福明东二路(FUMING DONG 2LU):美溪路东北起福明中路,南至西福南路。全长300米,宽10米。
  67.福明南路(FUMINGN ANLU):福明中路南,西起官浔路,东至官浔溪。全长1500米,宽18米。
  68.孙坂南路(SUNABN NANLU):南起原孙坂南路,北接东宅高速公路。全长5000米,宽40米。孙坂南路延伸。
  69.孙坂北路(SUNBAN BEILU):南起东宅高速公路、孙坂南路,北接新村324国道。全长5500米,宽40米。
  70.杏林西路(XINGLIN XILU):东起原杏林西路,西至銮海路。全长600米,宽40米。杏林西路延伸。
  71.九天湖路(JIUTIANHU LU):九天湖南岸,西起锦园海湾大道,东至杏林北路。全长2200米,宽24米。
  72.九天湖北路(JIUTIANHUBEILU):东南起杏滨路,西北至环湾路。全长3300米,宽24米。
  73.集成路(JICHENG LU):二环南路北,西起万霞北路,东至双富路。全长2400米,宽18米。
  74.集安路(JIAN LU):霞金西路南,西起万霞北路,东至双富路。全长2400米,宽18米。
  75.同兴路(TONGXING LU):双富路东,南起二环南路,北至霞金路。全长600米,宽18米。
  76.柑岭南路(GANLING NANLU):北起规划路凤岭路,南至万霞北路。全长2800米,宽40米。
  77.万霞北路(WANXIA BEILU):北起柑岭南路,南至万霞南路。全长1050米,宽40米。
  78.万霞南路(WANXIA NANLU):北起万霞北路,南至新324国道。全长2800米,宽40米。
  79.万霞南五路(WANXIA NAN 5LU):万霞南路东,北起二环南路,南至规划路双富南路。全长1000米,宽24米。
  80.万霞北五路(WANXIA BEI 5LU):万霞北路东,北起环城南路,南至二环南路。全长1000米,宽24米。
  81.万霞东路(WANXIA DONGLU):集成路南,西起万霞西路、万霞北路,东至二环南路。全长800米,60米。
  82.万霞西路(WANXIA XILU):西起规划路白云大道,东至万霞东路、万霞北路。全长1700米,宽60米。
  83.凤岗二路(FENGGANG 2 LU):南起环城南二路万霞北三路,北至银湖西路。全长2000米,宽24米。
  84.西湖路(XIHU LU):在西湖村,西起朴塘路,东至西柯街。全长1100米,宽12米。
  85.瑶头路(YAOTOU LU):瑶头村内,西起朴塘路,东至西柯街。全长1000米,宽12米。
  86.凤祥路(FENGXIANG LU):西起凤岗二环西路,东至祥桥路。全长1125米,宽12米。
  87.五显中路(WUXIAN ZHONGLU):五显镇中部,西起宋宅路,东至祥安大道。全长670米,宽30米。
  88.岳东二路(YUEDONG 2 LU):岳东路东,北起环城东路,南至凤山路。全长205米,宽7米。
  89.岳东三路(YUEDONG 3 LU):岳东二路东,北起环城东路,南至凤山路。全长205米,宽7米。
  90.舫阳北二路(FANGYANG BEI 2LU):九溪路西,北起内厝镇驻地,南至翔安北路。全长1800米,宽24米。
  91.舫阳南二路(FANGYANG NAN2 LU):九溪路西,北起翔安北路,南至舫阳村,市头山北。全长900米,宽24米。
  92.舫山南路(FANGSHAN NAN-LU):北起翔安北路,南至昆岭西三路。全长2800米,宽60米。
  93.舫山西二路(FANGSHANⅪ2LU):西起塘厝港东界路,东至翔安大道舫山东二路。全长3000米,宽50米。
  94.舫山东二路(FANGSHAN DONG2 LU):西起翔安大道舫山西二路,东至舫山南二路。全长3160米,宽50米。
  95.翔安北路(XIANGAN BEILU):西起西炉村东界路,经翔安大道,东至九溪路东。全长7200米,宽60米。
  96.翔岳路(XIANGYUE LU):翔明路北,西起翔安大道,东接翔安东路。全长1100米,宽24米。
  97.翔明路(XIANGMING LU):翔岳路南,西起春光路,东接规划路。全长900米,宽18米。
  98.春光路(CHUNGUANG LU):舫山南路西,北起翔安北路,南至翔明路。全长2500米,宽24米。
  99.新店路(XINDIAN LU):西起东界路,经新店镇府,东至翔安东路。全长5860米,宽50米。
  100.新店西路(XINDIAN XILU):西起陈新东界路,东至翔安大道。全长4500米,宽40米。
  101.新店东路(XINDIAN DONGLU):西起翔安大道,东至九溪路东。全长4500米,宽40米。
  102.西岩路(XIYANSHAN LU):新店镇南部,西起东界路,经西岩山南,东至洪前翔安东路。全长6259米,宽50米。
  103.洪莲西二里(HONGLIANXI 2LI):洪莲中路北,洪莲西二路西侧住宅群。用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
  104.西林西里(XILIN XILI):西林路西、西林西二里东北的建筑群。用地面积11899.75平方米,建筑面积30059.38平方米。
  105.浦南里(PUNAN U):坂尾路以南、铁路以东,浦清里以西居民住宅——原浦南社。用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106.浦清里(PUQING LI):莲前西路与东浦路西南、浦清路以东、清河别墅周围居民点。用地面积75739平方米,建筑面积40141平方米。
  107岭兜西二里(LINGDOUⅪ2LI):吕岭路与岭兜北二路间、岭兜西路西建筑群。用地面积21954.16平方米,建筑面积80391.9平方米。
  108.前埔东一里(QIANPUDONG 1LI):前埔中二路与前埔中路间,前埔东二路两侧的住宅群。用地面积22392.27平方米,建筑面积59640.9平方米。
  109.金榜铁路家园(JINBANGTIELU JIAYUAN):站西路北、金榜路东、火车站西原铁路宿舍群。用地面积2982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110.美仁里(MEIREN LI):美仁社内,厦禾路与美仁路间、白鹭洲路西建筑群。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
  111.双涵里(SHUANGHAN LI):厦禾路北、双涵路东、双涵街两侧居民点。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112.文屏二里(WENPING 2 LI):后埭溪路西、文屏一里南、文屏二路两侧建筑群。用地面积19508.01平方米,建筑面积33533平方米。
  113.莲景一里(LIANJING 1 LI):湖滨南路与莲景二路间、湖明路与嘉禾路间建筑群。用地面积44703.17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114.安兜北里(ANDOU BEILI):安兜北路与枋湖路间、太古里以西住宅群。用地面积47483.636平方米,建筑面积91407平方米。
  115.林后北里(LINHOU BEILI):在金尚路与枋钟路交汇处东南的住宅群。用地面积48122.79平方米,建筑面积70598平方米。
  116.祥店里(XIANGDIAN LI):祥岭路、仙岳路间、祥店二路西住宅群。用地面积28.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1.62万平方米。
  117.长浩一里(CHANGHAO 1 LI):长浩路与殿前一路、长虹路与长乐路间的住宅群。用地面积109741平方米,建筑面积215768平方米。
  118.金鼎里(JINDING LI):东渡路、东村巷、金鼎路之间的住宅群。用地面积40196.531平方米,建筑面积145571.38平方米。
  119.兴港一里(XINGGANG 1 LI):兴港路与渐美东路间、兴港二里东住宅群。用地面积13.03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120.兴港二里(XINGGANG 2 LI):渐美东路与渐美东路间、兴港一里西住宅群。用地面积11.44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
  121.沧湖东一里(CANGHUDONG 1LI):):沧湖东路与沧林东路、沧湖路与海沧大道间住宅群。用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
  122.嵩屿南一里(SONGYU NAN 1LI):嵩屿南路与建港路间、嵩屿南二里南住宅群。用地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
  123.嵩屿北三里(SONGYU BEI 3LI):嵩屿路南、海沧大道西、嵩屿北一里、北二里以北的住宅群。用地面积55687.8平方米,建筑面积16918.51平方米。
  124.贞庵新村(ZHENAN XIN-CUN):建港路、贞庵村北,兴港路西的住宅群。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
  125.建南里(JIANNAN LI):建南路东、文达路南、杏林东路北建筑群。用地面积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126.光华里(GUANGHUA LI):杏林南路西、日新路南、光华路北的住宅群。用地面积20331.15平方米,建筑面积41679.85平方米。
  127.锦园新村(JINYUAN XIN-CUN):锦园村后英社内,锦园中路东南拆迁安置房。用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128.凤泉西里(FENGQUAN XILI):在凤泉路东北、凤泉中路西北、凤泉西路两侧的建筑群。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129.凤泉东里(FENGQUANDONGU):在凤泉路东北、凤泉中路东南、凤山路西北的建筑群。用地面积50万平方米。
  130.凤祥一里(FENGXIANG 1 U):凤祥路北、环城西路东、凤祥二里西住宅群。用地面积3.8万平方米。
  131.凤祥二里(FENGXIANG 2 LI):凤祥路北、凤祥一里东的住宅群。用地面积3.8万平方米。
  132.凤祥三里(FENGXIANG 3 LI):凤祥路南、环城西路东、凤祥一里南的住宅群。用地面积3.8万平方米。
  133.城南二里(CHENGNAN 2LI):城南里以南、同集北路与环城南路西南住宅群。用地面积53952平方米,建筑面积129640平方米。
  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概况】 2005年,市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新机制,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了双拥工作的创新发展。年内,各级民政部门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金600多万元;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立功奖励金550万元。认真组织协调重大拥军优属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活动中,组织慰问抗战老战士、老同志,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并发放慰问金近60万元。为634名残疾军人换发新证。全年共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71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70人。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全市需安置的退役士兵427人(含转业士官),安置率达100%。年内,基本解决88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组织承办叶晓辉烈士骨灰迎接仪式和“叶晓辉烈士骨灰安放仪式暨追思会”,协调落实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帮助烈士遗属解决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八一前夕,在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电视电话表彰会上,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宪榕被评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全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上,厦门市及六个区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区)称号,9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6名爱国拥军模范、2个拥政爱民模范单位、2个拥政爱民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残疾军人换发新证】 4月28日,市民政局举行新《残疾军人证》颁证仪式,共为634名残疾军人、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人民警察和残疾民兵民工办理新证。其中,为残疾军人换发新证568本,为新评残疾人员发证66本。
  【厦门烈士陵园网开通】 清明节前夕,厦门市烈士陵园开通福建省第一个烈士陵园网站,网页开设有“烈士英名”、“烈士事迹”、“网上祭扫”、“各区陵园”、“政策法规”、“服务信息”等栏目。该网站的开通为革命烈士家属及广大群众祭扫革命先烈提供了便利。
  【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7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通知》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均做了具体规定,主要有:(1)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城镇、农村中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等5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即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按城镇和农村两类分别提高11.8%和9.6%。(2)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3)从2004年10月1日起,增发原“在乡”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以补齐其抚恤金标准与自然增长机制标准之间差额部分,即原“在乡”残疾军人在领取民政部公布统一标准抚恤金的同时,还可以领取市增发的残疾抚恤金。(4)从本年度1月1日起,提高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即给予每人每年25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增加对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资金,每人每年按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再给予补助。
  (岳世洲 邹瑞清)
  【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2005年,厦门市民政局从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出发,提供优惠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参与市场经济就业的竞争力量。共接收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731人,其中复员干部2人,农村籍退役士兵291人,城镇籍退役士兵401人,转业士官37人。需安置的退役士兵427人(含转业士官),其中安置工作9人、复工复职7人,复学10人,办理自谋职业401人(自谋职业办理率93.9%),全市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基本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
  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的精神,厦门市制定出台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的意见。9月,组织人员对同安区1994~1999年退役的60名城镇退役士兵及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22名2000年以后退伍进藏兵的安置遗留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提出分类解决的原则和措施。10月底,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基本解决。此项工作获得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肯定。(吕荣法邹瑞清)
  【加大支前和军供保障力度】 年内,厦门市民政系统进一步改善军供保障条件,提高保障能力。解决前场军供站后续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完成集美区、同安区两个支前物资供应站的建设任务,市双拥办会同市财政局办理发放驻厦部队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近2000万元;协调安排2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部队水、电及文化设施,市支前办落实安排50万元(其中省级25万元)帮助10个海防一线连队建设“四个一好”项目,改善了基层官兵的生产生活条件。 (许天福邹瑞清)
  民间组织管理
  【概况】 2005年,厦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遵循“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从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上寻找突破口,建立登记管理新机制,全市登记民间组织976个。改进民间组织年检工作方法,全市性民间组织年检率达97%。开展异地商会登记工作,全年同意筹备7个,已登记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内,市民政局获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奖。
  (李济宗邹瑞清)
  【创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机制】 年内,市民政局建立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新机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主要有:加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力度,将全市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登记范围;组织开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和2005年厦门会展培训;推荐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等23个单位为全省民间组织先进单位,厦门莲花医院、厦门康桥中学为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先进单位;建立换届材料审核制及会员(代表)大会登记备案制,实行民间组织章程核准备案制,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报备制,落实重大活动预报登记制;创新民间组织培育机制、异地登记工作机制、年检机制、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与自律建设机制、民间组织信息宣传机制。新的管理机制提高了对民间组织管理的手段,促进了民间组织的发展。全市登记民间组织976个,其中社会团体602个(市级422个、区级18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5个(市级46个、区级319个),基金会9个(省级登记)。
  (许天福邹瑞清)
  【改进民间组织年检工作方法】 主要有:提前部署民间组织年检工作、通过市民政局网站扩大年检通告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召开各类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座谈会等。在解决年检遗留问题上,力争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民间组织间达成统一的认识和做法。新的工作方法改进了以往年检工作拖延期限,年检率不高的被动局面,2004年度全市性民间组织年检393个,年检率97%。
  【市民间组织促进会成立】 12月29日,厦门市社团工作协会更名为厦门市民间组织促进会,并召开更名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全市首批加入促进会的有87家单位会员、47名个人会员。至此,市民间组织发展进入新阶段。
  (李济宗 邹瑞清)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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