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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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520
颗粒名称: 劳动与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2.1;F249.2
页数: 13
页码: 479-4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基本工作情况。其中包含:综述、劳动就业、劳动力市场、职业职能培训、社会保障、职工工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劳动保障基础工作等。
关键词: 厦门市 劳动保障 社会保障

内容

综述
  2005年,厦门市劳动保障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解决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形成劳动保障事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围绕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就业,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9%,较上年有明显下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在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中,为5771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216.72万元,发布就业信息1.36万条,成功介绍就业883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4万人,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转移就业任务。加强劳动力市场机制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扩充劳动力市场网络功能,社区劳动组织成为全市大龄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的主渠道,至年底,全市已成立社区劳动组织21家,安置失业人员95人。主动为企业提供劳动力招聘服务,大力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全年全市共派遣劳务人员1.17万多人。优化就业环境,完善进城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共发放“春风卡”、《农民工进城就业指南》等各种宣传材料20多万份;举办“春风行动”免费专场招聘会24场,达成就业意向4.26万人次。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
  二、加紧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
  成立“厦门市技师协会”,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活动平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稳步推进,鉴定人数比上年增长48%。建立社会化的就业培训机制,年内,举办4场“1+1群”创业项目推介会,共推出创业项目180个,有2681人签订加盟意向。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两届全市职工技术竞赛活动中,共有4183人获得全市性A类比赛双项成绩合格及职业资格证书。围绕市高级技校改革、发展和迁建,全面加强技校建设,年内,技校在校生人数创历史新高,达3200人。提前4个月完成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共转移培训8128人。
  三、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5年,厦门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达314.29万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至年底,全市有1.78万名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有7187人办理退休手续。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展顺利,共有3340名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开始由社保基金支付退休待遇。社会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100%;全年评审定点医疗机构12家,定点零售药店53家,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法正式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立了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新型工伤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加大,全年追回医保基金12.81万元。开展农村社会保险的社会化发放、计算机录入管理等。
  四、完善企业工资调控,保持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办理程序,全年共办理《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8473户。加大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及205个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调整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120元。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作用,在全市7个工业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推进全市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五、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
  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组织建设,年内,市级劳动监察大队升格为市劳动监察支队。监察大队全年检查用人单位5515户,清理拖欠工资5289万多元。开展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至年底,有两家企业通过审核。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建设有重大进展,正式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全年共立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113起。开展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以清理拖欠工资为重点,按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共受理信访件1.04万件,办结率99.36%。年内,厦门市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作获得全国人大检查组的好评。
  六、夯实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1月,“12333”社会与劳动保障咨询热线正式开通。至年底,共受理市民咨询服务563813人次。11月,在全省率先启用和换发社会保障卡。开展“十一五”劳动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金保工程”灾难备份系统已投入正常运行。2005年,市就业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评“全省劳动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评“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先进集体”。
  (陈相秋)
  劳动就业
  【概况】 2005年,厦门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人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5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5万人)的103.33%。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人数达70.31万人。失业人员就业人数2.24万人,实有登记失业人数2.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9%,控制在年度目标4.2%之内,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
  【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元旦、春节期间,市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开展以再就业援助对象为重点,以“稳定您的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突破口的“四送一落实”(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共为5771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216.72万元,组织专场招聘会3场,发布就业信息1.36万条,分发宣传材料9.9万份,开发公益性岗位97个,成功介绍就业883人,办理求职登记1831人次,减免培训费788人,慰问困难职工390人,发放慰问金11.7万元。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 2005年,市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全年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401本,对464家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35.45万元,为持证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1.21万人,免费寄挂档案7154人。对1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资格认定,提高了企业招收失业人员的积极性。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认定3386人,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050.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37家用人单位招用的192名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拨付工资性补贴33.32万元。此外,审核发放803名未就业随军家属基本生活保障金191.09万元。
  【“春风行动”送服务】 为有序引导进城农民工求职就业,春节后,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区劳动力市场、火车站等进城农民工集中的地点设立“春风行动”服务台,共发放“春风卡”、《农民工进城就业指南》、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与维权指南等各种宣传材料20多万份。同时,举办“春风行动”免费专场招聘会24场,提供就业岗位9.8万个,参加招聘会的求职人数13.60万人,达成就业意向4.26万人次。
  【开拓再就业新渠道】 6月,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市总工会、工商联携手在全省率先开展“民营企业活动周”活动,共受理民营企业招聘岗位登记1.66万人次,受理求职2.07万人次,达成求职意向人数1.47万人次;8月,与市双拥办、警备区政治部承办第二届驻厦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组织44家企业2000多个就业岗位现场招聘,约有1200余名随军家属到场应聘求职,180人当场达成求职意向。
  【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农村就业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宣传劳动就业法规政策,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专场招聘会。全年共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47场,提供就业岗位10.1万个,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4万人,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实现基本转移1.1万人、力争实现转移1.7万人的任务。“十五”期间,厦门市共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87万人。
  【提高小额贷款额度】 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人行厦门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厦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试行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将小额贷款的额度提高到3万元。同时,降低反担保门槛,增加信用担保措施,简化贷款流程,使每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随军家属就业专场招聘会】 8月14日,为探索解决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双拥办、厦门警备区政治部联合举办第二届驻厦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共有44家企业参加招聘,并提供会计、出纳、收银员、文秘、品检员、业务主管、人事、普工等2000余个就业岗位。同时,为满足部分随军家属自主创业需求,有4个“1+1群”创业项目到会展示。招聘会上,有1200余名随军家属到场应聘求职,其中180人当场达成求职意向,31人报名参加“1+1群”创业培训,22人报名参加技能培训,13人意向加盟“1+1群”自主创业。
  【加强就业再就业调研】 8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各区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调研,重点调查了解本市长期失业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5~10月,组织对全市城镇劳动适龄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入户调查,录入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的城镇劳动适龄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64万多人。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全市劳动力就业方面的基本状况,为制定新一轮就业服务工作计划提供了政策依据。
  【开展“零就业家庭”调查】 2005年,厦门市首次面向社会提出“零就业家庭”(指无人就业,但有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成员的家庭)概念,并开展“零就业家庭”状况调查。调查显示:全市有“零就业家庭”3383户。其中,1人户918户,2人户1152户,3人户867户,4人户324户,5人户98户,6人户23户,6人以上户1户。“零就业家庭”中,单亲抚养在学子女家庭915户,家庭成员中全无就业能力家庭973户。“零就业家庭”的成因有几种类型:一是家庭成员普遍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体弱多病,没有一技之长;二是相当部分属于“4050”人员,享受城镇“低保”及其他补贴,能够维持生计,就业愿望不高;三是少数居民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2006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出台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首批社区劳动组织成立】 9月,由本市失业人员创办的社区灵活就业组织——厦门市首批社区劳动组织成立。分别是:鹭江道社区报刊发送小组、思海帆布加工服务点、锦上添花花苑。社区劳动组织提供的工作所需技能较单一,比较适应年龄大、缺少知识技能的失业人员。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对社区劳动组织发放《厦门市社区劳动组织证书》,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至年底,全市已成立社区劳动组织21家,其中思明区18家,湖里区3家。共安置失业人员95人,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6人。
  【台港澳居民在厦就业可参保】 10月,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市地税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厦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规定凡依照规定办理了就业手续,并与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按照厦门市社会保险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该《通知》是为配合《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实施而制定的。
  【“4050”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年内,继续实行对“4050”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政策,“4050”人员只要是在停止灵活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未满一年,但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也可申请继续领取其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同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一样。
  【进城农民工就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自1月1日起取消办理《厦门市外来人员就业证》。进城务工人员来厦就业,只需凭本人的暂住证或身份证即可求职并办理用工报备手续;二是积极推进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全市有68家公共、公益职业介绍机构共同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合法、规范的职业中介服务;三是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培训、就业、保障、维权”一体的就业服务,让进城农民工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就业服务待遇。全年免费为12.5万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文明道德教育培训;四是春节和中秋节前后举办全市进城务工人员代表、企业劳工代表迎新春、欢度中秋座谈会,传递节日问候及宣传新政策、新举措等。
  【保障全市企业用工需求】 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企业缺工情况摸底调查”和“外出劳动力返乡及春节后外出情况调查”,及时把握全市用工需求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服务工作;组织5批共63家缺工企业约1.2万多个岗位赴江西上饶、福建三明、湖南常德、广西灌阳和桂林等劳动力富余地区招聘,并与省内外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术院校建立长期劳务协作关系,保障企业的用工需求。
  【为“红土地”送岗位、送培训】 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借助厦门日报社“新闻大篷车”为“红支书”张仁和的家乡宁化县石碧村的村民送去1500多个好岗位和20多个工种的免费培训项目;与宁化县劳动保障局签订山海协作就业协议,长期为红土地上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发动各界捐款,为来厦就业的张仁和乡亲提供生活援助、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
  【城镇登记失业率】 2005年,厦门市实有登记失业人数2.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9%,控制在全年计划目标的4.2%之内,较上年有明显下降;失业人员就业人数2.24万人,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6100人。
  “十五”期间,厦门市坚持积极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形成“组织在政府,支撑在社会,工作在基层,落实在社区”的就业服务格局。全市所有街镇、社区均成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村级聘请就业协管员,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机制初步形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连续5年保持在6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陈相秋)
  劳动力市场
  【概况】 2005年,厦门市继续推进劳动力市场城乡一体化建设,海沧劳动力市场动工建设,市就业信息网络覆盖至全市169个社区。随着“厦门市人力资源网”的开通,劳动力市场在提供全面就业服务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民办职业介绍所开办顺利,新批准成立41家民办职业介绍所和2家公益职业介绍所,与原有的公共、公益职业介绍机构形成比较完善的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干,公益、民办等职业介绍机构共同发展的职业介绍服务平台。4月,厦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湖里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称号。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全年检查职业介绍49户次,检查用人单位178户次,查处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组织、个人130户次。市级劳动力市场共办理登记招聘921818人次,受理求职927253人次,求职成功467167人次。全市就业部门接收下岗失业人员寄存档案1201份,续存4489份,并对可享受优惠条件的5081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寄存档案。至年底,寄存档案总数已达21000份左右。全年共办理外国人就业证1864本,台港澳人员就业证409本。
  【劳动力市场网络覆盖至169个社区】 年内,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市就业信息网络继续增加覆盖面,至年底,已覆盖至6个区、36个街道(镇)、169个社区及7个农场,并逐步向各行政村延伸。
  【网络查询服务区启动】 2月,厦门市级劳动力市场网络查询服务区正式启动,共配备电脑24台,供求职者查询就业信息。求职者只要通过电脑安装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就能快速从几千条信息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信息,该服务系统受到求职者的欢迎。
  【厦门人力资源网开通】 10月,以厦门地区为依托,面向全国,提供人力资源相关服务的门户型网站——厦门人力资源网开通。该网站为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待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求职者提供快捷的网上对接服务。设置有单位招聘、个人求职、资料下载、劳务派遣、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咨询等栏目,求职者登陆以后,可以享受到个人资料管理,求职登记、求职信息查询和求职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服务。
  【大力开展劳务派遣工作】 5月,各区相继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至年底,全市共派遣劳务人员1.17万多人,超额完成福建省下达的1万人的任务数。其中,7家劳务派遣公司共派遣劳务人员4887人,其他部门派遣劳务人员6804人。(陈相秋)
  职业技能培训
  【概况】 2005年,全市各职业培训机构共完成7201名下岗、失业人员培训任务,完成总培训任务数的144.02%。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785人,实现就业率达66.44%。外来务工人员岗前培训12.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8128人,完成总任务数的164.58%。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跨越性发展,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4.6万人,比上年增加近1.5万人。年内,共有29人获“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23人在省级大赛中获奖;市高级技校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9月,《厦门市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出台。该《实施办法》确定以技师培养为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点,以“梯次培养、持续发展、逐年上升”的形式,用6年时间完成“1904”工程(即到2010年,全市高级工由现在的5200多人再增加1.9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增加0.4万人)。《实施办法》还对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有:改革考核方式,以操作现场的实际工作能力为考核内容;今后每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评审;设立高级技能人才津贴,对有高超技艺和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荣誉称号,并享受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技能津贴可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此外,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最长延期5年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市技师协会成立】 10月,厦门市技师协会成立。该协会设有机械、维修电工、电焊工、烹饪、美容美发、汽车等6个专业组,通过建立以技师为主的高技能人才库,开展技术攻关、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技术服务等,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工艺难题,为高技能人才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服务平台。至年底,协会已发展个人会员218名。
  【“1+1群”创业培训走向农村】 2005年,“1+1群”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向工业园区周边农村延伸,并把实用技能溶入到创业培训中,在翔安、同安等开发区周边村镇推出快餐小炒、冷热饮、烧烤、面食制品、日杂用品等13个技能型的创业班,切实提高村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帮助30多名学员实现成功创业。全年共举办4场“1+1群”创业项目推介会,推出创业项目180个,现场有2681人签订加盟意向。
  “十五”期间,厦门市劳动保障部门推行“1+1”技能培训、“1+1群”创业培训,形成以高级技工学校,市、区职业培训机构为骨干,社会培训机构为辅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共培训失业人员3.6万人次,培训后实现再就业2.35万人。
  【创新技能培训模式】 2005年,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大力推行“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挂钩”的新型培训用工模式,与10家企业签订联合招聘培训失业人员协议书,为失业人员提供1020个就业岗位,解决了816名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进一步提高培训层次,推出会展策划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汽车维修工技师、汽车驾驶员技师、评茶师、高级摄影师、营养师等社会需求较大的培训项目。年内,全市开展再就业培训7201人,其中实现再就业4785人,培训后就业率达66.44%。
  【职业技能鉴定实现跨越式发展】 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扩站、拓面、强体”的总体工作思路,开展技能鉴定工作。至年底,完成职业技能鉴定4.6万人,其中初级工3.05万人,中级工1.14万人,高级工3469人,技师640人。鉴定人数比上年增长48%。同时,推进区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建设,开展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推出12项新工种技能鉴定】 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市27个职业工种中开展培训考核,其中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电器产品装配工等12个工种是首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新工种。新工种的技能鉴定,有力地推动了技能人才的培养,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在电子、服装方面技能人才的需求。
  【职业技能竞赛获佳绩】 年内,全市共有29人获“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23人在省级大赛中获奖,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福建省技能大赛组委会授予的优秀组织奖;在厦门市第十届、第十一届职工技术竞赛活动中,共有3.57万人参加全市性A类和行业性B类比赛。其中,在A类比赛中,4183人双项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全省电焊工大赛在厦举行】 10月22日,2005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松下杯”焊工竞赛在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全省9地市10支代表队的100多名选手参赛。本次技能大赛由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发起和主办,由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本次竞赛第一名获得者“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向劳动保障部申报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第二名到第五名的选手,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此外,对获得第一名至第五名的选手,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对理论和技能操作均达到60分以上者,晋级为高级工。在大赛中,厦门市一选手获得第二名成绩。
  【市高级技校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年内,市高级技校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工种带头人建设,在提高教研教学和实训水平的基础上,完成培养高级工900人,完成数是上年的1.8倍。10月,市高级技校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陈相秋)
  社会保障
  【概况】 2005年,厦门市“五险合一”优势显现,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14.29万人,全年征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36.72亿元。其中,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参保人员16.05万人,收取保费809.71万元。全年工伤认定4130起,完成工伤鉴定及其他劳动能力确认1746人,职工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359人。年内,同安区自收自支和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451位退休职工及参照事业单位工改的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的117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待遇由市社保中心统一发放,完成806位参照事业单位工改的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劳动合同制工人及临时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数据清理、录入和整理工作。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年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8.05万人,比上年增长19.3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03万人,比上年增长19.91%;失业保险68.07万人,比上年增长23.70%;工伤保险63.05万人,比上年增长18.67%;生育保险21.09万人,比上年增长12%。全年征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36.72亿元,比上年增长39.89%。
  “十五”期间,厦门市健全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出台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修订医疗和工伤保险政策,“五险合一”、地税征缴运行机制更加规范,覆盖范围不断扩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34.45万人、51.79万人、29.6万人和25.22万人。
  【为失地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2005年,厦门市转变征地补偿方式,推行以土地换社保为原则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作。1月,先行在思明区、湖里区实施《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条例》。至年底,全市有1.78万名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有7187人办理退休手续。按《条例》规定,6月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被征地人员每月养老金为503.92元,7月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每月养老金541.89元。同时,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政府相继出台补助政策,鼓励被征地人员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纳入社会保险】 为配合厦门市事业单位改革,保障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年内,《厦门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至年底,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共有3340人开始由社保基金支付退休待遇。
  【外来人员退保金社会化发放】 7月,厦门市在全国首创外来员工退保金银行卡社会化发放,即外来员工不用排队领取现金,通过就近的金融网点或利用银联网络在其他城市可随时支取自己的社保金。退保金银行卡的发放,改变了以往手工现金发放的诸多不便,提高了社保机构的受理效率和资金安全,方便了外来员工的自由流动,实现了银行、政府、外来从业人员三方的互利共赢。
  【实行新医保药品目录】 9月30日,厦门市医保新版药品目录开始执行。该目录共有2126个品种,比2001年版增加近900个品种。首次把适用范围从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同时,扩大参保人员用药范围,原来需全部个人自付的部分药品,现在只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可以由医保基金支付,减轻了厦门市一些重症病人的经济负担。
  【公布20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年内,按照《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要求,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评审确认工作,确定厦门市第一医院、市中山医院、一七四医院等20家医疗机构具有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资格条件。由此,各医疗机构经与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成为厦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以后工伤患者可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康复。
  【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05年,厦门市在2004年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即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基本养老金10元;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离休人员、5.12退休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在上述基本养老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基本养老金30元。调整计发时间从2004年7月1日起。
  【失业保险金可就近签领】 年内,厦门市进一步改革保险金发放形式,完成失业金签名业务下社区的新系统安装工作。通过该系统,街道和社区可直接从终端打印辖区内失业人员花名册,提供给失业人员签名,减少了工作环节;街道和社区也可及时从网上查询到全市领取失业金人员的情况。9月,先行在思明区嘉莲街道开通该系统,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就可就近在社区领取失业金。
  【退休人员100%实现社区管理】 至年底,全市累计接收7.3万名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率达98.39%,并100%实现社区管理,社区管理率居全省第一。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年内,全市新增21个离退休人员活动点。至年底,全市共有离退休人员活动点68个。
  【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制度正式实施】 4月1日,《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重点面向厦门市低收入参保人员和重病患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困难的群体。《办法》规定: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以及月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本市户籍参保的退休人员(不含退养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困难补助,补助最高金额为8000元。该办法的出台,完善了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截至年底,获得医疗费困难补助的共有187人,补助总额66.29万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再次下降】 2005年,全市共有17204人、114566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5942万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比上年度减少3282人,这是厦门市从1986年10月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连续第二年下降,领取人数相当于高峰期2003年的72%,发放金额相当于71%。本年度,厦门市促进再就业措施持续发挥作用,很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暂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此外,随着外来投资的不断增加,新增的就业岗位吸纳了一批失业人员再就业,也促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下降。
  【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可参加工伤保险】 12月,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建筑、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出台,这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配套办法,主要针对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内的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该《办法》从建筑、矿山以及石材加工企业的特殊情况和特点出发,对建筑企业采取弹性灵活的参保方法,参保的时间空间范围扩大,有效保障了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建筑企业各用工主体在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作中的责任义务,规定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试行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厦门市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均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伤残职工补助金获政府补助】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5月,厦门市对已全额支付给因工致残(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参保单位给予补助,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该措施既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风险,优化投资环境。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5年,厦门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只要一人一年出资10元就可参加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予以补偿,累计补偿不低于50000元。全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岛外农民人数达616364人,参保率93.89%。
  (陈相秋)
  职工工资
  【概况】 2005年,市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正式实施;发布205个厦门市劳动力市场较通用的工种和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并对66个工种按不同专业(技术)等级发布相应的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办理程序,截至年底,全市共办理《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8473户,计划使用工资132.76亿元。
  【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7月,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2005年厦门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企业将工资增长基准线定为8%,工资增长幅度在5.5%至10.5%之间。11月,发布了205个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名词.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它包括基准线、预警线和下线。基准线,用于指导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合理增资水平;预警线是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不宜突破的警戒线;下线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并且不能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大产业职工工资排序】 2005年,厦门市第一产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3585元(月人均1132元)、第二产业18013元(月人均1501元)、第三产业职工工资最高,为35079元(月人均292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33%、6.91%和12.74%。三大产业人均工资比为1:1.33:2.58。
  【行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前三位】 2005年,全市19个国民经济行业中,金融业年平均工资64800元(月人均5400元),居各行业首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平均工资52238元(月人均4353元),居第二位;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年平均工资48003元(月人均4000元),居第三位。
  【七成职工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市月平均水平】 2005年,在全市19个行业中,有6个大类行业、46个小类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月平均工资水平,涉及在岗职工人数约47.47万人,占在岗职工总人数的69.3%;达到或超过全市月平均水平的占30.7%。
  【最低工资标准跻身全国前十】 7月1日,厦门市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120元。由此,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跻身全国前十位。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由480元调为600元,海沧区、集美区由43。元调为550元,同安区、翔安区由360元调为480元。年内,继续发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标准,思明区、湖里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6.5元;集美区、海沧区为每人每小时6元,同安区、翔安区为每人每小时5.5元。新的工资标准保护了低收入劳动者,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文化及相关产业工资最低】 2005年,厦门市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之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大。其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劳动者报酬最低,比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低383元。从不同行业的劳动报酬来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月平均劳动报酬依次为2491元、2729元、1498元、2781元,体育服务业工资最高,比最低的文化产业高出1283元。
  【《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福建省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工资支付行为进行规范。其特点:一是调整范围实用而有针对性。对工资支付的规定比较全面,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工资支付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作出约定;二是人文特色浓厚。规定工人加班有权享受补休,工资支付困难的企业可协商延期支付;三是明确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权和处理权;四是规定应建立企业工资信用制度和欠薪预警制度,企业欠薪将被禁止招工。《条例》的实施,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有效防止克扣、拖欠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增长9.92%】 2005年,厦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2577元(月人均1881元),比上年增加2038元(月人均增加170元),增长9.92%。从增长幅度看,在全市19个行业中,有10个行业的工资增长幅度达到两位数。
  【区域间职工工资收入差异】 2005年,厦门市思明区、海沧区、湖里区、集美区、翔安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6331元(月人均2194元)、20488元(月人均1707元)、18612元(月人均1551)、16884元(月人均1407元)和16913元(月人均1409元)。各区间月均工资收入相差100多元,仅思明区超过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陈相秋)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概况】 2005年,厦门市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协调作用,在全市7个工业园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推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全年共审核452户企业的集体合同,涉及职工5.77万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年内,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5155户,清理拖欠工资5289万多元;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756起,涉及劳动者7334人,结案率达100%。
  【创建和谐工业园】 6月1日起,厦门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活动。至年底,确定厦门航空工业园、思明区思明光电基地、湖里区后浦1号工业区、集美台商投资区等园区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试点园区。试点园区通过建立“自我调节,平等协商,劳动保障制度落实,劳动关系实现双赢”的劳动关系机制,优化了投资环境,提升了工业园区素质和形象,促进园区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市级劳动监察机构升格】 年内,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由原来的市劳动监察大队升格为市劳动监察支队,进一步强化了劳动监察组织建设。全年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5155户,受理群众举报4659件,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及集体上访案件568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8.20万人次、清理拖欠工资5289万多元、清退押金101万多元。
  “十五”期间,市劳动监察机构共处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1703起,共清欠拖欠工资16606万多元,补缴社会保险费2469万多元,清退非法使用童工138人。
  【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年内,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正式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积极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立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113起,结案率达100%。立案和结案数均比上年度有所上升,但集体案件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十五”期间,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184起,结案率达100%。
  【建立劳动书面审查制度】 7月起,劳动监察部门对全市所有用工单位实行劳动书面审查制度。将审查情况记录《厦门市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情况登记手册》,并进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对存在违法违规的单位,则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其限期改正。至年底,有1418户单位参加书面审查。
  【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10月起,市劳动监察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和C级5个等级,并建立诚信档案。诚信等级保持动态管理,对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向劳动者和有关部门提出警示。至年底,已受理厦门星际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申请,审核通过2家。
  【《劳动法》执法检查】 10月中旬,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厦门市进行《劳动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走访了企业、社区等单位,并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认为,厦门对于《劳动法》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配套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稳定和谐,一些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
  【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12月,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企业、城乡结合部私营小企业及酒吧、KTV等娱乐行业。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拖欠、克扣工资,支付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依法支付加班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等。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下达处理决定书,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引导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拖欠工资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理,个别典型将给予公开曝光。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共帮助1.344万名员工追回工资2021.3万元。(陈相秋)
  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概况】 2005年,劳动保障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夯实,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成为市民的贴心人,用户咨询量不断攀升。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保障卡的启用和换发工作,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金保工程”灾难备份系统建设不断推进,确保了社保、就业信息系统数据安全。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正式开通】 1月1日,“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正式开通。市民只要通过统一的“12333”特号,就可得到有关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及培训、劳动关系和劳动工资、举报投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办事程序的24小时咨询服务,还可查询参保人员缴费、个人账户划拨、外来人员退保资金到位等相关业务情况。随着市民对“12333”的逐步了解,“12333”受理的用户咨询量与日俱增,至年底,共受理市民咨询服务563813人次。6月,“12333”开通社会保障卡电话挂失业务。
  【启用和换发社会保障卡】 11月,厦门在全省率先启用和换发社会保障卡。并计划用两年半时间完成现有医疗保险lC卡向社会保障卡的过渡。到2009年1月1日,全市统一使用新的社会保障卡,并在原社会保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将其应用到劳动就业、公安、公积金、卫生、计生等领域,实现“一卡通”。
  【“金保工程”灾难备份系统安全运行】 2005年,厦门“金保工程”的灾难备份系统通过专家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通过该系统能快速实现本地与异地的数据复制及系统切换,实现系统和数据的多重安全保障,有力地保障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社保、就业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陈相秋)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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