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与社区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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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511
颗粒名称: 农村与社区卫生
分类号: R199
页数: 2
页码: 465-4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农村与社区卫生的工作情况。其中包含:概况和乡村医生每月可获150元补助。
关键词: 厦门市 农村卫生 社区卫生

内容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一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年底,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61.6万余人,参保率达93.89%,基本覆盖全市农民。人均总筹资每年53元(同安、翔安区每年45元),农民个人负担每人每年10元,市、区(镇)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5~43元。大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5元全部由各级政府承担。农民在保险年度合理住院医疗费按一定比例报销,每年每人最高补偿金额5万至5.8万元。全年共为2万余人次补偿医药费1973万余元,件均补偿额984元,个人最高补偿医药费5.7万元。二是从2004年起连续四年,市财政每年投入25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公共卫生条件。至年底,全市有4个镇、30个村达到省级卫生镇、村标准,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达54.63万人,改厕累计受益13.46万户。逐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行政村卫生所覆盖率达100%。对承担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的乡村医生实行不低于每月150元的津贴补助。
  年内,市卫生局根据社区规模调整和群众的需求,市卫生局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多元化举办社区服务机构机制。全年共招标产生社区卫生服务站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至年底,共有社区服务中心、站57家,基本构建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14万多名社区居民拥有健康档案,近2000户居民签订家庭保健合同,25000多名社区慢性病人建立健康管理专案。社区卫生服务人员1256人,入户服务39314户,服务人口约158万人次,建立家庭病床377张,开展义诊158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497次,主要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达80%以上,为80%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向社区医疗机构分流,城区90%以上的居民得到低廉、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受到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居民满意率达90%。4月,鼓浪屿、思明、梧村、厦港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授予“福建省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8月,思明区被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首批“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1月,鹭江、开元、莲前、嘉莲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乡村医生每月可获150元补助】 11月,市卫生局、财政局制定《厦门市乡村医生享受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厦门市享受政府津贴待遇的乡村医生每月将可领到不低于150元的补助金。享受津贴的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所执业的、承担国家规定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补助时间从本年度1月算起。据不完全统计,至年底,厦门市有农村执业医师近百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近千人。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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