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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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508
颗粒名称: 卫生事业综述
分类号: R199
页数: 2
页码: 464-4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卫生事业的就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概况、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厦门居民前十位死因、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服务试行最高限价、平均医疗费用实现零增长等。
关键词: 厦门市 卫生事业 卫生机构

内容

【概况】 至2005年末,厦门市共有各类卫生事业机构895个,其中医院28家,疗养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家,卫生院16个,门诊部57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专科防治机构1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0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4298人,执业助理医师555人。注册护士4958人(二级以上医院注册护士2822人),每千人口护士数2.20人,护理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7%,医护比为1:1,二级以上医院床护比为1:0.64。卫生机构床位7372张,其中医院5730张,疗养院814张,卫生院547张。平均每千人(按本年末预计常住人口225万人计)床位数约3.26张,略高于国内平均水平。全市有266个村实行合作医疗或保险,设置农村医疗点309个,拥有执业医师35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79人。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总值19.87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多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面积37万多平方米,总投资12.95亿元,完成投资3.18亿元。全市人口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0‰。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5.73岁,其中男性为72.24岁,女性为79.02岁。居民总死亡率为4.76‰,其中男性为5.14‰,女性为4.37‰,性别比为1.2:1。
  【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年内,厦门市卫生系统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有效促进卫生行风建设,狠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严格禁止医疗机构承包、出租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中标药品确认和合同签订行为。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年内,市卫生局编印《厦门干部保健》刊物,发放给一级保健对象和二级在职保健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用通俗易懂的医学语言,将医药、保健知识介绍给干部保健对象,提高保健对象的自我保健意识。在市政府、老干局、思明区共举办医疗保健知识大型讲座3场次,听讲人数1000多人。采取省外、本市、周末等多种疗养形式,全面开展保健对象疗养工作。继续完善基地医院专家与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的领导和“两院”院士“一对一”的医疗保健联络工作,及时为这些保健对象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厦门居民前十位死因】 2005年,厦门市居民前十位死因为:恶性肿瘤,死亡率129.49/10万;脑血管病,死亡率87.98/10万;心脏病,死亡率78.52/10万;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55.15/10万;损伤与中毒,死亡率41.84/10万;消化系统疾病,死亡率11.81/10万;内分泌系统疾病,死亡率11.68/10万;泌尿系统疾病,死亡率6.40/10万;精神障碍,死亡率4.11/10万;神经系统疾病,死亡率3.46/10万。其中,男性前十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呼吸道结核、神经系统疾病;女性前十位死因依次为:脑血管病、心脏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内分泌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精神障碍、先天异常。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和心脏病致死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60%以上,是居民主要死亡原因。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年内,厦门市卫生资源架构和质量明显改善,岛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扩充和发展,并向岛外、农村和新城区延伸,初步建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市第一医院与杏林医院组建集团化医院;湖里医院与湖里区江头医院隶属关系置换,将江头医院并入市中医院,解决了厦门岛内东部无大型综合性医院的问题;市第二医院兼并市集美医院;厦门中山医院兼并厦门铁路医院和市第一门诊部;同安区医院整体搬迁,更名为厦门市第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迁入厦门市中医院老市区院址,成为福建省条件最好的妇幼保健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整体迁建集美区。
  【医疗服务试行最高限价】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7月1日起,厦门市试行新的《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该方案是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除挂号费、诊查费、普通病房床位费、护理费执行统一价格外,各级医疗机构可向下浮动制定具体执行价格。营利性机构虽可自主定价,但医疗服务项目同样执行该方案。方案对原本数万种医疗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和归并,明确归入四大类3966项,并规定各医疗机构均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擅自增加项目。
  【平均医疗费用实现零增长】 2005年初,厦门市制定实施《厦门市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对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做出部署:2005年和2006年,医疗费用争取保持在2004年的水平,实现“零增长”;2007年以后,实行有控制的增长,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不高于同期厦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年内,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每门诊人次费用和出院病人费用实现负增长,年增长率分别为-1.14%和-4.95%。2000~2004年间,这两个指标的平均增长率均为10%以上。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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