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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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495
颗粒名称: 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
分类号: G719.2;G769
页数: 1
页码: 4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工作情况。其中包含:概况、市高级技工学校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和残疾少年入学率93.2%
关键词: 厦门市 职业教育 学校

内容

【概况】 2005年,厦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机构)33所,在校生3.41万人;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0.41万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升学率为97%。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160名到厦新、金龙客车、邮政物流、马可孛罗大酒店、华侨大厦等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实践。年内,厦门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等6所学校被评为市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龙庆华等10人被评为职业指导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有各级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412人。残疾少年入学率93.2%。
  1.启动“厦门职业教育中心校”建设项目。2005年,厦门市整合厦门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厦门商业学校和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学校3所中专成立“厦门职业教育中心校”,该校是厦门市规模最大的公办示范性中专学校。至年底,已完成立项、规划评审及建筑方案、施工设计的审批。
  2.重视专业建设和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年内,确定厦门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等10个专业为第二批市级骨干专业。厦门商业学校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已获批准。
  3.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2005年,全市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1万人,实际录取1.15万人。其中9所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适应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扩大办学规模,全年招收生员6741人,占全市职业类学校招生总数的56.6%。
  4.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2005年,厦门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约为3000万元。市属公办职业学校生均综合定额不低于普通高中生均标准,为每人0.448万元。年内,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和财政部给予本市职业学校基本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经费补助共1130万元。
  5.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积极协调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该标准已达到国家先进城市水平,在全省起示范作用。落实随班就读各项工作,编印《特殊教育知识读本》,组织开展特殊教育的课件展评活动、助残月活动等,促进特教教育科研和特教学生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特教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市高级技工学校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11月,厦门市高级技工学校获国家教育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授予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厦门市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职业教育学校。2005年,该校在校生3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8.9%。
  【残疾少年入学率93.2%】 2005年,厦门市在福建省率先实现对残疾少儿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学龄残疾少年入学率93.2%,超过国家标准。
  “十五”期间,厦门市加大整合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设施建设,形成以普校开展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学前、小学、初中、普高、职教等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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