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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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477
颗粒名称: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
页数: 5
页码: 415-4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福建省厦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情况,包括部门概况、韩杼滨肯定厦门市法学会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快速通道受理重大案件、飞鹏、新村联合调委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思明区成立全市首支法制文艺宣传队、翔安区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等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行政 司法 厦门市

内容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保障和促进本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许多方面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效。
  1.扎实开展“平安厦门”建设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配合市人大内司委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的地方立法,《决定》于10月2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认真抓好镇(街)矛盾纠纷解决平台试点工作,分别在同安区新民镇、思明区梧村街道、湖里区金山街道进行试点,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这一实践得到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关注。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全市36个镇(街)全部建立司法所,并按司法部要求,高起点配置,正式挂牌运作。司法部吴爱英部长肯定厦门市的经验并要求在全国推广。2005年全市司法所直接受理调解民间纠纷1265件,协助调委会调解纠纷462件,协助基层政府成功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42件,宣讲法律801场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破案和抓捕工作139件次,防止群体性事件121次8000余人,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组建和充实各类调解机构,在全市36个镇(街)、452村(居、社区)全部建立调委会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又在21家生产性企业、10家物业管理公司、3个外来人口公寓建立调解委员会。至年末,全市共有调委会563个,调委会委员3555名,纠纷信息员10248名,形成由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构成的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网络。调解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调解员素质得到提高,呈现出调解员平均年龄下降,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上升的特点。在坚持“月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市重要节会和重大活动,在全市范围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287件,调处成功率97.8%,防止民转刑案件17件44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8起90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6起6829人。四是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对2000年7月以来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对全市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的情况进行普查,全市共设有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2091个,专(兼)职帮教人员5227人,形成一支由司法助理员、公安民警、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群团组织和社会志愿人员组成的帮教队伍。
  2005年,全市共接茬刑释解教回归人员388人,安置334人,当年回归人员安置率达86.1%,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为0.7%。截至年底,全市列入安置帮教对象(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3140人,安置2882人,安置率91.8%,脱、漏管率和重新犯罪率分别为0.6%和1.3%,大大低于全省(脱、漏管率2%和重新犯罪率3%)平均水平。五是大力抓好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创建工作和创办劳教特色工作。创办劳教特色力度加大,分别设立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区域,三种管理模式已全部就位;扎实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好的成效;所政建设和各项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劳教生产稳步发展。场所连续六年实现安全稳定,被评为厦门市学习型单位和厦门市花园单位。
  2.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加强律师法律服务规范和拓展工作。积极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得到提高,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得到加强,律师队伍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服务社会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市共有35个律师事务所的150多名律师,持续一个多月时间,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军营,为居民百姓、弱势群体和特殊团体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不断扩大律师对涉及拆迁、劳动纠纷等信访工作的参与面,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疏导纷争;进一步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继续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贸易救济法律事务中心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2005年共接待关于贸易救济的咨询近百件,协助解决多起涉外合同纠纷,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基层法律服务稳步发展,实现基层法律服务零投诉。二是认真抓好公证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各公证处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办证点及公证员助理的管理得到有效的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公证执业环境明显改善,不正当竞争现象得以遏制,公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靠前为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提供工程招投标公证、证据保全公证等优质公证服务,为确保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发挥重要的作用;积极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各公证处积极介入经济领域,办理大量的金融、拍卖、抵押登记、提存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公证等,为厦门市经济建设提供周到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推动公证体制改革,结合《公证法》的出台,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厦门市公证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上报省司法厅。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2005年及时处理50多起近2000人次的群体性来访事件,通过积极引导来访者依法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12348”专线以及基层司法所等法律援助资源进一步整合,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18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73件,案件受援人总数达2556人次,同比增长26%,法律援助案件首次突破千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中心接听解答来电咨询35701个,同比增长17%。四是做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宣传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司法鉴定新旧管理体制过渡期间的工作进行指导,安排好过渡期司法鉴定衔接工作,共同维护好过渡期间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职责,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的初审工作,严把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保证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的事前监管切实有效,2005年全市有8家机构提出从事司法鉴定申请,经省司法厅审批,已有4家获准设立。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研究,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邀请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厦举办法制讲座,收到好的效果;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有106个村分别被国家、省、市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精心组织“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组成“四五”普法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四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此同时省依法治省办也对厦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检查组反馈认为,厦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想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明显”,走在全省前面,不少先进经验值得推广学习,依法治省办已向全国普法办推荐申报厦门市为“四五”普法先进城市。二是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征文研讨课题论文的收集、评审工作,举办“和谐社会与法治”论坛;积极参与法学学术和学会工作交流活动,其中市法学会作为发起团体单位,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三是扎实办好电大教育。招生工作继续走在电大各工作站的前列;接受省教育厅专家组的总结性评估,评估得分居各工作站之首。四是认真做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司法部的要求认真做好考务工作,受到市领导和省厅巡视组领导的好评。五是抓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按市人大内司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对《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的贯彻情况进行自查;起草《厦门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草案;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认真做好立法部门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论证工作,共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近百条,书面上报市立法部门。
  【韩杼滨肯定厦门市法学会工作】 2月16日,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任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市人大副主任汪兴裕等陪同下,到市法学会视察工作。韩杼滨会长充分肯定市法学会对厦门市法制建设所做出的贡献,并对厦门市法学研究和学会工作提出希望。
  【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快速通道受理重大案件】 2月16日,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快速通道,对重大案件特事特办,充分发挥“社会减压阀”的作用。年内,已受理象屿集团董事长吴世斌被害案和春节前夕某企业11名员工因工伤赔偿集体诉讼案等两起社会影响较大案件,通过启动应急机制,指派承办律师及时介入,使案件得以依法解决。
  【飞鹏、新村联合调委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飞鹏企业是厦门市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于1998年8月与集美区新村村委会签订共建协议,成立“飞鹏、新村联合调解委员会”。七年多来,飞鹏、新村联合调解委员会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能,共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管区,做到厂里的纠纷不出企业,村里的纠纷不出村落,混合的纠纷不出联合调委会,有力地促进企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企地及周边经济的发展。3月1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飞鹏、新村联合调委会荣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思明区成立全市首支法制文艺宣传队】 3月31日,思明区司法局与思明区阳光乐团联合成立厦门市首支法制文艺宣传队——“思明区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承担区司法行政及依法治区群众普法的法制文艺宣传任务,帮助社区居民知法、守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活跃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翔安区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 4月28日,翔安区召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吴南翔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受聘的39位顾问团组成人员和受聘担任特邀顾问的3位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家颁发聘书。翔安区法律顾问团有以下特点:(1)成员广泛。除法学专家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外,还有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行政执法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多个部门的法律专业人才,有力保证了顾问团咨询意见的准确性和权威性;(2)分工细致。顾问团下设依法行政、民商法、刑事法律、涉台法律和涉农法律等5个专门咨询小组,其中涉台、涉农咨询小组具有很强的区位特色;(3)任期稳定。顾问团组成人员的聘任期与每届政府的任期相同,可以连续聘任,有利于组成人员熟悉区情,深入研究,切实为区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4)妥善解决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问题。检、法两院的法律顾问团成员,有权对本人或本院正在或即将办理的案件提出回避申请,避免行政权与司法权发生冲突,确保咨询意见的客观公正。
  【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5月1日,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站正式揭牌。该站行政上隶属市总工会,业务上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职能是为外来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同时接受外来员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凡初审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即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参见本书群众团体栏目“市总工会”相关条目)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在厦召开】 5月29~30日,2005年全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会议对2005年全国国家司法考试进行了部署,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司法考试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力争在未来三五年内,在健全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努力建设一套适应司法工作和法制建设需要,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考试制度。全国各省、市司法厅分管厅领导参加会议,司法部张军副部长、省政府陈芸副省长及市委陈炳发副书记出席会议。
  【首位香港居民获准在厦从事律师职业】 7月初,香港居民曾山先生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拟在厦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这是申请在厦门市从事律师职业的第一位香港居民,也是福建省的首例。福建省司法厅根据相关规定对曾山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并于8月正式批准其的执业申请。至此,曾山成为福建省首位领取内地律师执业证的香港居民,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曾山将被允许从事内地非诉讼业务。
  【市律协成立台湾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8月22日,市律师协会成立“台湾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具有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等“五缘”的优势,为日益扩大的两岸经贸关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立涉台专业委员会,在福建省设区市的律协中尚属首家。
  【市法学会成为“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创始成员单位】 8月31日至9月4日,厦门市法学会应邀出席由中国法学会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并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中唯一的创始成员单位。该论坛旨在建立中国—东盟法学界、法律界的区域性的长效交流机制和平等、自愿、开放的合作平台。100多名来自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司法界高层、资深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聚集一堂,就加强中国与东盟间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为双方关系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厦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获司法部表彰】 在9月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上,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同安区司法局莲花司法所被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在会上充分肯定厦门市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将厦门市在司法所建设中取得的“五个确定”(确定每个司法所配3名行政编制;确定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正科级派出机构;确定司法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定司法所工作设施和办公场所;确定司法所8项主要工作职责)成果向大会全体代表作了介绍。
  【新核准设立5家司法鉴定机构】 2005年,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报省司法厅审批,厦门市“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福建厦贸司法鉴定中心”、“福建中纪司法鉴定所”和“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等5家司法鉴定机构先后获准设立,并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其中,正泰司法鉴定中心(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文书司法鉴定)和中证司法鉴定中心(业务范围为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于9月设立;厦贸司法鉴定中心于10月设立,中纪司法鉴定所和发展鉴定所于11月设立,3家业务范围均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车辆评估鉴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咨询服务。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出版发行】 该书由厦门市司法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完成,是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厦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横向课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研究”的学术成果,同时也是配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的宣传和培训教材。全书共55万余字,厦门大学出版社于9月出版发行。市司法局局长沈恒斌任主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作序。
  【厦门律师在全省首届“律师论坛”上成绩斐然】 10月13~15日,以“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业的发展”为主题的福建省2005年首届“律师论坛”在福州召开,厦门市有34篇文章入选论文汇编,居全省第一。论坛根据文章的类别,分设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等四个分论坛。经过大会的充分讨论、交流及专家评选,四个分论坛共评选出论文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其中,厦门联合信实律师所郑金火律师、厦门大道之行律师所张照东律师所撰写的论文分别获刑事、民事业务分论坛的一等奖。
  【央视来厦拍摄反映律师业发展的专题片】 11月13~16日,中央电视台“中国律师”文献专题片制作组抵达厦门,对厦门市“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张斌生以及“厦门模式”公职律师制度两大亮点进行采访报道。该专题片由中宣部、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旨在通过律师行业几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律师行业的光辉历程。
  【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创历年最高】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厦门市有314名考生成绩合格,通过率达23%,高于全国14.39%的通过率,并创下历年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最高通过率。本年度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最高分考生出自厦门,成绩为438分。
  【中国法学会全国性外事工作会议在厦召开】 11月24日,中国法学会全国外事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此次会议是中国法学会自1982年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外事工作会议,来自全国50多个地方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省政法委副书记林平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出席开幕式。会议确立对外法学交流的指导思想,探讨对外法学交流的中、长远发展规划,提出努力构建一个以中国法学会为中枢、地方法学会为基础、学科研究会为支撑、广大会员为依托的对外法学交流工作体系,建立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对外法学交流格局,充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的作用。会上,厦门市法学会还被评为在2004~2005年度对外法学交流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首届福建律师羽毛球比赛在集大举行】 12月2~4日,由福建省律师协会举办的第一届福建律师羽毛球比赛在集美大学举行,这是律师制度恢复20年来福建省举办的第一次大型律师联谊活动。经过激烈角逐,厦门市律师代表队获得团体第一名,并包揽除男子双打以外的所有冠军。
  【厦门劳教所被司法部授予“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 12月22日,司法部授予厦门劳教所等16个单位“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厦门劳教所自2002年提出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奋斗目标以来,按照“打基础、强素质、重软件、抓硬件、保安全、促全面”的创建工作思路,坚持抓硬件促软件、抓班子带队伍、抓规范促养成,实现硬件、软件建设的同步提高,场所各项工作全面发展。2005年8月,司法部对厦门劳教所进行全面考核验收,用“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思路清楚、措施得力”四句话充分肯定厦门劳教所的创建工作。
  【五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受省律协党委表彰】 2005年,在福建省律师队伍广泛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厦门市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福建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等5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扎实有效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受到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委表彰,被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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