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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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472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8
页码: 404-4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福建省厦门市政法情况,包括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海防打私、仲裁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政治 法律 厦门市

内容

综述
  2005年,厦门市政法系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保障和促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7.75%,对党委、政府抓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2.62%,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84.13%,均位居全省之首。
  一、大力推进“平安厦门”建设,为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1.平安建设宣传示范效应显著。各级各部门把建设“平安厦门”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抓,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和任务,开展“平安厦门——走进社区”等10项宣传活动,召开全市街(镇)平安创建现场会、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市民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幅提高。开展创建“平安区”、“平安街(镇)”达标活动,全市有29个街(镇)达到平安标准,思明、湖里、集美3个区被授予全省首批“平安区”。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15个政法单位、83名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受到表彰。
  2.打击违法犯罪效能明显增强。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13564起,破案率达50.5%,同比提高4.8个百分点。挂牌案件破案率和命案破案率均创历史新高。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2745件3935人,提起公诉2891件4336人,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54件73人;审判机关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952件4620人,一审审结2867件4413人。
  3.整治治安热点难点成效明显。开展打击制贩假证章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站街招嫖”、散发按摩小卡片等问题,此类现象明显减少;开展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飞车”抢夺多发势头;开展对出租房屋的清理整顿和校园周边的治安整治,取缔了一批非法网吧和娱乐场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加强社区、路面、内部单位防控网建设,警务室运作进一步规范,基层“11211”(即:一个综治领导小组、一个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一支群防群治队伍、一个外口管理站。)工程建设基本到位,社区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全市有40%的社区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重要目标、要害部门、重点场所以及重要交通路口电子监控覆盖率达80%以上。
  二、充分履行政法职能,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以宣传和贯彻新的《信访条例》为契机,开展涉法涉诉问题“大接访”活动,强化诉讼调解功能,一批突出矛盾纠纷和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8096件,调处成功率达97.8%。 2.社会政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有效防范和打击了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策反、窃密活动,破获一批危害国家安全及“法轮功”案件。抓好非传统安全工作,加强网上监控,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妥善处置民间“保钓”等涉日活动。
  3.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共破获经济案件430起。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172件,审结21105件;受理海事海商案件921件,审结905件,受理行政案件330件,审结301件,新收执行案件12191件,结案10685件,结案率达83.49%。对重点工程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强揽工程、暴力垄断、滋扰重点工程建设案件36起,保障了翔安火炬开发区等一批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4.保障服务水平得到新的提高。治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等“窗口”部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武警内卫、消防、边防、边检、海警等单位,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工作。一年来共实施抢险救灾296起,救助群众2799人。司法行政部门协助解决了一批贸易和知识产权纠纷,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举行了《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了省“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法学研究取得新成果。
  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
  1.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级把平安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调整充实了维稳办、创建办(即:维护稳定办公室、创建平安厦门办公室),镇(街)专抓综治工作的副书记落实到位,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基本建成,36个司法所已挂牌运作,居(村)全部设立了综治专委。人大、政协关心支持“平安厦门”建设,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建言献策,督促落实。
  2.物质保障进一步落实。市级财政划拨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经费6.46亿,同比增长15%,其中拨出50万元作为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基金。调高了协警队员经费保障标准,增加了治安防控、平安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投入比重。
  3.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市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依法出台了打击制贩假证件、假印章、“站街招嫖”、“六合彩”赌博、散发按摩小卡片以及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为有效打击和整治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支持。
  (徐积京 林连城)
  公安
  市公安局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公安机关以建设“平安厦门”和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促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积极构建“大打击”格局,打击效能进一步增强。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3564起,比增14.8%,破案率50.5%,比增4.8个百分点。一是以侦破命案为龙头,加大对大要案的侦破力度。命案侦破取得历史性突破,共立命案79起,破获76起,破案率96.2%,比增11.8个百分点。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起已破,省厅挂牌督办案件19起破18起,破获了集美“三一〇”、湖里“四二四”、思明“五一〇”杀人案、轮渡“四三”杀害法国人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二是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9263起,比增17.7%,摧毁盗窃团伙102个266人、抢劫团伙44个127人,“两抢”和盗窃案件破案数分别比升1.45%和21.4%。三是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打好“禁毒严打”、“堵源截流”、“禁吸戒毒”、“禁毒预防”和“禁毒严管”五大战役,年内共破获毒品案件522起420人,缴获毒品126.88千克、“摇头丸”1953粒,查处吸毒违法人员××××名,比增近3倍。四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经济案件506起,破430起,破案率85%,涉案总值4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2.积极构建“大防控”格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厦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据省城调队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7.75%,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一是大力加强社区防控网建设。以社区警务室为平台,积极构筑“11211”工程(即一个基层综治组织、一个社区警务室、一个治保会和调解会、一支群防群治队伍、一支外口协管员队伍),进一步规范171个警务室运作机制。与团市委共同组织“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与综治办、海峡导报社联合开展“平安厦门·走进社区”大型巡回宣传活动和交通、消防服务进社区等活动。二是大力加强路面防控网建设。各警种各部门转变警务观念,改进勤务模式,提高对路面整体防控水平。现场抓获率达45%,比增3个百分点。交警部门转变执勤观念,积极推进“管交通带治安”勤务改革,强化治安管理职责,积极打击路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市局机关民警坚持每周五至周日对重点路段和特殊时段的治安巡逻执勤。三是大力加强内部单位、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防控网建设。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强化内部单位的治安管理措施;深入贯彻《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开展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整治。四是大力加强技术防范。110指挥中心对全市视频监控设施建设进行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技术防范,逐步建立起网络化的图像监控系统。
  3.大力加强公安行政执法和治安管理,为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公安机关把建设“平安厦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在全市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大会上,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一是严格治安管理,大力整治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39389起,查处21023起,分别比增78.3%和1.58倍;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整治摩托车非法载客、打击制贩假证章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路面散发黄色小卡片扰乱公共秩序和站街招嫖,认真贯彻公安部“八条措施”,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社会联动和抢险救灾工作。共受理报警求助电话105万余个,比增20.9%;调度出警65万余人次。简化办事程序,推行延时服务制,及时为群众办理户口手续。开展第二代身份证的试点、颁发工作,已换证40万人。简化公民因私赴港澳台手续,共受理居民出国申请89743人次,比增48%;审批居民往来港澳台申请53479人次,比增53%;办理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签注(证)、证件14.4万人次和8129人次。继续深化“畅通工程”创建工作,年内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分别下降21.8%、13.3%。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为契机,健全消防三级责任制,认真开展火灾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三是严密措施,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领导来厦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批管理和现场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国际马拉松比赛、台交会、全国合唱比赛、“九八”投洽会等207场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和178批次警卫任务。
  4.大力加强公安科技建设和后勤保障,公安科技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改造,研发社区警务信息系统、网上信息跟踪、批量比对和信息分析系统,顺利完成“金盾工程”一期建设。二是加强指挥中心实战功能建设。以110、119、122“三台合一”为契机,扩容接警终端,建设智能化的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建设以各类人员、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特定要素数据库为基础的信息要素群查控系统。三是改善公安装备,做好后勤保障。坚持以服务现实斗争为中心,以基层和一线为重点,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和基建工作,积极改善公安装备,为公安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成功破获“一·一五”涉台特大团伙贩毒案】 1月初,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一伙台湾籍不法分子准备进行大宗毒品的贩卖活动,支队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1月15日晚,当犯罪嫌疑人在珠海贩卖毒品时,专案组在珠海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相继在粤海酒店和华丽宫酒店等地抓获陈明德、陈一志、王文正、许威智(均为台湾人)和商伟光(黑龙江人)等5名贩毒嫌疑人,并查获毒品氯胺酮约10公斤及涉案汽车1部。专案组乘胜追击,在本市抓获贩毒同伙刘泰榕(台湾人)、史鹏(吉林人),缴获毒品氯胺酮约7公斤、冰毒487克、摇头丸4粒、现金人民币10万元以及仿真手枪1支;此外,在东莞市飞龙山庄一房间内缴获该团伙窝藏的氯胺酮13公斤。
  【成功破获付冬科系列抢劫杀人案】 3月29日中午12时许,湖里南泉小筑别墅区保安在巡逻时抓获一正在行窃的青年男子,遂将其扭送到湖里分局湖里派出所审查,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一张名为“李峰”的身份证,虽然身份证是真的,但其像片与该人相貌有差别,且该人神色紧张、言语慌乱,随身还携带一只已拆开的锋利的大剪刀。根据该嫌疑人从容进入别墅盗窃及押解过程中将双手背铐变为前铐姿势的熟练动作,民警分析该嫌疑人极有可能是负案在身的惯犯。湖里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其进行审讯,并积极与身份证颁发地公安机关进行联系。经审查,证实该人系湖南“三九”系列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老表”,真名叫付冬科(22岁、湖南湘乡市人)。付冬科交代了自2004年4月份以来,流窜湖南、浙江、河南、江苏、北京、天津、福建等省、市,伙同他人盗窃、抢劫、强奸、杀人作案19起,共杀死8人、重伤多人。此案的成功破获,受到公安部的通报表彰。
  【150万元绑架大案成功告破】 4月17日,交通部三航六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工作人员黄某某(男)在思明区被绑架,绑匪向其家属勒索150万元。案发后,省公安厅即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厦门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4月21日在思明区一出租房内成功解救出人质,并先后在四川、重庆、山东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杨萍(男,22岁,四川省人)、郑延超(男,20岁,山东省人)、郑延银(男,19岁,山东省人),追回赃款美元25700元、港币31000元及人民币6100元。
  【“五一〇”杀人案告破】 5月10日,思明区某小区13楼B座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住户蔡丽斯及其72岁的祖母黄月英、出生仅6个月的女儿洪娅妍被杀。案发后,厦门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过3个昼夜的艰苦努力,于5月13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卓振康(男,36岁,三明市人)。经审讯,卓交代因借款不成,持斧头将蔡丽斯一家三口杀害,并抢走现金1万多元、摄像机1台、摩托罗拉手机和小灵通各1部及部分首饰的犯罪事实。
  【开展公安“大接访”活动】 从5月15日开始至9月底,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实施,以“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为工作目标,切实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通过开展公安“大接访”活动,形成了公开接访、真情化访、挂牌督办、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由市局、分局局长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耳聆听群众呼声,亲身体验群众疾苦,亲手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亲自督促检查工作,促进信访事项的解决,妥善处理和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414件,已办结404件,占接访总量的97.6%;已停访息诉382件,占接访总量的92.3%。信访件的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都超过了省公安厅两个90%的工作目标。通过办理群众信访件共查破案件51起,抓获违法人员86名,挽回经济损失16.2万元,参加办案人员858人,采纳群众批评建议6条,回访上访人383人次。
  【开展“奋战70天”竞赛活动】 为确保年底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完成全年公安工作任务,为2006年开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10月14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奋战70天”竞赛活动。在各警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竞赛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效。期间,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3994起,破案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和前一季度增长33.9%和42.9%;破案率为56.4%,分别比上年同期和前一季度高出15.6个百分点和4.9个百分点,达到本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916人、逃犯450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2%和22.3%。一批现行命案快侦快破,开展竞赛活动以来发生的19起命案全部破获。竞赛活动期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7077起,比上年同期少立228起,下降3.1%,其中“八类案件”立710起,比上年同期少立118起,下降14.3%。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005年,厦门市积极开展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为厦门市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一是先后开展了命案侦破会战,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取得了命案侦破率提升,两抢一盗的发案明显下降的好成绩,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制贩假证章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制贩假证章等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整治。三是“站街招嫖”、散发黄色小卡片等治安热点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通过开展“百日会战”、各种有针对性专项整治及交通安全“七进”活动等一系列工作,严厉查纠各种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防、严处的“三严”氛围,一些长期困扰交通管理的交通难点、弱点、盲点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非法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减少,特别是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大幅下降。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
  交通管理秩序明显改善。五是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期间,消防部门共出警656次11385人次,扑救火灾210起,参与社会抢险救援446起,抢救被困群众360人次;整改不安全隐患3366处,发出火灾隐患意见书2361份,火灾起数、死亡人数、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稳中有降,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詹功正)
  市公安边防支队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紧紧围绕辖区和部队“双稳定”、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和推动部队建设发展“双协调”的工作目标,以执法为民为主线,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及“三访四见”活动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科技应用为支撑、队伍建设为保障,为服务“平安厦门”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1.内部管理,确保队伍内部稳定和战斗力提升。一是建设精确化的干部管理机制。支队坚持严兵先严官,严下先严上的工作思路,以条令条例为依据,结合机关实际,制定了《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机关管理若干规定》,对机关干部学习、留营、请销假、奖惩等九个方面工作进行规范,在日常管理中尽可能将各项管理数据化并做到精确化,为干部调动奖惩提供依据,做到让能者上、庸者让、差者下,有效调动了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实行兵员集中管理举措,落实精确管理理念。支队积极探索新时期兵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全支队的士兵进行分片集中管理,充分发挥兵员集中的优势,形成处突执勤的“尖刀”和“拳头”。支队党委成员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方法,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即时通报。三是探索“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通过《士官(兵)每月综合情况反馈表》,架起部队、家庭、社会的联系桥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年来,支队士官(兵)无一例严重违纪行为或等级事故,保持了部队安全稳定。
  2.开展“大练兵”活动,促进部队军事素质提高。支队紧密结合部队担负的任务,围绕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制定了《厦门市边防支队全面推进大练兵活动的方案》并下发部队,坚持按纲施训,严格要求,尤其加强了对复合型指挥员和会搞思想调查、会计划安排教育、会备课讲课、会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四会”教练员以及军事专业技术尖子等人才的培养,为部队军事训练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外,支队官兵还圆满完成国际马拉松比赛、第九届投洽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支队先后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参加义务劳动,为厦门荣获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称号做出了突出贡献,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3.加强沿海管控力度,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一是夯实基础,做好边防基础工作。一年来,支队全面开展台轮监护、船舶和渔船民审验等公安边防业务,严厉打击走私和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一方平安。二是围绕“打、防、管、建”一体化思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与巩固完善反偷渡工作的“四道防线”相结合,采取派遣机关业务科人员轮流到重点单位驻点、发挥情报调研的“尖刀”作用、加强海上信息员队伍建设三项措施,建立和健全反偷渡长效机制,有组织成批偷渡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全面推进派出所职能完整和刑侦改革,防控能力整体提高。支队从推进边防派出所的职能完整、规范执法执勤、刑侦改革工作入手,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努力提高破案率,辖区人民群众满意率普遍提高。
  4.做好先期预警,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配合厦门海湾型城市发展战略,保障地方经济发展,除继续在重点工程和治安复杂地段设立执勤点,开展昼夜治安巡逻,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外,还将士兵集中管理,设置同安和翔安兵员集中点等,加强应急处突演练,提高处突能力。同时,与重点工程指挥部建立治安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治安状况及苗头,坚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稳妥的处理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阻挠重点工程的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厦门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5.全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一是加强网站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不断丰富完善支队的主页、规范与扩充信息网站,在总队2月份举办的第二届网站建设与应用评选活动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二是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在支队计算机“一机两网”注册率达到95%以上的基础上,坚持日常性的网络监控管理,全年共督促整改“一机两网”事件11起,有效地维护了网络运行的安全。三是做好科技育警工作。针对日常工作需要,通过建设电脑学习室、举办PowerPoint多媒体制作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官兵提供学习计算机知识的平台,大大提高了支队官兵的工作效率。
  6.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水平。一是从规范执法基础台账及法律文书的使用、案件卷宗管理责任、案件审核工作制度、案卷装订和封面及卷面的填写要求、接处警程序、对无主走私货物处理程序及制作《办理边防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方面入手,规范支队的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二是组织开展刑事拘留执法检查、贯彻实施许可法专项检查、接处警专项检查、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专项整改活动执法检查等,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规范执法行为贯穿全年法制工作的始终。三是结合“大练兵”活动,贴近部队执法工作实际,在新入伍的战士中开展“法制教育周”活动、法制培训活动;对一线执法官兵采取岗位法制“练兵”的形式分类分层次培训,举办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增强了官兵的执法能力。
  7.强势推进“三访四见”活动。7月份以来,支队全体官兵坚持群众路线,大力开展“三访四见”活动,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支队按照机关编制80%标准精简了15名干部充实基层一线,下拨100多万元为基层统一建设档案室和购买执勤“八大件”装备,从机关调整4辆车充实基层,改善部分基层单位的警务装备水平。每日从机关抽调警力8名、汽车2辆到任务较重的何厝边防派出所,承担繁重的接处警、夜间巡逻等执勤活动。截至年底,支队共为渔船民和外来人员办理各类证件3000余本,主动上门为辖区群众办理渔船民证、船舶户口簿、房东代理卡等各类证件971次,户口纠错8次,资助入学9人,资助困难群众146人,为辖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10500元、大米1450斤、食用油550斤,走访各类出租场所1978处、特种行业60处、养殖场所146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77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困难17次。自开展“三访四见”活动以来,支队辖区治安管控能力有所提高,警民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小资料·
  三访四见 从2005年7月起,全国公安边防派出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三访四见”活动,此项活动以“三访”为主要内容,即:访贫问苦、访疾问难、访外(外来人员)问弱(弱势群体),通过变上访为下访,达到“四见”效果,即:人民群众对边防民警看见、敢见、愿见、想见,从而树立边防民警可亲、可敬、可爱新形象。
  【加强沿海管控力度】 一年来,支队共检查监护来靠台轮101航次212人次;审查遭台当局抓靠、扣押的本市出海渔船民46起62船次202人次;签发《边境通行证》1586张;审验列入管理船舶5180艘(含主管部门未发证船舶1692艘),其中渔业船舶4586艘,交通船舶594艘,渔船民8657人;破获台货走私案件38起,案值约540余万元;破获贩毒案件6起7人,吸贩毒案件14起16人,缴获海洛因22.52克;查获台湾人电信诈骗案件27起289人;查获偷渡案件13起14人,未发生一起有组织的成批偷渡案件;破获刑事案件489起,破案率57.26%,破案绝对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多破101起,破案率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查处治安案件847起,查处率68.9%,查处绝对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21起。有效地维护了沿海地区的持续稳定,辖区人民群众满意率普遍提高。
  【全力做好春节期间辖区安全保卫工作】 为维护好节日期间厦门市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支队广大官兵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中。春节期间,支队各基层单位共接处警124起,出动船艇8航次、车辆124台次、警力412人次;边防辖区发生刑事案件发10起(破5起)、治安案件9起(查处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5人;帮群众找回走失小孩6人。为当地群众和海内外游客营造了一个祥和、安定的节日治安氛围。
  【妥善处理一起海上涉台事故】 3月5日凌晨,翔安区大嶝镇一渔船在角屿岛附近海域遭金门海巡队“海埔一号”艇撞击,两渔民死亡。支队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一方面要求大嶝边防所迅速前往搜救,另一方面立即将情况上报总队、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派工作组赶到海上事故现场,指挥现场保护、取证和安慰死者亲属、做当地渔船民思想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月23日,支队派员协同市台办、海事局及翔安区领导与台湾方面的代表就“三五”事件索赔工作进行磋商,并就赔偿交接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出色完成重大活动的执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3月26日,2005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在厦门举行。马拉松比赛赛道涉及在边防辖区的路段长达20多公里,为了做好此次马拉松赛的安全保卫工作,支队在执勤前专门对参加执勤人员就执勤礼节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进行培训。比赛当天凌晨4点,支队官兵就对承担安全保卫任务的赛道沿线进行拉线警戒。根据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支队领导亲临执勤一线现场指挥,共有200多名官兵参加了执勤。
  9月8日,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式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支队100多名官兵参与开幕式现场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执勤过程中,官兵们始终保持严整的警容警姿,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热情服务,营造了安全有序的活动环境,充分展现了边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宾客好评。
  【支队官兵全力抗击台风侵袭】 2005年,台风“海棠”、“珊瑚”、“龙王”先后在东南沿海登陆,都不同程度给厦门地区带来暴风雨天气。为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每次台风来袭时,支队都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转移海上渔船民、渔排养殖户,劝导各类船只进港,全力以赴做好防台抗汛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支队共出动警力883人次、车辆400台次,协助加固渔排390多户,协助368艘船舶、814名渔(船)民进港避风,动员和帮助渔船120艘、渔排300条、渔民854人次上岸防台,帮助住在危房中的群众116人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台风期间辖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大嶝边防工作站圆满完成运送台湾水果的台轮监护工作】 5月28日下午,首批台湾水果运抵厦门大嶝,备受各界关注。为确保首批台湾水果顺利进出港,支队大嶝边防工作站经多方准备,热情服务,圆满完成了台轮进出港的监护工作。
  【何厝边防所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安全讲座】 为预防在校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增强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6月10日,支队何厝边防派出所警长范海洋深入辖区何厝小学,为学生们举办法制暨安全防范讲座。范警长结合发生在辖区周边的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着重向师生们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为全体学生讲授法律知识,为学生们敲响了警钟,提高了学生们自我约束的意识,防患于未然。
  同时,该边防所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选派经验丰富的警官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教职员工配合边防派出所履行综治责任的意识,有利地营造学校安全、文明的环境。
  【曾厝垵边防所杨振亮赤手空拳勇擒歹徒】 6月25日晚上,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所长杨振亮在曾厝垵小学路段,发现一名青年男子手中抱着一包用黑布紧包的不明物,身边放有两个行李箱,行迹十分可疑。走近时发现该男子与一名绰号叫“黑疤”的犯罪嫌疑人特征相似。而该男子发现身着警服的杨振亮后,抱着不明物拔腿便跑。杨振亮立即高声喊话表明身份并只身奋力追捕。该男子铤而走险进行抗捕。杨振亮临危不惧,在身上多处负伤的情况下,凭借过硬的擒拿技能,最终将嫌疑人制服,随后在缴获物中发现有砍刀、螺丝刀、手电筒、千斤顶等作案工具。
  后查明,嫌疑人辜某系贵州人,有盗窃犯罪前科。当天晚上,其携带管制刀具欲送至前埔交给同伙用于斗殴。随后嫌疑人辜某被刑事拘留。
  【边防派出所官兵一天救起六名落水者】 7月23日凌晨,沙坡尾边防所接“110”指令称:在演武大桥下有一男一女跳海自杀。接警后,该所官兵立即赶往现场并成功将两名轻生人员救起。经了解,两人因感情纠纷而跳海轻生,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官兵们为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使双方情绪得以稳定,并最终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当天下午,4名游客在胡里山炮台附近海域游泳时,被退潮海水卷到海水深处,无力游回岸边。曾厝垵边防所官兵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就近组织顺航公司的船只救援。经过一番周折,警民终于将在海上漂浮20多分钟的4名游客救起。边防派出所官兵及时处警,一天成功救起6名落水者,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为辖区养殖户挽回千万元损失】 9月,支队何厝边防所官兵在走访辖区海上养殖户时了解到,台湾金门有关部门以清理金门沿海航道为由,要求槟榔屿东北部海域的吊蛎养殖户必须在9月18日前全部搬迁,否则将予以强制拆除。由于吊蛎苗放养时间不长,如果此时搬迁或被拆除,将给在此养殖吊蛎的19户养殖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维护辖区养殖户的切身利益,该所在组织官兵加大走访力度,做好群众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积极争取通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经过多方努力,金门方面最终决定暂缓实施金门航道清理计划,等到2006年5月养殖户将吊蛎收成后再对航道进行清理。由于边防官兵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为辖区养殖户挽回近千万元的损失。
  【市公安局推广边防支队“三访四见”经验】 9月28日,厦门市公安局在何厝边防派出所召开“开展‘三访四见’活动,深化‘入户访查’工作座谈会”。
  会上,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何厝边防派出所、曾厝安边防派出所就开展“三访四见”活动情况介绍了经验做法,开元派出所等4个行政派出所就开展“入户访查”情况做了典型介绍。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三访四见”工作抓住了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根本,值得大力推广。
  邵华局长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传达这次会议精神,要借助公安边防部队开展“三访四见”活动的做法,在全市全面开展“入户访查”活动,以此推动公安群众工作的发展。
  【支队在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成绩突出受表彰】 11月17日上午,在厦门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的“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大会上,市边防支队被评为“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陈俊支队长荣立个人三等功,何厝边防派出所干事谢思颖被评为“先进个人”。
  支队担负着厦门沿海一线的边防保卫重任,辖区地处厦门沿海一带,情况复杂,各方面发展相对落后。从4月份开始,支队官兵在历时6个月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厦门市“十不准”规定》,通过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行为举止、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形式,从执法办案到窗口服务,处处都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期间,共破获刑事案件373起,破案率63.9%;查处治安案件286起,查处率66%;为地方和群众排忧解难177次;支队捐献大米1450斤、食用油550斤给贫困户,官兵先后自觉、自愿捐款共1.0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支队还先后派出官兵1000多人次参加共创“文明卫生村”义务劳动。辖区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治安更加稳定、文明之风盛行,得到了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人员的高度评介和充分肯定。为厦门市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市委市政府高度赞誉。
  【查获两起涉嫌走私案件】 8月10、11日,支队侦查队先后查获两起涉嫌走私案件,缴获货物近百件,价值10余万元。
  10日凌晨,支队侦查队根据掌握信息在翔安区欧厝村和美码头查获一艘涉嫌运载走私货物的小渔船(船上人员已逃离),缴获台湾产的槟榔、甲鱼苗,甲鱼蛋等共计85件。11日上午,侦查队又在湖里大道马垅路口查获一辆涉嫌运载走私物品的车辆,查获14件涉嫌走私的机器零配件。
  【查获15万枚涉嫌走私甲鱼蛋】 9月7日晚,支队侦查队在同安高速入口处查获一批涉嫌走私入境的甲鱼蛋。这批甲鱼蛋是在一辆从漳州开往浙江的客车上查获的,共有34箱,每箱4500枚,共有15.3万枚,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领导莅厦检查边防所工作】 10月22日,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陈伟明局长在省公安厅、省边防总队和厦门市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到何厝、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检查工作。陈伟明一行实地察看了何厝、曾厝垵边防派出所的营区建设,采取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现场提问、座谈了解等形式认真检查了基层部队开展“三访四见”活动等情况。还与市公安局、思明区政法委以及当地街道的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地方党政部门对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陈伟明要求边防部队要强化管理,加强官兵思想教育,突出内部管理、车辆管理、自身安全,要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确保部队内部安全稳定。(陈伟)
  海警三支队
  【概况】 2005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简称海警三支队)共派艇出海555航次,航程20985海里,航时1980小时,检查船只446艘,查获走私案件44起,缉私总案值1500多万元;出动警力300多人次参与抢险救灾6次、治安执勤28次。积极推动“海上110”社会联动,主动纳入公安“110”社会联动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海上急救体系,努力深化联勤联动机制,通过上门走访服务、巡逻执勤随机发放等方式,将“海上110”联系卡和法律宣传资料及时送到辖区群众和渔船民手中,为开展执法为民工作夯实了根基。年内,“海上110”接处警32次,救助遇险渔船12艘,遇险渔民2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不断完善船艇待机、巡逻制度,加大了夜间巡逻检查和险恶海区巡逻执勤力度,编写出一套适合厦金海域航行的《推荐航法》。严格海上公开巡逻和海上治安管理,加强对闽粤交界等重点海域的布控,先后开展了打击走私专项斗争、九龙江口专项整治等活动。年内,支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并被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评为“基层建设支队级先进单位”,海警35093艇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共有14人荣立三等功,22人被评为“优秀警官”,59人被评为“优秀士兵”;此外,还有一批党团组织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
  【开展“大练兵”活动】 为强化军事业务基础训练,提高官兵实战应用能力,年内,支队加大游泳训练力度,80%的艇队官兵游泳水平在1000米以上,其余人员也都超过400米。同时支队还强化船艇科目训练,开展艇(副)长独立操纵、军事体育达标和船艇科目的训练考核。支队官兵将大练兵活动贯穿于海上巡逻待机全过程,做到“船艇开到哪里,大练兵活动就跟进到哪里”。
  【树立海警官兵亲民、爱民形象】 年内,支队把解决好对辖区渔船民的情感问题作为突破口,开展“访贫问苦、访疾问难、访外问弱”和“做一些好事,让群众看见;露一张笑脸,让群众敢见;送一声问候,让群众愿见;献一片爱心,让群众想见”的“三访四见”活动。制定并落实“辖区沿海渔村必到,辖区港澳口必到,治安热点海区必到,海上生产作业区、养殖区必到,主要船舶锚地必到,有人居住的岛屿必到,复杂航道、危险的岛礁区必到,领海线巡逻必到”的“八必到”措施。年内,共访问船只300多艘,渔船民1000多人,渔排、养殖区120多个,访问孤寡老人、贫困户、残疾人等30多人,树立起海警官兵可亲、可敬、可爱的良好形象。
  【建立涉海基础信息系统】 支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共享和信息化的“倍增”效应,自行研发辖区基础信息系统,将收集到的120多个沿海村庄、200多个渔排和18个渔业公司、船管站等涉海单位基础信息及时录入,实现对信息采集、数据统计、相应台账的信息化管理,同时与边防支队渔船信息系统建立链接,构建支队辖区基础信息台账系统,并将该系统挂在支队局域网,大大提高对辖区海域的管防能力。
  【“海上110”急救受伤渔民】 8月22日晚,福建省兄弟屿附近海域有一渔民左腿严重骨折。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海上110”应急方案,海警35091艇载着军医和医疗急救箱全速赶往事发海域。“海上110”通过电台、电话联系,于21点07分找到求助的“闽东渔4611号”船。随艇军医迅速对已休克的伤员紧急抢救之后,将伤员转移到警艇,火速返航,同时将情况通报“120”急救中心。22时27分,海警35091艇靠泊二大队码头后,将伤员转移到“120”急救车,送医院进一步治疗,使伤员脱离危险。
  【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 8月14日受强热带风暴“珊瑚”影响,厦门连降暴雨,海沧区东孚镇多个村庄积水1米多深,许多厂房被淹、群众被围困。14时40分,支队接到情况通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8名官兵带上海警35096F橡皮艇和救生衣等救生器材前往救助。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支队官兵安全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30多人,还协同区政府、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转移其他遇险群众100多人。
  【冒险救助孕妇】 10月3日凌晨,鼓浪屿上一孕妇临产,须到厦门岛内的医院治疗。接到报警后,支队海警35088艇官兵冒着生命危险,顶着“龙王”台风带来的9~10级阵风和3米多高的大浪,将该孕妇安全转移到支队鹭江道“海上110”码头,并在厦门“120”急救中心医务人员的帮助下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当日下午,该孕妇产下一名男婴,家人特为其取名“博涛”,以纪念海警官兵的救助。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陈伟明来厦调研】 10月22日上午,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陈伟明少将在省公安厅、厦门市和省公安边防总队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支队检查指导工作。陈局长一行直接前往支队码头,逐一深入基层艇队的住舱、战位,与官兵们亲切交谈,并实地查看支队基层设施建设。在听取工作汇报后,陈局长用“不容易、不简单”六个字,充分肯定了该支队的各项工作,同时他鼓励全体官兵好好努力,使海警部队建设走在全国边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前列。
  【支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三等功】 5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命令,给在2004年度边防管理公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海警第三支队记集体三等功,在全国公安边防部队中只有两个正团级单位获此殊荣。(相关事迹见2005版《厦门年鉴》)
  【海警35093艇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 5月,支队海警35093艇被公安部、共青团中央联合授予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海警35093艇曾因战功显赫被总队誉为“海上铁蛟龙”。自1999年列编以来,有六年被评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建设标兵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三次;并多次受到省委和部局、总队党委的表彰。
  【首次破获快艇走私案】 7月7日晚,支队根据掌握的情况,派出高速摩托艇“海豹”到鼓浪屿附近海域潜伏,同时命令在海上待机的海警35093艇对厦门港附近海域进行不间断、全17范围监控。20时50分,海警35093艇发现可疑快艇。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海豹”迅速出动。21时05分,快艇发现无望逃脱,突然掉头在演武大桥附近冲滩,艇上人员弃船、货而逃逸。官兵们跳海泅渡追至岸边,于21时15分控制该快艇。经查,这艘名为“闽厦游××”的快艇上载有甲鱼蛋28箱、草龟5箱,没有发现任何合法手续,涉嫌走私,后移交厦门海关缉私局处理。
  【协助转移渔民】 8月12日下午,受第10号强热带风暴“珊瑚”影响,厦门海域风浪不断加大,而东海域还有部分渔船民停留在渔排上。17时40分,支队“海上110”指挥中心接到翔安区政府有关通报后,立即派出海警35088艇前往东海域,协同翔安区政府、渔政、边防等有关部门,对东海域渔排逐一排查。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至20时40分,海警官兵成功将22名渔船民转移上岸,消除了安全隐患。
  【联合打击不法犯罪见成效】 支队加强与边防兄弟单位以及海关缉私局、海洋渔业局、海事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的合作,联手打击不法犯罪。年内,与边防兄弟单位协作破获涉嫌走私案件2起,查获涉嫌走私青斑鱼1.26吨、甲鱼蛋79件,案值33万元;与海沧工商局联合查获涉嫌走私案件1起,查获涉嫌走私货物136件,案值11.2万元;与厦门盐务局联合查缉海上贩卖私盐案件2起,缴获私盐20.5吨。
  (林升政 黄志民)
  检察
  【概况】 2005年,厦门市检察机关努力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检察机关的整体面貌有新的改观,全市有9个集体、56人分别获得中央、省、市级记功表彰。湖里区院和集美区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全省先进检察院”。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35人,提起公诉4336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393人,起诉2574人;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8人,起诉261人。密切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禁赌、禁毒、制贩假证章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开展重点整治活动,及时查办破坏大开发、大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的犯罪嫌疑人54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和工作预案。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妥善处理了6起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
  2.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4件7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9件68人,渎职侵权犯罪5件5人,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1人。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案件33件,占立案总数的61%,其中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4件。办案质量和效果有新的增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机制,紧密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4条。继续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的作用,主动配合教育、税务、交通、海关、工商等行业和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范机制。
  3.强化对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人。依法追捕8人,追诉20人。提出刑事、民事行政抗诉23件,法院改判11件(含积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份,被采纳12份。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33人次,提出安全防范建议117条。认真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依法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依法复查4件。注重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全市公、检、法机关无超期羁押。
  4.统一执法思想,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意识。2005年,厦门市检察机关积极顺应市委战略决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研究更好地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服务的新措施和新方法,把市委的发展战略决策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化。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的五点贯彻意见》、《厦门市检察机关为加快构筑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服务的若干意见》以及《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刑事犯罪的法律适用及证据规格》等文件或规定,指导办案工作。这些举措在执法实践中产生了积极效果,为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5.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规范监督流程,强化全程监督,全年共有7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二是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将自侦案件受理、立案、决定逮捕、公诉等执法环节作为监督重点,提高了发现和解决自侦案件问题的能力。三是继续深化审查批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建立捕诉衔接新机制,规范介入侦查、提审等项制度。四是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全面适用简化审理程序,部分区院试行对轻伤害案件的非刑罚化处理方式,主持涉案当事人之间民事赔偿的调解。五是进一步整合侦查资源,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六是开展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公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建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风险提示制度,增强监督实效。
  【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 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叶青纯,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炳发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2004年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研究部署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查办陈宁生玩忽职守案】 1月,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思明区财政局副局长陈宁生立案侦查。经查,陈宁生在担任原厦门市鼓浪屿区财政局(财税局)局长期间,违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厦门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于1996年11月违法成立厦门市鼓浪屿区国债服务部,并由私人承包经营。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陈宁生,未对该国债服务部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导致国债服务部承包人利用该服务部非法拆借资金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炒期货,造成99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未能归还。此外,该国债服务部承包人还虚开3000万元国债代保管凭证借给他人使用,进行债务质押担保,引起民事诉讼,造成原鼓浪屿区财政局、思明区财政局、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厦门海底世界有限公司、厦门市永顺观光车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38.22万元人民币,间接经济损失62.64万元人民币。7月,市检察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对陈宁生提起公诉。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陈宁生有期徒刑五年。(蔡兆伟)
  审判市
  中级法院
  【概况】 2005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569件,审结3677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56%和11.53%;审限内结案率为99.96%。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995件,审结563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5.49%和4.20%,审限内结案率为99.98%。
  1.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952件4620人,审结2867件4413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80件,审结478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505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81人。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侵财型犯罪。开展打击毒品、利用“六合彩”赌博等专项活动,净化社会环境。继续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私等犯罪案件153件343人。继续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审结66件8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6人。在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注重强化人权保障力度,消除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年内无超期羁押案件。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为123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13件,重大立功的减刑及假释案件实行公示和听证制度。
  2.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172件,审结21105件(其中受理一审案件19388件,审结18418件;受理二审2669件,审结2602件)。在审理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中,注重保护职工和老人、妇女、儿童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商品房买卖、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以及不断增加的保险、运输、租赁、进出口代理、建筑工程分包、企业改制等案件。依法审理借款、保险、股权、证券、购销、破产等商事案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对涉及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依法优先审理,促进项目带动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运用临时禁令、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各项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的损失扩大。依法制裁盗版、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等侵权行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63件,审结2526件;受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578件、663人,审结556件、621人,标的442.21万元;受理房地产纠纷2124件,审结2030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207件,诉讼标的11.05亿元;受理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91件,审结171件;受理交通肇事123件123人,审结122件122人。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共审结447件。
  3.行政审判。年内受理330件,比上年上升38.3%,审结301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诉讼案件127件,审结121件。在行政裁判中,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94件,占31.23%;撤诉的50件,占16.61%;裁定驳回起诉的68件,占22.59%;被改判6件,发回重审2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29件,执结495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5件,审结4件。 4.执行工作。认真抓好“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重点解决执行规范、执行公开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评估拍卖、和解执行、以物抵债、执行款管理。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制度,探索执行新方法,通过换员执行、“执行警示令”等方法,抓好未结案件的清理和“集中执行月”活动。年内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2197件,结案10685件(不含中止),结案率87.60%,结案标的14.90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09件,结案258件(不含中止),结案率83.49%,执行标的总额9.32亿元,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8.1%,同比上升2.6%。
  【推出司法为民措施】 2005年,市中级法院结合争创“青年文明号”和“省级优秀人民法庭”活动,推出30条司法为民措施,主要有:通过假日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建立简便、快捷的便民诉讼体系;对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认真做好法律风险提示,加强举证指导和法律释明等工作;推进人民法庭便民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办案,海沧、湖里、同安等法院先后成立了巡回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年内,全市法院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共为2150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20.14万元;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案件1028件,追回拖欠的工资和工程款4711万元。
  【探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机制】 年内,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入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9514件,占结案总数的45.08%,其中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84.79%。认真审慎地审理涉及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矛盾易激化案件,妥善处理了61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开展“三进社区”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两级法院共接待当事入14658人次,处理来信来访15894件次。
  【开展“三进社区活动”】 6月4日,市中级法院在湖里区法院禾山人民法庭召开“厦门市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暨参与创建‘平安社区’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各人民法庭应立足于服务社区,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建设,以“三进社区”,即“巡回法庭进社区、调解进社区、送法进社区”为主要模式,在社区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方面,为“平安厦门、平安社区”建设工程做出努力。会后,思明法院3个人民法庭与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建社区法律服务网。同安法院建立片区法官服务制,各责任法官定期到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各区法院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培训人民调解员23批660人,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232件。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校的综治副校长,参与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与妇联、街道等部门合作,通过参与陪审、调解、案外回访等形式,加强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同安法院的倡导下,同安五显镇各村都成立了“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面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调处家庭纠纷。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 下半年,全市法院按照市委政法委和省高级法院的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活动分为“查摆问题、建章立制、培训考核”三个阶段,以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深入查找不规范行为。查找出案件流程管理、电脑分案、排期开庭、判决文书错漏等40个具体问题,并进行积极有效的整改,建章立制。市中级法院对28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对全体干警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制度】 6月30日,市中级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日起全市两级法院正式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制度,对从2005年1月1日起两级法院立案的执行案件,经过2个月未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人的名单均自动进入“厦门法院执行网”被执行人履行指数曝光台。公布的被执行人信息包括:案号、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法人的名称、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申请执行标的额、已执行标的额、履行指数、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以及其他情况。此举意在通过建立一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库,力图使赖账者最终回到法律上来,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截至年末,两级法院共公布了2100多名被执行人的信息。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年内,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并分批进行培训,全年共任命人民陪审员97名。5月1日至年底,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683件。(何春晓)
  海事法院
  【概况】 2005年,厦门海事法院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健康运行。一年来,共新收各类案件921件,其中诉讼案件771件,比上年上升3%,执行案件150件,比上年下降28.9%。收案标的12.4亿元,比上年上升62%。共结案905件,其中诉讼案件结案730件,比上年下降0.27%,执行案件结案175件,比上年下降17.8%。结案标的8.3亿元,比上年上升80%。诉讼结案中,海事海商案件结案569件,诉前保全41件,强制令3件,宣告死亡案3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6件,债权登记案108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上诉省法院二审案件91件,其中改判17件、发回重审2件,改判率20.8%。未结案共194件,其中诉讼未结案116件,比上年上升5.4%;执行未结案件78件,比上年下降18.5%。全年“四涉”案件收案100件,标的金额为1.8亿元,其中涉外51件,涉港40件,涉台9件。“四涉”案件结案75件,结案标的金额8612.63万元,其中涉外41件,涉港26件,涉台8件。
  【拓展司法为民措施】 一年来,海事法院共审理涉海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船员工资、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海事海商案件225件。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既依法强化对民事主体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制裁各种海事侵权行为,准确判定侵权责任,保障受害方得到应有的赔偿,又注重从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出发,采取各种便民、济民措施;既履行好法院的审判职责,又为弱势群体及时、低成本地维权创造条件,使审判机关成为弱势群体的依靠,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具体措施有:(1)增强服务意识、窗口意识,提高立案接待质量;明确提出对当事人的依法诉求,不得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人为设置障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受理的,必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进一步公开案件的立案条件、程序及服务措施,公布案件基本信息与进展情况,方便群众查询、监督。(3)依法行使释明权,加强诉讼指导,及时告知当事人请求不当、举证不力、依据不足和时效超期等可能败诉的风险。(4)依法扩大司法救助对象和服务范围,全年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约50万元。(5)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增强诉讼调解的效能与作用,全年通过调解当事人和解而撤诉的案件共305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42%,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2005年,海事法院执行工作出现结案标的、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旧存案清理大半、未结案继续下降的局面,实现结大于收、收结案动态平衡的良性循环。全年虽然收结案数下降,但执行工作的效率指标仍呈良性增长态势,与上年相比,结案标的1.84亿元,上升5.1%;执行标的到位率61.5%,上升4.3个百分点;执结率67.8%,上升1.4个百分点,其中委托案件执结率高达90.9%;未结案78件,下降18.5%。新收案件虽然呈继续下降趋势,但执行难度却在增大,主要表现在系列案难执结、旧存案包袱重。该院采取两手抓的方法,即在抓紧执结新收案件的同时不忘清理历年老案。把61件历年老案分类梳理,已结24件,执结率超过30%,基本达到原定目标。在抓新案方面,重点抓系列案,每个系列案都确定一人专门负责,防止多头出击,浪费人力物力。全年受理7个系列案共计46件,已执结6个系列共计39件。此外,该院还把大案执行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如中海公司申请执行省外贸集团一案,标的高达5000多万元,由于此案系执行回转,工作难度很大。院、庭两级领导和承办人想方设法寻找突破点,全面冻结被执行人股权及其已到期和应得预期投资收益,迫使其一改以往的消极态度,主动提出通过处理该公司拥有抵押权的两块地来还债的解决方案。在海事法院的监督和推动下,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圆满告结。
  【妥善处理一起涉台海事海商案件】 2004年4月,福州某公司所属“金帆”轮与台湾籍“鱼圣”轮在台湾海峡发生碰撞,导致“金帆”轮沉没,造成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由于“金帆”轮船员与“鱼圣”轮船员发生争执并将“鱼圣”轮开往福州,引起港台媒体的关注。2005年6月16日,福州法庭在受理福州某公司保全申请后,积极采取保全措施,及时介入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利益。年内,经过认真审理,圆满地审结了因该起船舶碰撞而引起的货主中铝公司诉金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金帆公司诉台湾船东船舶碰撞纠纷及中铝公司诉台湾船东船舶碰撞货物损害赔偿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采取断然措施为企业解难题】 2005年3月,原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进口的一批1260.153吨正丁醇储存在被告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的港口储罐,但在前往提货时,被告无理拒绝放货,原告因此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被告交付货物,同时由于货物价值高达上千万元,纠纷延续多日的结果,已经使原告的生产经营遭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还提出了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要求责令被告立即履行义务。海事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原告的申请,并做出海事强制令。强制令送达后,被告拒不履行。为了确保执行,该院通过各种渠道做被告的工作,强调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必须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坚决排除了被告的各种人为和技术上的障碍。经过近7天的艰难工作,被告终于同意自动履行海事强制令,将滞留近一个月的货物交还了原告。
  【审结一批重大海事海商案件】 2005年,厦门海事法院继续将依法服务港口建设作为主要任务抓,一方面围绕案件管辖、诉讼主体和诉讼代理人、海事请求保全、证据、法律适用、执行、司法协作等方面认真进行专题调研,一方面注重依法审理涉台海事海商案件,坚持非歧视性、法制统一、透明度和公正高效原则,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依法服务保障海上直航。共审理涉及港口建设案件162件。其中,对发生在2003年5月28日的大型集装箱轮“华顶山”号沉没一案(事件经过详见2004年《厦门年鉴》),由于该起事故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全院各相关业务庭分工协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该批系列案件中有关救捞和货损纠纷已经一审结案,12月底二审维持原判。积压在厦门港口大批集装箱堆存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经过努力,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解决了纠纷。
  【严格审判流程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 年内,为加强审判管理,健全完善审判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审判委员会修改、补充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审判质量管理若干规定的意见》、《关于司法文书签发权限的若干规定》、《书记员记录归档管理规定》等制度15项,讨论11件重大疑难案件。审判委员会委员听审听议案件15件。组织干警对2001年以来的上诉案件及涉外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评查,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和书记员审判质量意识。此外,审监庭还复查案件1件,审理违法确认案件1件,督办案件1件。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该项活动于6月开始进行。一是从严查摆问题。上门了解在厦门海事法院参与诉讼活动的败诉方意见和建议。向全省沿海有关政法部门和涉海单位邮寄征求意见函79封。在组织人员互相评查方面,抽查了2001年以来审结的334件海事海商诉讼案件,其中改判案件57件,发回重审案件10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在全体审判人员、书记员、速录员参加的会议上进行了通报,要求举一反三,限期纠正。二是严肃进行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修改、制定了《信访接待工作细则》、《庭审操作规程》、《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海事案件的规定》、《执行案件办理规定》等11个文件,并分门别类落实整改。三是认真搞好培训、考核。按照省院的要求,厦门海事法院主要负责组织综合类知识和海事审判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为此,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多形式的培训。最后采取开卷和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核,全院参考率为百分之百,考试成绩均合格,没有离岗培训的人员。(李洪)
  司法行政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保障和促进本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许多方面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效。
  1.扎实开展“平安厦门”建设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配合市人大内司委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的地方立法,《决定》于10月2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认真抓好镇(街)矛盾纠纷解决平台试点工作,分别在同安区新民镇、思明区梧村街道、湖里区金山街道进行试点,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这一实践得到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关注。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全市36个镇(街)全部建立司法所,并按司法部要求,高起点配置,正式挂牌运作。司法部吴爱英部长肯定厦门市的经验并要求在全国推广。2005年全市司法所直接受理调解民间纠纷1265件,协助调委会调解纠纷462件,协助基层政府成功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42件,宣讲法律801场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破案和抓捕工作139件次,防止群体性事件121次8000余人,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组建和充实各类调解机构,在全市36个镇(街)、452村(居、社区)全部建立调委会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又在21家生产性企业、10家物业管理公司、3个外来人口公寓建立调解委员会。至年末,全市共有调委会563个,调委会委员3555名,纠纷信息员10248名,形成由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构成的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网络。调解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调解员素质得到提高,呈现出调解员平均年龄下降,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上升的特点。在坚持“月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市重要节会和重大活动,在全市范围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287件,调处成功率97.8%,防止民转刑案件17件44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8起90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6起6829人。四是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对2000年7月以来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对全市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的情况进行普查,全市共设有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2091个,专(兼)职帮教人员5227人,形成一支由司法助理员、公安民警、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群团组织和社会志愿人员组成的帮教队伍。
  2005年,全市共接茬刑释解教回归人员388人,安置334人,当年回归人员安置率达86.1%,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为0.7%。截至年底,全市列入安置帮教对象(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3140人,安置2882人,安置率91.8%,脱、漏管率和重新犯罪率分别为0.6%和1.3%,大大低于全省(脱、漏管率2%和重新犯罪率3%)平均水平。五是大力抓好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创建工作和创办劳教特色工作。创办劳教特色力度加大,分别设立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区域,三种管理模式已全部就位;扎实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好的成效;所政建设和各项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劳教生产稳步发展。场所连续六年实现安全稳定,被评为厦门市学习型单位和厦门市花园单位。
  2.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加强律师法律服务规范和拓展工作。积极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得到提高,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得到加强,律师队伍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服务社会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市共有35个律师事务所的150多名律师,持续一个多月时间,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军营,为居民百姓、弱势群体和特殊团体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不断扩大律师对涉及拆迁、劳动纠纷等信访工作的参与面,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疏导纷争;进一步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继续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贸易救济法律事务中心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2005年共接待关于贸易救济的咨询近百件,协助解决多起涉外合同纠纷,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基层法律服务稳步发展,实现基层法律服务零投诉。二是认真抓好公证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各公证处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办证点及公证员助理的管理得到有效的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公证执业环境明显改善,不正当竞争现象得以遏制,公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靠前为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提供工程招投标公证、证据保全公证等优质公证服务,为确保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发挥重要的作用;积极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各公证处积极介入经济领域,办理大量的金融、拍卖、抵押登记、提存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公证等,为厦门市经济建设提供周到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推动公证体制改革,结合《公证法》的出台,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厦门市公证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上报省司法厅。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2005年及时处理50多起近2000人次的群体性来访事件,通过积极引导来访者依法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12348”专线以及基层司法所等法律援助资源进一步整合,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18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73件,案件受援人总数达2556人次,同比增长26%,法律援助案件首次突破千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中心接听解答来电咨询35701个,同比增长17%。四是做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宣传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司法鉴定新旧管理体制过渡期间的工作进行指导,安排好过渡期司法鉴定衔接工作,共同维护好过渡期间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职责,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的初审工作,严把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保证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的事前监管切实有效,2005年全市有8家机构提出从事司法鉴定申请,经省司法厅审批,已有4家获准设立。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研究,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邀请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厦举办法制讲座,收到好的效果;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有106个村分别被国家、省、市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精心组织“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组成“四五”普法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四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此同时省依法治省办也对厦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检查组反馈认为,厦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想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明显”,走在全省前面,不少先进经验值得推广学习,依法治省办已向全国普法办推荐申报厦门市为“四五”普法先进城市。二是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征文研讨课题论文的收集、评审工作,举办“和谐社会与法治”论坛;积极参与法学学术和学会工作交流活动,其中市法学会作为发起团体单位,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三是扎实办好电大教育。招生工作继续走在电大各工作站的前列;接受省教育厅专家组的总结性评估,评估得分居各工作站之首。四是认真做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司法部的要求认真做好考务工作,受到市领导和省厅巡视组领导的好评。五是抓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按市人大内司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对《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的贯彻情况进行自查;起草《厦门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草案;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认真做好立法部门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论证工作,共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近百条,书面上报市立法部门。
  【韩杼滨肯定厦门市法学会工作】 2月16日,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任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市人大副主任汪兴裕等陪同下,到市法学会视察工作。韩杼滨会长充分肯定市法学会对厦门市法制建设所做出的贡献,并对厦门市法学研究和学会工作提出希望。
  【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快速通道受理重大案件】 2月16日,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快速通道,对重大案件特事特办,充分发挥“社会减压阀”的作用。年内,已受理象屿集团董事长吴世斌被害案和春节前夕某企业11名员工因工伤赔偿集体诉讼案等两起社会影响较大案件,通过启动应急机制,指派承办律师及时介入,使案件得以依法解决。
  【飞鹏、新村联合调委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飞鹏企业是厦门市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于1998年8月与集美区新村村委会签订共建协议,成立“飞鹏、新村联合调解委员会”。七年多来,飞鹏、新村联合调解委员会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能,共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管区,做到厂里的纠纷不出企业,村里的纠纷不出村落,混合的纠纷不出联合调委会,有力地促进企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企地及周边经济的发展。3月1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飞鹏、新村联合调委会荣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思明区成立全市首支法制文艺宣传队】 3月31日,思明区司法局与思明区阳光乐团联合成立厦门市首支法制文艺宣传队——“思明区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承担区司法行政及依法治区群众普法的法制文艺宣传任务,帮助社区居民知法、守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活跃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翔安区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 4月28日,翔安区召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吴南翔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受聘的39位顾问团组成人员和受聘担任特邀顾问的3位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家颁发聘书。翔安区法律顾问团有以下特点:(1)成员广泛。除法学专家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外,还有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行政执法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多个部门的法律专业人才,有力保证了顾问团咨询意见的准确性和权威性;(2)分工细致。顾问团下设依法行政、民商法、刑事法律、涉台法律和涉农法律等5个专门咨询小组,其中涉台、涉农咨询小组具有很强的区位特色;(3)任期稳定。顾问团组成人员的聘任期与每届政府的任期相同,可以连续聘任,有利于组成人员熟悉区情,深入研究,切实为区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4)妥善解决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问题。检、法两院的法律顾问团成员,有权对本人或本院正在或即将办理的案件提出回避申请,避免行政权与司法权发生冲突,确保咨询意见的客观公正。
  【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5月1日,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站正式揭牌。该站行政上隶属市总工会,业务上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职能是为外来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同时接受外来员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凡初审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即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参见本书群众团体栏目“市总工会”相关条目)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在厦召开】 5月29~30日,2005年全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会议对2005年全国国家司法考试进行了部署,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司法考试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力争在未来三五年内,在健全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努力建设一套适应司法工作和法制建设需要,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考试制度。全国各省、市司法厅分管厅领导参加会议,司法部张军副部长、省政府陈芸副省长及市委陈炳发副书记出席会议。
  【首位香港居民获准在厦从事律师职业】 7月初,香港居民曾山先生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拟在厦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这是申请在厦门市从事律师职业的第一位香港居民,也是福建省的首例。福建省司法厅根据相关规定对曾山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并于8月正式批准其的执业申请。至此,曾山成为福建省首位领取内地律师执业证的香港居民,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曾山将被允许从事内地非诉讼业务。
  【市律协成立台湾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8月22日,市律师协会成立“台湾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具有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等“五缘”的优势,为日益扩大的两岸经贸关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立涉台专业委员会,在福建省设区市的律协中尚属首家。
  【市法学会成为“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创始成员单位】 8月31日至9月4日,厦门市法学会应邀出席由中国法学会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并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中唯一的创始成员单位。该论坛旨在建立中国—东盟法学界、法律界的区域性的长效交流机制和平等、自愿、开放的合作平台。100多名来自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司法界高层、资深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聚集一堂,就加强中国与东盟间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为双方关系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厦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获司法部表彰】 在9月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上,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同安区司法局莲花司法所被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在会上充分肯定厦门市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将厦门市在司法所建设中取得的“五个确定”(确定每个司法所配3名行政编制;确定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正科级派出机构;确定司法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定司法所工作设施和办公场所;确定司法所8项主要工作职责)成果向大会全体代表作了介绍。
  【新核准设立5家司法鉴定机构】 2005年,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报省司法厅审批,厦门市“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福建厦贸司法鉴定中心”、“福建中纪司法鉴定所”和“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等5家司法鉴定机构先后获准设立,并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其中,正泰司法鉴定中心(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文书司法鉴定)和中证司法鉴定中心(业务范围为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于9月设立;厦贸司法鉴定中心于10月设立,中纪司法鉴定所和发展鉴定所于11月设立,3家业务范围均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车辆评估鉴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咨询服务。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出版发行】 该书由厦门市司法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完成,是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厦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横向课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研究”的学术成果,同时也是配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的宣传和培训教材。全书共55万余字,厦门大学出版社于9月出版发行。市司法局局长沈恒斌任主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作序。
  【厦门律师在全省首届“律师论坛”上成绩斐然】 10月13~15日,以“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业的发展”为主题的福建省2005年首届“律师论坛”在福州召开,厦门市有34篇文章入选论文汇编,居全省第一。论坛根据文章的类别,分设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等四个分论坛。经过大会的充分讨论、交流及专家评选,四个分论坛共评选出论文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其中,厦门联合信实律师所郑金火律师、厦门大道之行律师所张照东律师所撰写的论文分别获刑事、民事业务分论坛的一等奖。
  【央视来厦拍摄反映律师业发展的专题片】 11月13~16日,中央电视台“中国律师”文献专题片制作组抵达厦门,对厦门市“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张斌生以及“厦门模式”公职律师制度两大亮点进行采访报道。该专题片由中宣部、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旨在通过律师行业几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律师行业的光辉历程。
  【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创历年最高】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厦门市有314名考生成绩合格,通过率达23%,高于全国14.39%的通过率,并创下历年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最高通过率。本年度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最高分考生出自厦门,成绩为438分。
  【中国法学会全国性外事工作会议在厦召开】 11月24日,中国法学会全国外事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此次会议是中国法学会自1982年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外事工作会议,来自全国50多个地方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省政法委副书记林平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出席开幕式。会议确立对外法学交流的指导思想,探讨对外法学交流的中、长远发展规划,提出努力构建一个以中国法学会为中枢、地方法学会为基础、学科研究会为支撑、广大会员为依托的对外法学交流工作体系,建立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对外法学交流格局,充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的作用。会上,厦门市法学会还被评为在2004~2005年度对外法学交流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首届福建律师羽毛球比赛在集大举行】 12月2~4日,由福建省律师协会举办的第一届福建律师羽毛球比赛在集美大学举行,这是律师制度恢复20年来福建省举办的第一次大型律师联谊活动。经过激烈角逐,厦门市律师代表队获得团体第一名,并包揽除男子双打以外的所有冠军。
  【厦门劳教所被司法部授予“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 12月22日,司法部授予厦门劳教所等16个单位“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厦门劳教所自2002年提出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奋斗目标以来,按照“打基础、强素质、重软件、抓硬件、保安全、促全面”的创建工作思路,坚持抓硬件促软件、抓班子带队伍、抓规范促养成,实现硬件、软件建设的同步提高,场所各项工作全面发展。2005年8月,司法部对厦门劳教所进行全面考核验收,用“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思路清楚、措施得力”四句话充分肯定厦门劳教所的创建工作。
  【五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受省律协党委表彰】 2005年,在福建省律师队伍广泛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厦门市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福建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等5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扎实有效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受到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委表彰,被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胡雨阳)
  海防打私
  【概况】 2005年,厦门市海防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协调海防各成员单位,开展海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沿海及海上的管防控制,加强渔船民普法宣传教育,妥善处理多起涉金事件,确保厦金航线的安全。年内,厦金双方在二担和三担之间实现了厦金航线航标历史性的对接,各海防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和各区海防委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积极组织协调缉私部门开展缉私工作,多次开展缉私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种走私贩私活动。据统计,全年共查获走、贩私案件160起,走、贩私案件案值6037.53万元。其中,厦门海关缉私局查获走私案件35起,案值4376万元;海警三支队查获走私案件32起,案值1092.512万元;边防支队查获走贩私案件44起,案值500万元;市工商局查获贩私案件20起,案值49.61万元;厦门铁路公安分处查获贩私案件1起,案值7万元;市烟草专卖局查获贩私案件28起,案值12.4万元;市检察院对走、贩私案件24起43人提起了公诉;市中级法院共新收走私类刑事案件26起138人,审结案件24起129人,生效案件24起107人。一年来,全市没有出现大的走私、贩私案件,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了厦门市经济秩序的良好发展。此外,市海防办还在创建“安全文明港澳口”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创建“平安厦门”的新形势,开展创建“平安海域”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平安厦门”活动中创建“平安海域”的实施意见》这项工作得到了省海防办的高度肯定,并已在全省推广实施。
  【妥善处置一起撞船亡人事件】 3月5日,金门海巡队“海埔一号”艇对“越线”作业的大嶝镇阳塘村渔船民进行驱赶和追击,并在我方海域将这条渔船撞翻,造成2人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十分重视,到场组织,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这起涉台事件。市海防打私办与翔安区、大嶝镇、厦门警备区、市公安局、边防支队、市海事局、市台办、市红十字会等各相关部门及时赴现场调查取证,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并与金门方面多次交涉,最终金方向受害家庭赔偿人民币共70万元。由于这起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受到了国台办的表扬。
  【严防海上私渡事件发生】 年内,市海防委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排查隐患、研究措施、制定制度、加强管理,多次组织参与“海上游”的船运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提出了规范海上游的意见,制定了加强海上旅游船舶管理制度和措施,坚决杜绝私渡事件发生。
  【防止海上涉台事件发生】 8月以来,金门海巡队在厦金海域金方控制海区实行所谓的“晴空专案”和“清境专案”行动,加强对大陆方“越线”作业渔船民的驱赶和抓扣力度。市海防打私办根据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组织协调各区海防打私办、边防支队、海警三支队、水陆交通公安分局、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认真做好渔船民工作,不能发生任何涉台事件”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沿海及海上的管防控制,做好各种应对防范准备,深入细致地做好渔船民的思想工作,确保了在金方的两次专项行动中没有发生任何冲突或其他涉台事件,维护了厦金海域的安全稳定。
  【协助海警三支队完成海上图像传输系统建设】 为了提高海警三支队完成海上“110”的执勤能力,市海防委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建议在执勤舰艇上安装图像传输系统,这项建议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投资1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年底,该系统已成功试运行。
  【确保厦金直航安全】 为了保证厦金直航的安全,市海防委与海事、港务、边检、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海警、水陆公安、海洋渔业等职能部门及厦门警备区、厦门水警区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厦金航线的安全畅通和每个航次的安全。其中,港务局组织了厦金航道的排雷工作;边防支队、海事局、港务局、海洋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将漳州渔船请出厦金航道”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好漳州渔船民的赔偿工作,市财政对漳州56条渔船按每条3.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共补助196万元;思明区也积极做好渔船民的上岸工作,截至年底,已有253条渔船告别了海上作业,上岸转岗。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在“三二〇”台湾大选、海上马拉松比赛、“九八”投洽会、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敏感时期,市海防打私办组织协调边防、海警、海事、海洋渔业、水陆公安等执法和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海上各类船舶的管理、检查,加大对海上的巡逻力度,确保在上述重大敏感时期,没有发生任何海上安全事件和事故。
  【“两节”反走私专项联合行动】 针对元旦、春节是走贩私活动的高发期,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市打私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节”反走私专项联合行动,重点打击台货走贩私活动。期间,全市共查获走贩私案件33起,可计案值2452.7万元。
  【打击台货走私专项行动】 2005年,市打私领导小组多次协调组织海关缉私局、海警三支队、边防支队、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工商局、检察院、法院、铁路公安分处、烟草专卖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台货走私专项行动,使台货走贩私活动逐渐得到遏制。一年来,共查获台杂货走私案件85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台货走私下降40%。
  【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 2005年,为防止禽流感病毒流入厦门,市打私办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打击禽肉冷冻产品走私》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共查获冻品走贩私案件5起,同比下降78.3%。
  【打击非法出版物走私专项行动】 根据中纪委的信息反馈和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厦门市与漳州、泉州三地自2004年11月起,联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出版物走私的专项行动。截至2005年6月,厦门海关全关区共查获各类非法出版物28641件(其中进口13072件,出口 15569件)。
  【开展渔船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005年7月,厦门市在休渔期组织开展了渔船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这次教育活动主要由市海防打私办与司法局共同牵头,海关缉私局、边防支队、海警三支队、烟草专卖局、工商局、台办、国家安全局、法院、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厦门警备区、大嶝对台贸易市场管委会以及各区海防办等单位联合举办。据统计,这次教育活动印制宣传手册10种(每种3000套),内容包括反走私贩私、反偷私渡、反策反、反渗透、反邪教、反毒品、反假冒伪劣产品、海防管理、国防知识、对台政策、海上安全作业等;制作渔船民普法教育广播宣传词(闽南语版)1套、法制电教片(闽南语版)200盘、宣传图板12块;组织集中教育活动8场(其中思明区、翔安区各2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各1场),直接受教育的渔船民达3000余人,取得预期的效果。此次渔船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受到省海防打私办的好评。(张建新)
  仲裁
  【概况】 厦门仲裁委员会2005年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共466件,比上年减少200件;争议标的总额人民币4.835亿元,比上年减少0.515亿元。受理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287件,占总受案量61.59%;货物买卖合同纠纷48件,占10.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3件,占9.23%;其余为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装饰工程合同、合作合同、保险合同等,占总受案量的1.07%~2.36%不等。全年受案总体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受案总数和标的总额比2004年均有下降,下降的直接原因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下降所致。二是案件类型虽多达30余种,但仍相对集中于商品房买卖、货物买卖、建设工程三类纠纷案件,这三类案件计378件,占受案总数的81.11%。三是非厦门籍当事人的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全年受案中,涉外(含港澳台)案件计72件,占全年案件数的15.45%。一方当事人为外地(厦门市以外国内其他地区)的案件计84件,双方当事人为外地的案件计5件,有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占全年受案数的19.09%。
  全年共审结仲裁案件571件,其中审结当年受理案件309件,往年结转案件262件。全年结案和解率达32.5%,从立案到结案平均办案周期为105.37天,从组庭到结案平均办案周期为76.3天。通过仲裁办案管理软件,实现了办案流程电脑化管理,对各个案件的办案进度做到适时监督,有效确保仲裁质量和效率。
  【“厦门仲裁”品牌认知度进一步提升】 年内,仲裁委积极推广仲裁制度,扩大厦门仲裁影响。(1)举办专题讲座。厦门仲裁委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厦门商会于8月21日联合举办反垄断法律制度专题讲座,邀请中国社科院立法专家讲授反垄断法理论与实务问题,在厦50余家企业有关人员踊跃到会。安排资深仲裁员在3月31日厦门“外经贸企业服务日”为2000余家企业讲授“经贸纠纷的仲裁解决方式”专题,反响热烈。(2)继续加强与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论证会,就仲裁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作用等提出意见。举办一系列座谈会,邀请厦门市金融系统、建设系统、工商系统等有关人员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和改进仲裁工作建言献策。市工商局与市汽车流通协会联合制订的、本委参与起草的《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05年6月份出台,该示范文本引入仲裁条款,确立了“协商—仲裁”纠纷解决模式,适时满足当前汽车买卖纠纷对专业性与便捷性的要求。组织金融系统专业人员赴外地调研金融仲裁开展情况,促进厦门金融仲裁工作发展。(3)借助媒体、网站多方位宣传仲裁。先后在《法制日报》、《厦门日报》、《厦门商报》等媒体刊载专题文章,客观介绍厦门仲裁发展进程、现代仲裁理念等。仲裁委网站(httP://www.xmac.org.cn)及时发布仲裁工作动态、最新立法信息、相关司法解释等,成为外界了解仲裁的重要窗口。
  【推进仲裁员队伍和秘书队伍的建设】 年内,为着力提高仲裁员和秘书“两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仲裁委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1)积极创造条件,为仲裁员和秘书人员提供各种培训机会,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办案水平和技巧。(2)健全和完善两支队伍的相关管理制度。(3)主动征询仲裁员对秘书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秘书工作方式,为仲裁庭开展仲裁工作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秘书服务。(4)继续推行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秘书处根据仲裁庭的需要,适时启动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为仲裁庭与专家就案件处理提供交流平台,专家咨询意见供仲裁庭裁决参考,使仲裁质量更有保障。
  【开展仲裁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是热情接待国内外仲裁机构来访。年内,英国伦敦海事仲裁院前主席Mr O’Donovan和仲裁员、律师Mr Sarosh Zaiwalla,新加坡海事仲裁院顾问Mr Ronald D’Cruz,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区主席Mr GeHuang Bin,新加坡卡达黄律师馆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力行等仲裁法律界人士及武汉、天津、东营等地仲裁委先后来访和考察,与厦门仲裁委就仲裁发展状况和仲裁工作各方面问题进行广泛、深入探讨,互相借鉴,取长补短。二是认真做好东南片区仲裁机构的协调工作。6月3日组织召开了东南片区仲裁发展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片区内的27家仲裁委的40名代表与会,讨论并通过了《东南区域仲裁机构合作方案》,明确了区域合作的具体方式,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为推动区域仲裁工作进一步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出版】 厦门仲裁委及市仲裁员协会与市环保局、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编纂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一书于2005年8月出版,作为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法学系列文集第二辑。全书共62万字,分五编,从环境保护与环境纠纷、环境纠纷与民事侵权、环境纠纷与民事诉讼、环境纠纷与仲裁制度、环境纠纷与ADR等五个方面,深入分析环境纠纷解决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评析相关立法、司法、行政对策,在借鉴外国经验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探讨如何构建公正、高效、多元化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刘宗明)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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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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