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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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423
颗粒名称: 机构编制管理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336-3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实施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对中小学实行用编制度改革、完成部分事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事业单位实行网上登记、完成市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等。
关键词: 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 厦门市

内容

【概况】 年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编办提出的“以调研立办”精神,抓住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镇机构改革两个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的机构设置,进一步强化核编和督查工作,严格控制编制的增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审核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全年共收到市有关部门要求增加编制、职责调整、机构更名、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132件。经研究,同意办理并以编委、编办名义发文批复的共91件,其余经审核,按照规定确实无法解决的,则耐心向有关单位解释说明。同时,对市委、市政府常委会或专题会议纪要涉及机构编制的40余件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围绕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主要有:开展镇机构编制改革工作调研,撰写《镇机构改革思路》文章,并具体指导同安区开展试点工作;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调研,深入鼓浪屿管委会管辖的事业单位,与有关人员座谈,释疑解惑,消除改革单位人员的思想顾虑,实事求是地推进改革;开展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的调研,制定《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厦门市开通“12310”举报电话,推行“编制实名制”等项措施,并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年内,市编办组织开展镇机构编制检查,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西柯等8个镇1个街,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敦促其进行整改。10月份又接受由省编办、省财政厅组成的镇机构编制检查组的检查,省检查组对全市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
  【实施市级政府机构改革】 2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编办积极组织实施,组建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特设机构;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时撤销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至年末,市级机构调整、职能划转、编制核定已完成,人员调整安置已基本到位,此次调整共涉及部门12个,人员编制103名。此外,为增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对一些党委、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全年共调整内设机构处级21个,科级17个。
  【对中小学实行用编制度改革】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清理整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的部署,市编办在巩固教育系统实行综合生均补贴与编制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用编制度进行改革,会同人事、教育部门下发《关于厦门市直属学校编制管理的若干补充意见》,改往年的事前审批为事后报备,扩大学校的用人自主权。
  【完成部分事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 年内,市编办重点对财政、农业、林业、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系统中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共精简事业机构9家,其中财政核拨经费的2家、核拨补助经费的3家、经费自收自支的4家;精简人员编制273名,其中财政核拨经费的18名、核拨补助的72名、经费自收自支的71名、企业化管理的112名。
  【事业单位实行网上登记】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编办通过在《厦门日报》上发布通告、在厦门人事网发布网上登记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开通链接到国家《事业单位在线》的快捷方式等措施,使事业单位了解网上登记的要求和步骤。至年末,市属事业单位已100%安装网上登记系统,全市市属事业单位应年检数269家,已年检258家,年检合格率为96.2%,比上年增长8个百分点。
  【完成市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 市编办作为法人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的成员单位之一,年内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并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定时发送至市政务信息中心,通过金宏网发给法人基础数据库系统的各成员单位,实现了事业单位法人的资源共享,同时也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镇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 为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从5月份开始,市编办对全市15个镇机构编制进行监督检查。首先在网上、新闻媒体公布检查对象、内容以及市、区举报电话,并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重点抽查同安区西柯镇等8个镇、1个街。检查主要采取看花名册、核编证;查是否存在内设机构、挂牌、公章刻制等不规范和临时工清理力度不够等问题;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对镇(街)机构编制现状、未来职能定位、机构编制科学精简配置等进行研究和探讨;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办结,对未抽查到的镇,要求举一反三。
  【对吃“空饷”问题的督促检查】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编委向市直机关、各区、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如实填写“纠正吃‘空饷’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自查过程中,针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问题,市编办通过面谈、电话解答等形式进行指导,阐明吃“空饷”类型的界定。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在编不在岗”但未领取工资的共有36人。12月中旬,市编办再次组成检查组,对同安、海沧两区和教育、卫生、体育3个系统共13家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均未发现吃“空饷”现象存在。(黄瑞亮)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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