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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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393
颗粒名称: 综述
分类号: D22
页数: 2
页码: 299-3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中共厦门市委的概况,其中包括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保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初步形成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态势、大力拓展对台交流合作、大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等。
关键词: 厦门市 市委 市委工作

内容

2005年,中共厦门市委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福建省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卢展工书记5月21日和7月16日在厦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全省发展大格局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历史性的贡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各项事业又有了新的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厦门实际,市委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对全市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卢展工书记对厦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要求结合起来,与正在深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各级中心组加强学习,市委重点抓好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举办专题研讨班和专场报告会,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等。市委还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研究制定厦门市“十一五”规划建议。市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增强共识,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二、保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良好势头。
  市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推动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国民经济各项指标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各项指标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厦门大桥、海沧大桥的收费改革,部分物价改革,经营性商业用地及户外广告、公交线路、出租车牌照等竞争性有限行政资源实行“招拍挂”等改革进展顺利。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区域经济合作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密切闽西南五市的协作关系,支援福州、南平、三明开展救灾工作,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了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初步形成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态势。
  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谋划和启动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委坚持运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区分轻重缓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重点破解制约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坚持先谋后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做好投入产出测算方案,注重运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操作方法,讲究并坚持就地平衡、紧张平衡、积极平衡、综合平衡的“四大平衡”原则,创新工业集中区等载体平台建设的体制机制,打破常规,高效运作,努力做到动则须快,动则见效。各级各部门自觉服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竭力调动市、区、镇(街)、村(居)各级讲发展、谋发展、干发展、促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市上下迅速形成促进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各级宣传媒体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打好宣传主动仗,营造了齐心协力,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强劲势头日益显现。
  四、大力拓展对台交流合作。
  认真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央对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对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五缘”优势,致力落实“六求”任务。继续办好三大台商投资区,积极主动承接台湾光电、石化等产业的转移,认真落实台商“季谈会”制度,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台资企业增资扩产。抓住开放台湾农产品免税进入大陆的契机,积极创造良好的口岸环境,配套完善市场、仓储、物流等设施,打造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销售、中转口岸平台。积极推进五年期《台胞证》厦门办证中心建设,进一步拓展赴金门旅游业务,继续推动厦门与高雄试点直航和厦金直航。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一系列文化、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大力开展对台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厦门卫视落地,充分发挥闽南文化特色优势,进一步密切厦台民间交流交往,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首次开展与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基层党际交流,顺利完成宋楚瑜、郁慕明、萧万长等台湾重要人士的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涉台突发事件,为稳定和发展两岸关系作出了贡献。
  五、大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
  市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全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大力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深入实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落实“各负其责、常抓不懈、建立机制、长效管理”的要求,加大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每月进行创建工作点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从广度和深度上推动创建活动展开,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0月,厦门市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年内还积极推进集美、翔安文教区建设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成一批教育卫生项目,促进卫生医疗资源的均衡布局,逐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成功举办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全国合唱节、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等重大文体赛事。
  六、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1)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得到巩固发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基本实现积极推进、力求实效的目标要求。全市关于流动党员和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受到中央和省委教育办的关注和肯定,贺国强、卢展工等中央和省委领导先后对厦门市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活动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和下派力度,选派120名干部组成驻村(居)工作队;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市直机关、区镇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和征地拆迁工作专题培训班等;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的加强。(3)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执政基础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着力解决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两新”组织等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总结推广一批基层党建先进典型,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4)坚持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探索党管人才的新途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造、创新的热情,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5)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行“阳光工程”。(6)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七、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全省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加强政协工作的两个决定,积极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健全市委与民主党派领导双月座谈会等协商联系制度,重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党管武装、双拥、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推进政务、村务、厂务、校务等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
  八、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若干意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不断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被征地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步推进。适应新一轮开发建设的需要,制定出台有关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等方面的工作意见,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中,采取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既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推进“平安厦门”建设,人民群众治安满意率持续保持全省最高水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防灾抗灾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稳妥地处置经济社会重大突发事件,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社会秩序,为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张亚良)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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