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388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289-2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物价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反价格欺诈、实现电费抄表、收费到户、严控民用液化气价格上涨、启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等。
关键词: 物价管理 厦门市 经济管理

内容

【概况】 2005年,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全年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0%,升幅比上年低2.1个百分点,比年度3%的控价目标低2个百分点;比全国1.8%、全省2.2%的升幅分别低0.8和1.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9个设区市的末位。
  年内,全市价格走势呈现“四高四低”特点。从时间顺序看,上半年价格指数较高,上升了1.6%,下半年价格指数较低,上升0.4%;从商品类别看,服务项目价格走高,上升3.4%,消费品价格继续低迷,上升0.4%;从工业行业看,生产资料价格高,尤其是原油价格继续攀升,带动了化工等相关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终端价格低,加工业产品价格仍然下降;从商品房价格看,价格上升但成交量减少,住宅房价格保持20.69%的上涨态势,销售面积下降了23.05%。价格管理部门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力求改善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稳妥出台各项调价项目。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价格主管部门出台了电价、油价、运输、药品等调价措施。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归并出台《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方案》。通过召开听证、论证会,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同安自来水价格、旅游年票、植物园和菽庄花园门票等价格与收费标准和同安小水电上网电价。思明区、湖里区政府对5年未动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同安区、翔安区电价与市区实现“同网同价”。此外,价格主管部门还组织召开开征垃圾处理费和厦门轮渡票价调整听证会,依法做好调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完善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对照中央和省清理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全面清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将清理结果在“厦门物价网”站公布。重新制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价格行为规定。改革厦门电业抄表、收费办法,实现由电业局统一抄表、收费到户。对空调车收费重新进行规范,防止不同公交企业之间的不良竞争。采用“加大调价周期,缩小调价幅度”做法,严格控制民用液化气价格上涨。贯彻国务院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有关政策措施,做好房地产价格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20多宗土地出让方案进行评审,使“招、拍、挂”的土地价格更加规范有序。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供水价格、电信收费、环保收费、建设系统收费、国土资源收费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05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638.4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32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43.0万元、罚款金额66.6万元,上缴财政金额309.6万元。
  4.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计量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出2003~2004年度厦门市“价格、计量诚信”企业74家。推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全市维修、珠宝、烟草、铁路、公路、水路、航空港等15个行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格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全年共查处价格欺诈案件21件。
  5.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节假日或发生价格波动时期,价格主管部门坚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价格投诉、咨询及各种价格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年内,“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咨询电话4601件,办结各类价格举报、咨询4096件,办结率为89.0%。
  6.抓好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建立各种类型的采价点,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粮食、钢材、特色农产品、成品油、药品、房地产、汽车、进出口价格等九大类价格的监测工作。关注国际市场价格,分析研判价格走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深入农村开展农户种植意向、农资价格和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农户存粮情况等专项调查。针对农村中存在农资价格上涨和农产品价格下降等问题,提出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对策建议。完成城市副食品价格成本汇总、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预测、国家重点风景区和供水成本定期监审等。2005年,价格监测中心被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评为价格监测工作先进集体。
  7.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和价格鉴证工作。着重解决军人招待所的基金征缴问题,清缴了桑拿、足浴业的基金欠款,开展小旅馆漏缴单位的清缴工作。全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额3120万元。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价格鉴定3013件,总鉴定值为1亿多元。
  【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通过组织召开“厦门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本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部分用户的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1)自2005年8月1日抄见水量起,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每吨0.50元分别调整为:民用水(含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吨0.80元;工商企业用水每吨1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1.20元。自2007年8月1日抄见水量起,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民用水每吨1元;工商企业用水每吨1.20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1.50元。(2)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计征。征收范围为城市市区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含自备水源取水)。(3)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单位(如酿造、罐头、饮料生产企业等),其污水处理费的计费量扣减产品含水量后计算,有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按实际污水排放量征收。(4)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生活费的市民,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每户每月减免8元水费。(5)同安区工商企业用水价格与市区实行同网同价,民用水价格3年内暂维持不变,3年后实行同网同价。即同安区的工业、基建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吨1.30元调整为1.80元,民用水价格仍按每吨1.60元执行至2008年7月31日。2008年8月1日起民用水价格与市区实行同网同价。
  【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 市价格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报省政府同意,调整了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贷款道路(公路)系指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外的厦门大桥、海沧大桥、机场快速路、环岛路、国道324线厦门段、翔安大道、省道201水刘线等以及今后厦门市区域内新建的东通道、公铁大桥等贷款道路、普通公路、桥梁、隧道。凡是通过用贷款修建的道路(公路)的车辆,都是通行费的征收对象。(1)车辆通行费年费标准:机动车辆年费按660元/年·吨计征,小于等于1吨按1吨计征,大于1吨的小数位吨位不足0.5吨的按0.5吨计征,超过0.5吨的按1吨计征。其中厦门市小于等于7座的出租车和私家小客车按396元/年·辆计征。(2)次费标准:仍按省政府批准的原标准执行。(3)年费征收方式:客车每10座折算为1吨,卧铺车的1个床位按普通客车的1.5个座位计征;货车按核定装载吨位计征,10吨以上20吨及以下的部分按1/2计征,超过20吨以上40吨以下的部分按1/4计征,超过40吨以上的部分不予计征;不能载客、载货的机动车辆按其自重吨位折半计征,外地机动车辆可自主选择年费形式缴交通行费。该收费标准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反价格欺诈】 2005年,全市价格执法部门共查处价格欺诈案件21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40.4万元,涉及电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化娱乐、医疗卫生、足浴保健等行业。价格欺诈方式主要有虚构原价价格、虚假打折价格、标价签标识的产地与实际不符、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本市价格执法部门查处价格欺诈的做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司于11月在厦门召开全国部分省、市查处价格欺诈工作会议,介绍和推广厦门反价格欺诈的典型案例和经验。
  【实现电费抄表、收费到户】 针对长期以来供电企业、物业行业、广大业主和住户在电费抄收上职责不清的现象,价格主管部门改革了本市电业抄表、收费办法,以“绕越产权”为主要突破手段,自12月1口起,实现了由电业局统一抄表、收费到户。
  【严控民用液化气价格上涨】 受国际液化气价格快速上涨影响,本市液化气采购价连续上升,经营企业亏损严重。为防止气源供应不足和气源外流,保障燃气供应,稳定液化气市场价格,尽量平衡液化气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加大调价周期,缩小调价幅度”的做法,在充分考虑市民承担能力和企业的经营困难的基础上,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进行小幅调整,零售最高限价由6.34元/千克调整为6.76元/千克,即14.5千克瓶由92元/瓶调整为98元/瓶,10千克瓶由64元/瓶调整为68元/瓶,5千克瓶由32元/瓶调整为34元/瓶。与此同时,市价格主管部门一方面广泛宣传,说明油价上涨原因以及保障供应情况,缓解群众紧张心理。另一方面建议广大市民节约使用能源,尽可能合理使用其他替代能源。同时加大燃气市场价格检查力度,打击出现哄抬气价和短斤少两等价格违法现象。
  【启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价格服务进万家”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价格服务延伸到各行业、各领域,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价格收费政策、了解价格信息、举报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05年下半年,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全省率先启动“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在思明区的厦禾社区、海沧区的未来海岸社区开展试点。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价格主管部门还成立了“价格服务进万家”领导小组,设立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场等七个工作组,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在稳步实施,务求实效上迈出了第一步。
  (佘洪霞)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