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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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381
颗粒名称: 国家税务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3
页码: 275-2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国家税务的情况,概括了海沧国税局获全国先进称号、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评定纳税信用等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火爆异常、开展联合审计、启动房地产利润率预警机制等。
关键词: 国家税务 厦门市 2005年

内容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坚持依法治税,精细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年组织收入120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同比增长17%。其中,中央级收入90.7亿元,地方级收入29.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1%和19.9%。办理出口退税90亿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年内,市国税局被评为“厦门市2001~2004年度纠风和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海沧国税局获全国先进称号】 2005年7月,海沧区国家税务局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局在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的基础上,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纳税人服务,开发计算机外挂软件办理出口企业免抵退税审批、开辟办税“绿色通道”、实行税务登记“二次提醒”、推行“一窗式”管理服务模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连续五年实现“零投诉”,先后42次获得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各种荣誉。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全年累计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减免税(费)3870.55万元;审批办理25家软件企业超税负返还申报,即征即退增值税2464万元;帮助厦门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批准市农村信用社税前扣除6373笔呆账损失金额1.03亿元;审核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154户次,审核抵免限额6158万元;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扶持了企业发展。
  【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积极与市科技局沟通协调,促使市科技局对火炬高新区新办企业的认定工作做了相应调整,改“先考核、后认定、”为“先认定、后考核”的办法,理顺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环节和税收征管环节长期存在的逻辑错位关系,保证国家减免税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领域的积极性。
  【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年内,与市地税局联合对纳税人2003~2004年度的纳税申报、财务管理、税务检查及纳税人社会诚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同时对2004年被评定为A级的71户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取消8户,新增206户,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最终评定269家企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火爆异常】 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开设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共受理电话129142人次,其中,人工台受理咨询电话83500人次,日最高受理电话805人次,比上年增长近3倍;信箱电话留言44条;举报投诉电话65人次。
  【开展联合审计】 4月,与地税局联合制定关于贯彻《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并组成联合审计小组,选取4户企业开展联合审计,共查补房地产税55.51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等16.89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78万元,查补涉外企业所得税130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61.61万兀。
  【启动房地产利润率预警机制】 年内,市国税局首次利用汇算数据挖掘技术,从不同角度对涉税原始数据进行深层次、多维度的分析,最大程度地发挥汇缴采集的企业数据信息,尝试分行业税源监控。测算出2004年度外资房地产企业(A类)平均销售利润率为19.55%,并根据销售利润率分布情况的分析,结合本市岛内外房地产销售现状况以及高、中、低档住房的成本费用情况,确定厦门市外资房地产行业销售利润率的预警值为5%,并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启动预警机制。
  【首例跨地区预约定价协议签约】 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组织的全国首例预约定价协议联合签字仪式12月29日在灿坤跨国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举行。厦门、漳州、上海三地国税机关分别与灿坤集团四家关联企业签署了预约定价协议,就未来年度内部关联企业间劳务及无形资产等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原则、计算方法和关键假设等做了安排。本次联合签约是我国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反避税管理的一次成功尝试,通过统一税务机关的执法口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减少征纳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车购税正式由国税征收】 1月3日,市国税局正式开征车辆购置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及“一条龙”清分比对系统操作规程》,编制新的征收管理业务流程,规范车购税申报与征收。注重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时沟通车辆购置信息。认真做好生产企业车辆价格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为总局制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提供基础数据。截至12月31日,共征收车购税3.89亿元,比上年增收0.88亿元,增长29.18%。
  【开展专项纳税评估】 年内,针对全市纳税申报的情况,市国税局开展连续三个月无税申报企业专项调查。共核查小规模纳税人无税申报户4641户,一般纳税人无税申报户6885户,从中选定268户无税申报异常户进行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同时还结合日常税收管理对税负偏低、购买和开具专用发票量较多或金额较大、使用开票最高限额在百万元以上、抵扣“四小票”税额较大等异常企业,采取税源监控、稽核分析、约谈举证等方法,有侧重地对659户进行纳税评估。通过评估,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274.33万元,由税务机关查补征收增值税2145.52万元。
  【试行“一机多票”开具普通发票管理】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加强税源监控,市国税局试行“一机多票”,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增加普通发票管理功能,利用计算机网络对普通发票的发售、开具、纳税申报和票表稽核等进行管理和监控,已完成400户企业的培训推广工作。从11月开始,厦门所有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全部启用该系统。
  【统一一般纳税人认定和年审管理办法】 市国税局认真梳理近年来总局陆续出台的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防伪税控发票使用等政策,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了统一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等税务管理办法,强化服务,规范执法,避免政策执行不一致现象。至年底,各基层局共对9412户一般纳税人开展年审工作,9174户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389户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首次受理第三人申请行政复议】 6月,市国税局首次受理第三人申请的行政复议。该案件中,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而是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即该笔税款的负税人。这在全国税务复议案件中尚无先例,对于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税务行政复议程序,推动纳税人的维权具有重大意义。
  【规范税收秩序】 全年共查处税额超过百万元的大要案件10起,合计查补总额3099万元。开展了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等专项检查,查补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合计1864.4万元。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查补总额2407.5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6件。
  【参与法人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 3月,完成厦门市法人基础数据库系统的客户端通用查询软件开发。该查询软件可实现对法人在厦门市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的注册登记、备案登记、注销、年审等信息的跟踪查询,及时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提高税收征管力度。
  【发挥中介机构在协税护税中的作用】 市国税局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规范性管理,依法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工作。在2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共有800户企业委托中介代理自核自缴,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359.97万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2110.33万元,补征企业所得税2349.2万元,提高了自核自缴申报质量,减少了征税成本。
  (刘霞)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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