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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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224
颗粒名称: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126
页数: 5
页码: 37-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人民生活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城镇居民收支水平、居民消费支出、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创历史新高、农民增收任务仍然艰巨、消费品零售市场稳健运行等。
关键词: 人民生活 厦门市 经济

内容

【概况】 2005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403元,比增13.6%,其中人均工薪收入11390元,比增9.5%,非工薪收入6701元,比增18.8%;人均消费性支出11849元,比增10.3%,其中食品类支出4382元,占消费支出的37.0%,比增3.6%;服务性消费支出占29.1%比增4.2%。农民纯收入和增长幅度均居全省第一,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320元,比上年增加583元,比增10.3%。其中工资性收入比增24.5%,非生产性经营收入比增18.6%,全年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4925元,比增19.3%。
  消费品市场保持繁荣活跃的运行态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86亿元,比增16%。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228.29亿元,比增16.9%,餐饮业零售额30.08亿元,比增12.7%,其他行业零售额13.49亿元,比增17.9%。
  就业形式好转,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139.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03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7.63万人,减少1.94万人;第二产业66.06万人,增加7.7万人;第三产业55.83万人,增加13.27万人。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22577元,比增9.92%。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24万人,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0.61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0.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9%。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8.05万人,比上年净增13.0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84.03万人,比上年净增14.03万人;失业保险年末参保人数68.07万人,比上年净增13.07万人;工伤保险年末参保人数63.05万人,比上年净增10.05万人;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21.19万人,比上年净增2.17万人。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36.24亿元,比增39.9%„全市已累计接收7.3万名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8.39%,并实现100%社区管理,社区管理率居全省第一。
  【城镇居民收支水平增幅超过一成】 2005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2.75元,比增13.57%,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2.45%。其主要特点:
  (1)工薪收入稳定增长。全年人均工薪收入11390.23元,比增9.46%,拉动可支配收入6.5个百分点。年内市直机关增设绩效考核奖,发放午餐补贴,通讯费补贴,以及部分企业效益好转,提高职工工资和增发年奖,这些都导致居民工薪收入的提高。
  (2)居民收入多元化。非工薪收入年人均为6701.15元,比增18.81%,增长速度比工薪收入高9.35个百分点。其中:经营净收入增幅明显,人均收入比增49.98%;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比增50.66%(其中财产性收入中股息与红利收入比增123.79%、出租房屋收入比增43.33%);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部分员工被辞退,辞退金收入增加,促使转移性收入提高,全年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567.54元,比增13.95%。非工薪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5.15%±升到37.04%,表明城镇居民的收入多元化程度进一步加强,非工薪收入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拉动力进一步提高。
  (3)低收入户增收快,高低收入差距有所缩小。根据抽样调查,按收入高低五等分组的数据显示,低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135.57元,高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703.35元,分别比增22.50%、11.22%。占20%的低收入户的收入增幅比20%的高收入户的收入增幅多11.28个百分点。高收入户收入为低收入户的4.44倍,比2004年的4.89倍有所降低,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得到一定的改变。
  (4)收入群体结构不尽合理。对200户调查样本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排序,以500元为一档进行分组,如下表:
  上表显示,500~1500元收入组比重达59.5%,是收入的主群体,而据调查资料显示,可支配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家庭户超过50%,这表明居民收入分布还不尽合理,中等偏低收入户分布明显偏多,与较为理想的“橄榄”形还有一定的差距,没有形成中等收入户占多数的富裕型社会形态。
  (5)“十五”期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加快。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0年增长69.52%,平均每年递增11.13%,比“九五”期间平均递增速度多2.46个百分点,增速明显加快。2005年未,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5万元,达到16402.75元。其中,年人均工薪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75.19%下降到2005年的62.96%,下降12.23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多元化成为一种趋势。
  【居民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2005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848.93元,比增10.34%,增速比上年回落3.2个百分点。如果剔除物价上涨因素,消费支出实际增长9.25%。“十五”期间,消费支出每年递增8.26%。
  (1)居民家庭购车的降温是消费支出增幅回落的主要因素。在经过前两年家庭购车的高峰期后,2005年汽车消费有所降温,比2004年下降56.95%,使得消费支出增幅回落2.5个百分点。但居民在汽车以外的消费增长。据抽样调查资料,2005年消费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为73.05%,比增2.9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居住支出1595.83元,增长32.27%;人均医疗保健支出725.28元,比增22.84%;人均文教娱乐支出1622.58元,比增22.49%;人均衣着支出808.45元,比增20.93%;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01.99元,比增16.46%;人均通信支出861.44元,比增8.11%。
  (2)文教娱乐、交通通信、居住的消费投入有增无减。受居民注重文化教育和几年来购房购车热的影响,上述三大类支出人均达4787.53元,比增12.9%,拉动消费支出增幅达5.09个百分点。在八大类消费支出中,这三大类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40.4%。
  (3)居民购房趋于理性,住房装修热依旧不减。2005年,受房产新政的影响,房价得到一定的稳定,居民购房更为理智,人均购房支出为1430.29元,比上年下降9.44%,但装修热却持续升温,除了新购置居住房的居民进行装修之外,未购置新房的居民也进行重新装修,改善居住条件,还有一部分居民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用于出租获利,也进行重新装修,以提高租金。用于住房装修的支出人均达到599.97元,比增289.49%,拉动消费支出增幅达4.2个百分点。
  (4)家庭耐用消费品大幅增长。住房装修的持续升温带动了家庭耐用品消费的大幅增长。家用电器消费增速明显。其中洗衣机消费比增77.37%,空调器消费比增104.33%,淋浴热水器消费比增75.25%%,排油烟机消费比增234.68%,消毒柜消费比增430.32%,彩色电视机消费比增453.74%。
  (5)居民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全年人均医疗保健支出725.28元,比增22.84%。其中,医疗器具比增17倍,滋补保健品比增107.81%。
  (6)教育支出增长幅度大。全年人均教育费用为632.78元,比增17.41%,其中,成人教育费、家教费、培训班费用分别比增128.35%、102.56%、43.00%。购买课本和参考书以外的书籍比增266.23%。
  (7)旅游支出大幅下降。2005年的居民旅游消费出现降温,人均旅游花费357.64元,比上年下降7.55%。其中,参与组团的团体旅游支出人均241.58元,下降2.69%。
  (8)高低收入户消费差异明显。五等分组数据显示,低收入户消费主要集中在吃、穿等基本生活消费,而高收入户在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旅游、娱乐等发展享受型方面消费较多。从恩格尔系数看,低收入户为50.45%,而高收入户只有32.74%。在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旅游、娱乐等高级消费方面,低收入户人均支出1147.74元,占消费总支出的19.85%,而高收入户人均支出7254.27元,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达40.96%。
  (来源:厦门统计信息网)
  【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创历史新高】 2005年,厦门市共发放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49.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75亿元,比增21.74%。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达22577元(月人均1881元),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同期增加2038元(月人均增加170元),增长9.92%,与2004年的7.96%相比,上升1.96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的原因,一方面是由增人增资引起,2005年厦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比上年增加6.72万人,从而增发工资约13.13亿元,占增资额的49.3%;另一方面是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或参照实行绩效考评奖金、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等政策性调资以及企业正常晋级升职增资等。
  从增长幅度看,在全市19个行业中有10个行业的工资增长幅度达到两位数。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增长幅度更是达到31.26%;教育以28.37%的增长幅度列第二;金融业以22.96%的增长幅度列第三。机关、事业单位增长幅度达22.91%。
  2005年,行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在全市19个行业中,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居前三位。而年人均工资水平最高的三个小类行业是:烟草制品业108076元(月人均9006元)、银行业68316元(月人均5693元)、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60112元(月人均5009元),分别是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4.79倍、3.03倍和2.66倍。最高与最低小类行业人均工资水平差距由上年度的15.46倍缩小到14.29倍。(参见本书劳动与社会保障栏目“职工工资”相关条目)(来源:厦门日报)
  ·名词·
  从业人员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包括国有经济单位、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其他经济单位的全部职工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者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单位中的从业人员,不包括失业人员、在学人员和家务劳动者。
  在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农民增收任务仍然艰巨】 2005年,尽管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仍存在一些增收的难点,主要有:
  (1)城乡收入差距继续加大。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厦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6230元,同比增长10.3%。而厦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5元,同比增长13.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从2003年开始,连续三年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对比已从2003年的2.50:1上升到2005年的2.63:1(详见表4)。
  (2)农村内部贫富差距拉大。厦门市郊农民纯收入速度连续几年超过同安和翔安,2005年市郊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367元,而同安为5240元,翔安为5081元;市郊同比增长10.7%,而同安和翔安为10%。市郊农民自主创业,进军第三产业的多,收入比较高;而处于山区的农民则收入比较低。
  (3)家庭经营纯收入减少。2005年,厦门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563.75元,比上年减少4.2%,主要是二、三产业经营萎缩。其中第二产业纯收入65.73元,比上年减少54.7%;第三产业纯收入983元,比上年减少13.1%。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2005年占41.2%,比上年下降了6.2个百分点。
  【农民纯收入突破6000元】 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30元,比增10.3%,位列全省首位。
  (1)人均纯收入比增10.3%,是“十五”期间增长最快的一年。(详见表5)
  (2)工资性收入占总量的近一半。2005年,厦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74元,比增24.5%,比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的10.3%,高14.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7.7%,比2004年增加5.4个百分点,显示出厦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取得成效。
  (3)外出从业所得收入增长较快。2005年,外出从业所得工资收入为825.94元,同比增加67.5%。虽然外出从业所得收入在全年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仅为13.3%,在工资性收入中占27.8%,但却显示出厦门农村劳动力改变就业观念,往乡外转移就业的速度加快。
  (4)第一产业纯收入增加。2005年,在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第一产业纯收入为1515元,比上年增加117元,比增8.4%。第一产业增长较快与厦门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订单农业,发展种苗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有关。
  (5)财产性纯收入和转移性纯收入快速增长。2005年,厦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共692.64元,比增18.7%,其中人均租金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投资收益收入合计440元,比增4.5%。这表明厦门市积极尝试通过“金包银”解决失地农民增收,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引导鼓励被征地农民集资入股发展经济项目取得成效。
  【消费品零售市场稳健运行】 2005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经济普查口径,下同)达271.86亿元,比增16%,增幅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从全年走势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呈现低开高走稳健运行的态势。
  (1)节假日、展会带动消费市场。2月是传统节日春节,当月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5%;受3月底马拉松赛配套活动“体育休闲用品博览会”及4月“台交会”消费影响,4月当月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6%;9月份在中秋佳节和“九八”投洽会、中山路“首届旅游购物文化节”的带动下,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4%,当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同比增长35.2%,比全市增幅高11.2个百分点;“十一”黄金周期间,虽然台风“龙王”对厦门市的旅游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零售业巨头仍然利用节日契机,开展促销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在进入消费淡季的10月底举办的“金鹭首饰2005厦门购物狂欢节”,参与商家涉及百货、家电、通信、家居、服装、餐饮、饰品等10多个行业,再掀消费热潮,当月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1.1%,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净增4.13亿元,增长28.5%,增幅高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幅度7.4个百分点;11、12月受房车展、风筝节、中山路“购物狂欢夜”及汽车消费税调整传言刺激,百姓消费再次掀高潮,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4.2%和20.7%。
  (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的商品零售所占市场份额扩大,非公有经济增长强劲。2005年,限额以上贸易业实现零售总额140.7亿元,比上年净增零售额28.01亿元,比增24.9%,增幅高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幅度8.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的商品零售额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为51.75%,比上年所占比重高出3.6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贸易业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开业的国美电器、新华都购物广场、金弘商贸、东免免税品公司、永商家电、苏宁电器、厦门工业开发贸易公司等7家企业全年新增零售额达9.83亿元,对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零售额的快速增长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全年实现零售总额累计超千万元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达161家,比上年增加17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企业62家,比上年增加10家;超亿元的企业37家,比上年增加2家。
  从经济类型看,纯国有经济零售总额比上年下降3.3%,而私营经济则增长25.4%,外资及混合型经济增长37.3%。
  (3)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30.08亿元,比增12.7%,增势平稳。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5.73亿元,比增19.2%,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增长6.4%。全年住宿餐饮零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达36家,比上年增加6家。
  全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合计156.43亿元,比增24.26%,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7.54%,比上年提高3.85个百分点。年内,舒友、牡丹、鹭发名列中国餐饮百强,天虹商场荣获“福建省十佳超市”称号,牡丹大酒楼滨北店、佳丽海鲜大酒楼入选“福建省十佳酒楼”。限额以上企业仍然是带动消费品市场稳步增长的主力军。
  (4)亿元市场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全年亿元市场实现零售额13.19亿元,比增38.1%,其中综合市场实现零售额7.35亿元,比增20.3%,专业市场实现零售额5.84亿元,比增69.3%。亿元市场强劲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江头建材市场商品房销售及房车展、二手房交易火热的带动;二是由于大嶝小商品市场的通关政策改变,通关手续更加简便灵活,经营成本大幅度降低,以及近来厦金旅游升温,提高了市场的知名度,旅游人流量激增,从而促进零售的快速增长。
  (5)从商品分类零售额来看,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消费热点集中。据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的统计:2005年食品类受节日消费及食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粮油类商品增长2倍多。烟酒类增长41.6%。服装鞋帽类零售额增长32.9%,其中服装类增长48.2%,鞋帽类增长34.7%。各类用品零售额增长25.8%,其中增幅较大的有:金属材料类增长3.6倍,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81.4%,家具类增长48.5%,金银珠宝类增长42.1%,化妆品类增长22.5%;中西药品类增长22.2%;受汽车拥有量及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0.4%;汽车零售市场经过2004年的盘整后2005年有所升温,单车销售价格在17~18万元左右,汽车类增长2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9.3%,其中数码相机零售量8874台,比增1.98倍;组合音响零售量9988台,比增1.77倍;影碟机零售量57582台,比增32.9%;家用洗衣机零售量50740台,比增33.5%;微波炉零售量36811台,比增35.8%;彩色电视机零售量81506台,比增25.4%;其中液晶等离子电视机零售量已占彩色电视机零售量的5.7%。
  (6)岛内仍是居民消费的首选购物场所。从分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看,思明区完成159.9亿元,占全市比重的58.83%;湖里区完成70.99亿元,占全市比重的26.11%;集美区完成15.04亿元,占全市比重的5.53%;海沧区完成6.59亿元,占全市比重的2.42%;同安区完成12.69亿元,占全市比重的4.67%;翔安区完成6.62亿元,占全市比重的2.44%。从总体上看,岛内的思明区、湖里区与岛外各区相比比重分别为84.94%和15.06%。
  【消费品市场发展的潜在问题】 2005年,厦门市消费品市场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
  (1)限额以下贸易业增长乏力,生存空间受限。全市限额以下贸易业增长为6%,比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低10个百分点,比限额以上贸易业零售额增幅低18.9个百分点,其生存空间也受到越来越多外在因素的挤压,如旧城改造、大卖场客源分流等影响。由于小商贸企业资本小、商品少,形不成规模竞争优势,加上原有社区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单一,不能满足居民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
  (2)商业网点分布不平衡,岛内拥挤岛外稀缺。从地区分布看,岛外同安、翔安、集美、海沧的商贸业发展明显落后于岛内,地域发展差别较大。全市1035家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中,岛内思明与湖里区就占了944家,而面积广大、人口众多的岛外地区仅占全市的不足9%。岛外地区作为厦门市经济发展的拓展地区,是连接福、泉、漳等城市的交通要道,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贸业的发展对提升城市商业现代化和综合竞争力至关重要,而岛外商贸业发展的严重滞后,将影响到厦门区域性购物中心的形成。
  (3)黄金周的诱惑力下降,百姓消费理念更加成熟。2005年春节、“五一”、“十一”3个黄金周游客接待量为162.3万人次,旅游创收18.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92%和4.79%,原因在于厦门的腹地范围小、景点少、产品单一、传统老化,娱乐设施成本高且不完备。尽管节庆、会展、促销推动了厦门的旅游购物,但黄金周的诱惑力已经下降,同时也说明百姓消费理念更加成熟。(来源:厦门统计信息网)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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