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人口和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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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219
颗粒名称: 区划、人口和计划生育
分类号: K928.2;C924.25;C924.21
页数: 4
页码: 29-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厦门市区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行政区划、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概况、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供优质计生服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计生委更名等。
关键词: 厦门市 区划 人口 计划生育

内容

【行政区划】 2005年末,厦门市辖6个区、22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全市共有197个社区居委会,254个村委会。其中,思明区辖10个街道办事处、98个社区居委会;湖里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37个社区居委会;海沧区辖2个镇、7个社区居委会、23个村委会;集美区辖4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22个社区居委会、32个村委会;同安区辖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13个社区居委会、110个村委会;翔安区辖1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20个社区居委会、89个村委会。
  【户籍人口】 至2005年末,厦门市户籍人口总户数47.20万户,总人口153.22万人,比上年增加6.44万人。家庭户均规模3.25人,比上年上升0.02其中,城镇人口96.1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62.8%;岛内思明、湖里两区户籍人口合计68.84万人,占全市人口的44.9%,岛外人口比重为55.1%。人口出生率10.68%。,人口死亡率5.09%。;人口自然增长率5.59‰,比上年下降0.11个千分点。按性别分,男性人口总数77.47万人,女性75.75万人,各占户籍人口总数的50.6%与49.4%,性别比为102.3(女性100),与上年持平。 (林中英)
  【常住人口】 2005年末,厦门市常住人口为225万人,比2000年增加19.69万人,增长9.6%,年平均增长1.85%。其中,男性112.36万人,占49.94%,女性112.64万人,占50.06%,性别比为100,厦门市人口发展主要特点是:
  (1)岛内居住密集,区域人口密度相差悬殊。从人口分布情况来看,半数以上人口居住在岛内,人口密集程度远高于岛外,其中思明区为厦门市第一人口大区,达到76.8万人,湖里区位列第二,为47.4万人,两个区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达55%。岛外各区人口数依次为:同安区33.9万人,集美区31.2万人,翔安区25.5万人,海沧区10.2万人。全市人口密度为1434人/平方公里,与2000年相比增加122人;各区人口密度相差悬殊,思明区人口密度高达10302人/平方公里,湖里区7785人/平方公里,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7.2倍和5.4倍;其他各区人口密度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口密度高低差距为9786人。
  (2)人口低速增长,呈低生育水平发展态势。2005年厦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为10.5‰,常住人口死亡率为4.5‰,自然增长率为6.0‰;均低于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与2000年相比,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略有上升,但仍稳定在较低水平。“十五”期间,全市自然增长人口累计增加5.6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12万人,人口总量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3)人口分布合理,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厦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外来劳动力聚集城镇,人口在城乡的分布上更趋向城镇聚集。厦门市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逐年提高,2005年城镇人口180.23万人,占80.1%;乡村人口44.77万人,占19.9%;与2000年相比城镇化水平上升了9.26个百分点,超过小康生活城镇化水平(小康生活城镇化率为50%)。
  (4)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增强。2005年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年。与2000年相比,全市人口平均每10万人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数为13547人,增长61.8%;高中及中专人数为18849,增长6.9%;初中人数为31467,下降12.4%;小学人数为23813,下降13.6%。
  (5)年龄结构趋向老化,但人口健康状况总体良好。2005年,厦门市0~14岁人口29.2万人,占12.98%,比2000年下降1.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181.38万人,占80.61%,65岁及以上人口14.42万人,占6.4%,分别比2000年上升0.08和1.4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提高,已接近老年型人口社会。2005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抚养比为7.9%,比2000年提高1.6个百分点;少年抚养比为16.5%,比2000年下降1.5个百分点;由于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与增长的老龄人口比重相抵,全市社会抚养比为24.4%,与2000年基本持平。
  厦门市人口结构虽然日益老化,但人口健康状况总体良好。在调查人口中,身体健康人口占总人口的96.1%,居全省首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生活不能自理人口比重仅为0.9%,为全省最低,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5个百分点。这一方面体现了居民随着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保健意识也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事业在日臻完善,人们的生存条件进一步提高。
  (6)人口婚姻状况稳定,家庭规模继续向小型化发展。厦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者占29.5%,有配偶者占65.5%,丧偶者占4.4%,离婚者占0.6%;离婚人口仅占已婚人口的0.9%,离婚者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婚姻状况比较稳定。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的改善以及生育水平的下降,家庭户代数减少,代际结构进一步简化。全市常住人口家庭户为72.34万户,常住人口196.05万人,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71人,比2000年减少0.23人,家庭规模持续缩小家庭结构日趋简单,三口之家成为主流。(来源:厦门统计信息网)
  ·小资料·
  常住人口是指居住在厦门市拥有厦门户籍的人口及居住在厦门市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外地户籍人口,不含厦门户籍但离开厦门市半年以上的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概况】 2005计生统计年度,厦门市总人口264.09万人,出生23720人,出生率9.3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7.24%,其中,常住人口157.676万人,出生17148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7.91%;流动人口106.414万人,出生6572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5.5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责任指标全面完成。同安、思明、湖里区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集美、海沧区分别被省人民政府和省人口计生委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先进区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翔安区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类区。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为落实计生奖励优惠和帮扶政策措施,《厦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中的奖励规定比福建省的有关规定高出一倍,市财政为此每年投入900多万元。在农村计划生育扶贫方面,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区、镇级财政也安排配套投入。继续建立幸福工程项目,全年各级投入30万元无息救助资金帮助思明区60户计生贫困母亲建立生产项目,使她们早日脱贫致富。市慈善会、市教育基金会、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会等单位,资助贫困计划生育户的子女223人上大学,金额超过36万元。各区先后出台政策提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中计生困难户的低保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增发10~40元不等。
  加强依法管理,提高执法水平。继续贯彻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核心的各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贯彻实施《厦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市人大、市政府有12部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时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对群众的法制宣传,依法征收、管理和使用社会抚养费,严格把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关。加强信访工作,2005统计年度,全市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3040件,结案率97.1%;省、市交办以及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件91件,办结率100%。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提供优质计生服务】 2005年,各级计生部门以“关爱女孩行动”“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查病治病,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继续实施以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实施出生缺陷干预优生检测制度,财政每年投入100多万元专款,用于免费优生检测,全年检测6379例,其中阳性187例,治愈110例,治愈率58.82%,有效地推动优生优育工作开展。
  【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从2005年起,各级政府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要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给予保障。全市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340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50%。市人口计生委与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民政等市直7个部门共同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此外,还与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通知》,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人口计生工作。10月3日,《中国人口报》以《建章立制、综合治理、确保投入》为题对厦门市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经验作了专题报道。
  【市计生委更名】 8月28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厦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有的办公室、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处、规划统计处、科学技术处4个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政策法规与流动人口管理处、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处等5个处室,人员的编制由原来的13名增为16名。更名后增加的职能主要有:承担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应对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就业、人口流动与迁移以及预防艾滋病等。
  【村(居)计生管理员和流动人口计生巡检员重新整合】 年内,根据《福建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行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用人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机制,各区对村(居)计生管理员和流动人口计生巡检员重新整合,统一名称、工作内容和经济待遇,全市现有1690名村(居)级计生管理员,每月工资提高到400~1000元(主要是城乡差距),实现了队伍素质和落实待遇“两个提高”,为进一步完善村(居)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实现重心下移提供了队伍保障。
  【青少年紧急避孕救助中心成立】 针对青少年首次性行为低龄化的情况,6月厦门市青少年紧急避孕救助中心成立。该中心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中心的支持下,主要为在厦居住的10~24岁的未婚青少年提供有偿人工流产,同时开展三项免费服务:一是向青少年宣传性健康与生殖健康知识;二是为青少年提供紧急避孕救助;三是接受青少年对性和生殖健康问题的咨询。
  【加强计生服务站(所)规范化建设】 年内,为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依法服务的同时,重点抓好翔安、思明、海沧三个计划生育区站的规划、筹建、改造工作。翔安区计生服务站纳入区政府2005年第一批建设项目;思明区对计生服务站进行装修改造,拓宽服务场所;海沧区计生服务站于9月份正式揭牌,开展对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1个市级计生技术服务指导中心,6个区级计生服务站,17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分别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 根据《厦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厦门市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扶助金。截至年底,共有235名农民拿到了奖励扶助金。
  (谢碧芬)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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