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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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168
颗粒名称: 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452
摘要: 本文记述2006年厦门市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情况。其中包括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全国军供调研活动、妥善安置复退军人等。
关键词: 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 厦门市

内容

【拥军支前】 年内,厦门市不断加大拥军支前工作力度,全年发放驻厦部队官兵生活补贴2000多万元,用于改善部队水、电、路等设施建设的办实事经费580多万元,走访慰问部队经费530多万元,赠送戴尔笔记本电脑390台、价值390万元,为73111部队信息化建设拨款1000万元资金,赠送4500型“陆地巡洋舰”越野吉普车5辆、价值285万元,社会各界拥军支前资金达1000多万元。 (洪锦丹 陈高峰)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1月,厦门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主要有:(1)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镇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提高13.6%、农村提高10.3%。(2)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依照残疾等级不同,从十级至一级增加290元至3360元不等。(3)增发原在乡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依照残疾等级不同,从八级至一级增加462元至1578元不等。(4)增加在乡老复员军人年度生活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补助金从2005年的每人每年250元调整为490元;对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继续执行在此基础上增加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生活补助的规定。(5)保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
  【全国军供调研活动】 于4月7~9日在厦门举行。主要研究探讨军供站分类的原则、方法和各类军供站的布局调整等问题。活动由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组织,华东、华南以及西南的部分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有关军区军事交通部门负责人、安置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军供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妥善安置复退军人】 2006年,厦门市共接收复员退役军人642名(复员干部3人,农村籍241名,城镇351名,转业士官47名),其中需安置367名。至年底,已全部予以妥善安置,安置率为100%。安置对象中,自谋职业341名,自谋职业率为92.9%。市、区两级财政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824万元、待分配期间生活费0.396万元,共计824.396万元。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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