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和救济救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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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164
颗粒名称: 城乡低保和救济救灾
分类号: D632.1;D632.5
页数: 2
页码: 450-451
摘要: 2006年1月起,厦门市农村低保标准有所提高。其中,海沧区、集美区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每人每月165元,同安区、翔安区从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5元。2006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2699户、32706人,其中城市(城镇)7041户、17354人,农村5658户、15352人,全年累计为146882户次、387435人次发放低保金3505.9万元。月人均补差城市(城镇)每人每月123元、农村每人每月56元。由此,农户因灾房屋倒损理赔最高可得1万元。为此,每月新增低保金支出约25万元,全年需300万元。在抗洪救灾期间,全市紧急转移安置灾民2.5万余人,恢复重建倒损房屋154间。其中,援助龙岩灾区27万元,援助宁德灾区30万元。
关键词: 厦门市 城乡低保 救济救灾

内容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月起,厦门市农村低保标准有所提高。其中,海沧区、集美区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每人每月165元,同安区、翔安区从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5元。2006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2699户、32706人,其中城市(城镇)7041户、17354人,农村5658户、15352人,全年累计为146882户次、387435人次发放低保金3505.9万元。月人均补差城市(城镇)每人每月123元、农村每人每月56元。
  【全市农房统一投保】10月28日,市民政局与人保厦门分公司签订《厦门市农村住房统保协议》,市、区财政每年共安排资金220万元,为全市22万余家农户房屋投保,平均每年为每个农户支付10元保费,保期1年。由此,农户因灾房屋倒损理赔最高可得1万元。
  【特困人员实施分类施保】9月17日市政府批准实施《关于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特困人员分类施保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从2005年10月1日起,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实施分类低保。为此,每月新增低保金支出约25万元,全年需300万元。
  【抗洪救灾工作】5月中旬以来,厦门市遭受3次台风外围影响和大暴雨袭击,洪涝灾害较为严重。在抗洪救灾期间,全市紧急转移安置灾民2.5万余人,恢复重建倒损房屋154间。市财政、民政部门及时将26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下拨给各区,保证受灾群众有水嚎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提高“五老”定补标准】1月起,革命“五老”人员定补标准提高。其中,城镇革命“五老”人员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农村革命“五老”人员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无依无靠革命“五老”人员从每人每月2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革命“五老”遗孀定补从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与此同时,提高40%精简退职人员和矽肺病人的定补标准。其中,城市40%精简退职人员定补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农村40%精简退职人员定补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50元;矽肺病人定补标准从每人每月2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企业慈善万元捐】10月,首届厦门“企业慈善万元捐”活动正式启动,有31家企业参与,共募集善款122.8万元。
  【慈善助学帮困】2006年,市慈善总会共收捐款730万元,共救助各类困难人员5650人(户)。其中,慰问困难老人2501人次,助养孤儿213人,为79名患白内障的贫困老人免费实施手术,帮助贫困残障人士238人,帮助贫困学子1255人次,帮助222人进医院就医。此外,为269名家庭贫困学子提供助学岗位,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援助灾区】年内,受一号台风“珍珠”影响,福建省的龙岩市、宁德市发生严重洪涝和地质灾害,厦门市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市民政部门共收到社会捐款693216元,接收物质折款75600元。其中,援助龙岩灾区27万元,援助宁德灾区30万元。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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