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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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1045
颗粒名称: 海洋与渔业执法
分类号: F326.4
页数: 2
页码: 272-273
摘要: 本文记述2006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情况。包括概况、加大渔政渔港监督、海上联合执法、年度专项行动等。
关键词: 厦门市 海洋执法 渔业执法

内容

【概况】 2006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被国家海洋局授予全国海洋执法监察先进集体称号,中国海监厦门市支队被国家海监总队评为中国海监优秀执法示范支队。
  1.强化法制建设。4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湖里区海域水产养殖退出的通告》;5月,发布《关于同安湾海域水产养殖退出的通告》;6月份,实施新的《厦门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征收标准提高43%;10月,发布《关于禁止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海域非法釆砂的通告》。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与防洪预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厦门高崎渔港防台风管理规定的通知》。
  2.严格行政监督。对保留的18个行政许可项目和2个非行政许可项目,从依据、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16个方面逐个细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公布执法依据98项、执法主体6个、执法职权257项,全部分解到局领导、机关处室和执法机构的各个岗位和人员。会审重大海洋案件14起、涉及拟处罚金额450多万元,会审后处罚金额33万元。全面开展海洋执法行动,巡航、巡查8553次。办理海洋案件56起,罚款34.7万元;办理渔业案件671起,罚款35.7万元;办理海洋和渔业生态保护案件53起,罚款12.08万元。
  3.积极维护公共安全。一是确保厦金航道安全畅通。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海上联合执法队伍,通过轮流巡航、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形式,出动船艇215艘次、执法队员1440人次,拆除定置网浮子1311个,拆除网具162张,劝离渔船186艘,处罚71艘,确保了春运期间乃至全年厦金航线的持续安全和畅通。二是防台抗台效果显著。4次组织防御台风,在劝导渔船进港、人员上岸、承担应急抢险等方面成效显著,确保了来厦避风的2000多艘次船舶安然无恙。三是110社会联动高效。接报警156起,做到有警必出,处置必妥。
  【加大渔政渔港监督】 全年,渔监执法人员进行巡查178航次、4064人次,检查各类船舶1011艘次,查处违反港航安全规定等行为131起,罚款2.9万元。渔政执法人员巡查880航次、7706人次,检查各类渔船3226艘次,查处非法电鱼、违规养殖和“三无”渔船等523起,罚款30.92万元。此外,渔监管理人员年审渔业捕捞许可证607艘(本),办理渔船进出港签证4686艘次,职务船员考证262人,船员审换证及任离职签证1330人次,办理渔船变更、注销1235艘;检验各类渔业船舶2555艘;检验审核船用产品、图纸194批(套);办理渔港工程安全审核1起。
  【海上联合执法】 年内,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海警三支队等10多个涉海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60多次,共同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域使用秩序、打击违规捕捞和保障港口安全等。同时,还不断创新联合执法模式,较好发挥海上的牵头协调作用。(1)深化厦泉漳城市联盟海上执法内容。5月23日,在泉州市召开厦泉漳第二次局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厦泉漳三市海洋珍稀物种保护方案》、《厦泉漳三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厦泉漳三市海洋与渔业紧密型联合执法制度》以及《厦泉漳三市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监测方案》。几个文件的出台和厦泉漳三地海洋部门的合作,标志着厦漳泉三地联盟在海洋行政执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打击非法电鱼、打击海上非法采砂、水产品安全监测等方面得到深化。(2)延伸海上联合执法领域。4月7日,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厦门海警三支队,召集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厦门公安边防支队、漳州公安边防支队以及漳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召开厦漳海域治安清查整治会议,研究通过《联合开展厦漳海域治安清查整治行动方案》。联合会议的召开,标志海上联合执法领域已从生态环境、渔业捕捞等海洋管理领域延伸到军、地共同打击走私、维护治安等社会安全管理领域。(3)成立厦门市海上治安巡逻队伍。11月28日海上治安巡逻监管大队成立,海上治安巡逻监管大队归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挥,由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名队员、若干名海洋执法协管员和厦门公安边防支队10名干警组成,统一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海上治安巡查和海上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年度专项行动】 (1)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养殖清退。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协调组织各区清退网箱养殖27378箱、浅海吊养22820亩、滩涂养殖93636亩,组织各海上执法队伍开展海上执法巡查185次,大规模拆除行动60余次,雇用民船500多艘次、民工1000多人次,累计拆除新增吊养近1.8万亩,及时制止抢养抢围90余起,有效地保障了养殖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2)捕捞渔船转岗清退。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厦门市渔港监督局、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执法队伍共注销拆解渔船1216艘,占全市渔船总数4331艘的28.1%,发放补助款达4000多万元。大量渔船退出,一方面保护了海洋生物资源,另一方面也让出了海洋空间,更合理地配置了海洋资源。(3)整治非法采砂。10月,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提请厦门市政府发布禁止非法釆砂整治通告。同时,组织各区普查砂船现状,召集海事、港口、城市执法部门研究海上联合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办案分工等业务。并从12月1日开始轮班巡查,仅12月份,就查处违法采、运砂船178艘次,罚款2.9万元。(4)伏季休渔监管。根据国家和省伏季休渔制度规定,分别从5月1日和6月1日分期分作业实行两个月的伏季休渔,全市共有近300艘定置网作业和拖网作业渔船按时进入伏休。另有12艘灯光围网渔船参与了限制作业区域的休渔。在厦门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严格监管下,伏季休渔于8月1日顺利结束,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5)无居民海岛保护。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除对无居民海岛进行日常巡查外,还开展专项执法12次,拆除了大、小兔屿和猴屿等三岛周边海域及滩涂的违法插网养殖,恢复海岛周边的生态环境。(6)整治海洋倾废。为解决施工船舶在厦门海域随意倾卸渣石淤泥,威胁厦门海域的海洋环境和船舶航行安全问题,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管区、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海事局等单位,于11月22日开始启动为期半年的厦门港海洋倾废专项整治,通过采取宣传教育、日查夜巡和严格监管等措施,随意倾废得到初步遏制。(7)遏制西海域等海域非法新增养殖。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队员905人次、船艇95艘次,在西海域、马銮内湾等海域拆除新增吊养和围养设施约4800多亩、定置捕捞设施2300余处(个)、插网捕捞设施1.5万余米、网箱196格,处理暂养船和养殖船15艘,没收违规定置网渔船9艘,拆除东屿湾海域育苗设施400余亩,巩固了西海域整治成果。(8)查处电鱼船和“三无”渔船。开展打击非法海洋捕捞行动93次,组织参加全省统一联合行动5次,共查获电鱼船15艘,没收电鱼船和“三无”渔船29艘,并组织1次现场会公开拆解没收渔船。(9)专项检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保护执法检查81次,检查162家餐饮店的经营利用行为,并与工商、林业部门开展多次的联合执法行动,收缴一批国家一、二级及省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对2家违法经营花鳗鲡的商家进行处罚。(10)治理餐桌污染。积极贯彻《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箱养殖、养鳗场等重要养殖场所开展禁用渔药的执法宣传和监督检查,并首次对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三唑磷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事故损失进行调解,调解赔偿金额达10万元。
  (钟向前 李晓阳)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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