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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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917
颗粒名称: 市老龄委
分类号: D669.6
页数: 2
页码: 129-1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厦门市老龄工作在完善老龄政策法规、加强老龄宣传维权、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完善老年事业基础设施以及自身建设与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关键词: 市老龄委 厦门市 2006年

内容

【概况】 2006年末,厦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4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12%,其中男性77.47万人,女性75.75万人。百岁老人67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59人。全市老龄工作在完善老龄政策法规、加强老龄宣传维权、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完善老年事业基础设施以及自身建设与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完善老年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参保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批复》,对全市符合条件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特困人员分类施保。市老年基金会出台了《关于救急困难老人暂行办法》,规定本市6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户和收入处于低保边沿的少数特困老人,因患重病或遇到突发性急难事件,均可向市老年基金会申请救急补助。救急标准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春节期间,市老龄办、市老年基金会共为600多名特困老人发放慰问金达18万元。老年节期间,市老龄办受市政府委托,为百岁老人、90岁及以上的老人共发放慰问金415350元,为800名特困老人每人发放一张价值约100元的“爱心卡”,凭卡可到全市爱心超市领取救济物资。市老年基金会共慰问全市580名困难老人,总慰问金额达17.4万元。
  2.继续开展老龄宣传维权工作。市、区老龄组织通过开展“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孝心进社区活动、“情暖空巢”试点、十佳敬老模范家庭评选表彰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老敬老风尚。以纪念《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主题,开展了评选全国敬老模范村(社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全年市老龄办为老年人免费办理敬老优待证4100多件;市离退联为退休职工办理公园风景点门票优惠证6043件;市老年活动中心为老年人办理活动卡1079张。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涉老案件69件,均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3.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举办首届元宵老年万人健步行和万名老年人重阳节登高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厦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暨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其中包括纪念建党85周年“走向辉煌”文艺演出、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合唱展演、第六届老年文艺调演、《鹭岛夕阳正红——我的晚年生活》征文评选等13个大项目36个小项目,参与者达8万余人次。此外,厦门老年艺术团编创的《灯》和《乡婆》晋京参加由全国老龄办主办的重阳节“红叶风采”文艺晚会。湖里区秧歌代表队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的2006年全国老年人健身秧歌比赛,荣获第三套健身秧歌金奖第一名、自选健身秧歌一等奖。市老年大学参加文化部和老年大学协会主办的全国首届老年大学文艺汇演,其中,时装表演“海峡情”获得金奖,舞蹈“渔歌”获得银奖。
  4.进一步完善老年事业基础设施。市财政下拨715万元专款装修的市老年大学综合大楼,于5月份投入使用,建筑面积5388平方米,教室14间、综合教室3间,可同时接纳2000人学习。民办养老机构市爱心护理院于重阳节奠基动工,该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全部资金由市老年基金会自筹解决。市财政年内投入125.8万元专项资金对市老年活动中心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将新增面积约1500平方米,增加乒乓球、棋、牌等多个活动项目场所。此外,各区也加大了对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前埔北等七社区获全国敬老模范村居】 11月7日,全国老龄办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545个村居(社区)“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荣誉称号。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北社区、湖里区江头街道金尚社区、集美区杏滨街道前场社区、海沧区东孚镇鼎美村、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翔安区马巷镇友民社区荣获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称号。
  【第三届“十佳敬老模范家庭”揭晓】 11月8日,市文明委、市老龄委和第二届厦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联合召开第三届“十佳敬老模范家庭”暨艺术节表彰大会。会上,单承恺、陈连喜、林前程、伍亲朝、周天来、林丽琼、王伟、林晋山、赵连塘、洪恒义等10户家庭被授予厦门市第三届“十佳敬老模范家庭”。本次评选共收到25045张选票,短信投票1518条。单承恺家庭获14137票,位居榜首。
  【全国“银龄行动”经验交流会】 12月3~5日在厦门召开。会议总结全国“银龄行动”经验,首次表彰了“银龄行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厦门市老龄办等17个单位被授予“银龄行动”试点先进单位;厦门市关工委“五老”志愿队等60个单位被授予2006年度“银龄行动”先进单位;会上还表彰了150名“银龄行动”先进个人。厦门“五老”志愿队发起人黄祥伦等10人被评为“银龄行动十佳老人”。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本公,副主任吴玉韶,福建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周扬基,市老龄委主任、副市长詹沧洲等出席会议,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老龄办领导和代表90多人参加了会议。
  【首届老年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12月15日,厦门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届老年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市老年活动中心举行,共有8支代表队参加了竞赛。经过激烈角逐,海沧区老龄办代表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队、同安区老龄办代表队分获总分前三名。 (林刚)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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