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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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916
颗粒名称: 市妇联
分类号: D442.8
页数: 3
页码: 127-1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厦门市2006年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工作主要围绕: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组织城乡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实事化维权、统筹各类家庭创建活动、深化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道、扎实推进家庭教育等几方面进行发展。
关键词: 厦门市 2006年 妇女联合会

内容

【概况】 2006年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工作主要围绕以下11个方面进行。
  1.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巾帼园妇女培训中心的作用,采取固定教室与流动教室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依托各区妇联开展素质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年内组织各类实用技术培训123期7165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妇女创业与再就业。
  2.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开展“城乡姐妹手牵手,致富路上一起走”活动,发动12个“巾帼文明岗”与村妇代会结对。举办巾帼文明岗负责人联谊活动,加强不同行业文明岗之间的交流。在巾帼文明岗和巾帼文明社区中开展“知荣辱,献爱心”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送温暖,献爱心”四下乡行动。评选表彰了22个巾帼志愿者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授予厦门日报《双语周刊》等122个市“巾帼文明岗”和思明区莲福社区等27个市“巾帼文明社区”荣誉称号。
  3.组织城乡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巾帼科技致富百千万工程”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镇村为农村妇女举办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培训。规范完善“农村妇女发展创业资金”发放制度,编印下发《关于扶持农村女性发展创业贷款合作管理办法》,与市农村信用联社联合评选100名农村女信用户和10名优秀农村女信用户,激励农村妇女诚信创业。年内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共组织各种招聘会23场,有1200余名农村妇女通过招聘会实现就业。市妇联为95名困难妇女提供一次性创业补助资金18.5万元,为98名妇女提供小额贷款422.5万元,贴息近30万元,补助各区妇联办培训班2万元。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市人大提出制定《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和《厦门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立法建议,联合15个部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工作的若干意见》,举办以“两法”、“两纲”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法律讲座和法律知识问答。与厦大法学院联合开展《厦门市家庭暴力现状调查与研究》,在全国妇联举办的“‘北京+10’论坛”上获高校论文二等奖。与市公安局联合举办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班。联合市总工会、卫生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幼保健院检查100家企业女职工保健达标情况。开通信访心理咨询热线。组织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召开厦门市维权工作及优秀论文评选表彰会。“三八节”期间,评选表彰了20个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40名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5.开展实事化维权。年内共开展12次“三进三送”(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送法律,送健康,送知识)活动,3620人次妇女儿童得到帮助。启动“倾情弱势妇女健康,倾力创建和谐厦门”——全市万名城市贫困妇女、农村妇女和外来妇女乳腺疾病免费普查活动,为自愿参加厦门市女性安康保险的3339名经济困难妇女给予保险费补助。联合慈善会、计生协会开展“感恩母爱,共创和谐”活动,为300名贫困妇女发放困难补助9万元,为20名患子宫肌瘤和卵巢囊肿的贫困妇女进行手术治疗;拨出12.5万元专款,慰问基层特困妇干、贫困妇女和儿童。
  6.统筹各类家庭创建活动。把和谐家庭创建作为新时期文明家庭的创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家庭网上行”等建设。评选表彰50户“十佳之家”和120个市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各级“平安家庭”22万多户;与市公安局联合表彰50名“人民警察好家庭”。与市纪委等部门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向全市干部家庭发出《筑反腐倡廉防线,建文明和谐家庭》倡议。评选表彰了20名支持配偶在大开发、大建设中建功立业的“勤廉贤内助”。
  7.深化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道。投资5万多元,为15个镇(场)妇联配置新电脑,为4个镇(场)配置了二手电脑,使基层信息报送网传率达到100%。协调各级媒体宣传报道357条,电视专题12次,日(晚)报专版30次,公益广告33天152次。建设并开通反映特区女性风采平台——《厦门妇女网》。年内妇联系统向各界媒体、网站投稿2500余篇,被采用1800余篇(其中中国妇女网230余篇,占全省妇联系统信息总量的38%),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妇联“信息工作十佳单位”。
  8.扎实推进家庭教育。开展家长学校现状调研,编印《家庭教育格言》,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74场,咨询22场。拨出17.5万元经费扶持思东社区等20个社区家庭教育学校。
  9.拓展“春蕾计划”领域。开展“春蕾女童寻找当年资助人”活动,召开“爱与感恩”春蕾计划实施12周年总结会,发动社会各界为“春蕾计划”捐款38万元,资助“春蕾女童”732名。评选表彰100名品学兼优“春蕾女童”,奖励10名考上一级重点高中的“春蕾女童”3万元,慰问39名贫困女大学生7.06万元。全省首创在技工学校挂牌“春蕾技工学校”,资助50名贫困女生2万元,帮助完成义务教育的“春蕾女童”掌握就业技能。
  10.深入贯彻实施“两纲”。为接受国务院、省“两纲”督导检查,成立了“两纲”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邀请专家进行培训和指导。组织自查和督导,完成《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厦门市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协同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在厦门电视台做了33天的公益广告,在《厦门日报》刊登反家庭暴力知识,3000多人参加知识竞赛。依托社区各种教育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宣传声势。
  11.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台交会期间,邀请海峡两岸专家、学者和妇女工作者共80余人齐聚厦门举行第二届妇女相关议题研讨会,围绕“妇女发展·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主题进行研讨。与台中市妇女会签订了《关于加强厦门与台中妇女交流合作的协议书》,按照双向互动、交流合作、循序渐进的精神,确定了加强双方人员互访、定期举办两地妇女界交流的活动计划。举办第二届厦金亲子夏令营,组织厦门和金门的80对母子欢聚鹭岛。邀请港澳台金妇女组织组团参加海峡巾帼健身大赛。全年接待境外妇女代表团组12批236人次,接待国内各省市区妇女考察团15批420人次。
  【第二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 由市妇联、市体育局承办,于4月25~28日在厦门举行。来自全省9个设区市及省直机关、香港、澳门、台湾、金门等14个体育代表团的近千名妇女角逐乒乓球、气排球、木兰拳、太极拳、健身健美操、健身秧歌、健身两项接力及特色项目等8个项目的比赛。厦门代表团取得了7个第一,3个第二,3个第三的好成绩。
  【评选表彰第六届十佳外来女员工】 1月18日,市妇联联合市委宣传部等10家单位共同开展的第六届“十佳外来女员工”评选结果揭晓,张丽、王丽晶、江新春、尧梅兰、季春燕、况长英、王瑾、李美、彭波兰、肖华清等获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厦门市正式户口,以为奖励。
  【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6周年】 3月8日,厦门市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6周年暨表彰大会,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厅隆重举行。各界妇女代表800余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笑影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表彰了22个“巾帼志愿者”先进集体、100名优秀“巾帼志愿者”,10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40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5个项目的“十佳家庭”,第六届厦门市“十佳外来女员工”和“优秀外来女员工”等。
  【顾秀莲考察厦门新农村建设】 4月5日,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莅厦,进行妇联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研,听取了翔安区新圩镇马塘村党总支书记的汇报,会见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女能手和部分女农民企业家,参观了银鹭集团。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洪天慧,省、市领导何立峰,曾喜祥及省、市妇联的领导陪同调研。
  【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在厦大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妇女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1月6日,来自全国各重点高校的妇女研究中心主任、研究会会长、妇女/性别学科带头人以及专家学者等300余人,围绕“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发展与反贫困”、“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创造有利于农村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等四个课题展开研讨。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在省、市领导、厦门大学领导和省、市妇联领导的陪同下出席了开幕式。
  【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班】 11月21日,由市妇联和市公安局联合举办。全市公安派出所和妇联系统维权干部共100多人参加。本次培训以家庭暴力干预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尚属首创。培训引入了因人施教的新内容、新理念,采取互动融合的研讨方式。通过培训,增强了公安干警和维权干部为受暴妇女服务、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明确了干预家庭暴力的正确工作思路和模式,有效地整合反家庭暴力的力量资源,进一步加强不同机构、不同工作模式间的协调配合,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首家非公企业妇委会成立】 11月21日,非公企业——厦门金宇兴酒业有限公司妇委会正式成立,企业法人代表许英兰当选妇委会主任。非公企业妇委会的成立,延伸了妇女工作的领域,为妇联在非公企业、外资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做了有益的尝试。
  【厦门市被授予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 6月21日,在全国妇联召开的“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建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论坛大会上,厦门市被全国妇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思明区育秀社区、湖里区金山社区被授予“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汪根有)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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