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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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847
颗粒名称: 建筑业
分类号: F426.91
页数: 6
页码: 59-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厦门市2006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关键词: 建筑业 厦门市 2006年

内容

【概况】 2006年,全市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8.59亿元(含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地完成的产值55.21亿元,下同),同比增长59.03%。全年各类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606.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39%。当年新开工面积1858.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08%。全年房屋竣工面积114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81.08万平方米,房屋竣工率31.69%,同比增长3.31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2.43亿元,同比增长73.9%。年末建筑业资产总值268.08亿元,同比增长36.55%。全年建筑业利税总额139410万元,同比增长57.64%,实现利润总额39995万元,同比增长84.76%。
  至年底,厦门市建筑业企业共有435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103家(一级19家,二级34家,三级50家),专业承包企业257家(一级28家、二级94家、三级129家,不分等级6家),劳务分包企业75家(一级23家,二级42家,不分等级10家)。按企业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9家,集体企业16家,有限责任公司326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私营企业42家,港澳台商企业9家,外商投资企业5家,其他类型企业24家。建筑业期未从业人员203867人,全部人员平均人数19966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3205人。建筑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59559元/人。
  但是,由于建筑市场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加上缺乏超前的管理意识和理论上的研究,面对大批工程项目的开工,大量的外地施工企业和建筑农民工纷纷涌入。从市场到现场都存在一些监督和管理问题,建筑市场大牌子小队伍、挂靠承包、恶性压价、延误合同工期、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影响投资效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陈瑞能 刘丽娟)
  【规范与整顿建筑市场新措施】 2006年,市建设局探索实施建筑市场规范与整顿的多项新措施:
  1.保障重点重要工程进度,加大施工现场监管协调力度。加大对施工现场主体各方行为检(巡)查,全年共组织726批次,涉及工程项目545个。其中:以劳务管理及社会责任为主的项目369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95份,103家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监管档案;以工期进度为主的项目176个,涉及建设单位38家,施工企业143家,监理企业37家,暂停2家建筑业企业在厦承接业务资格,通报批评4家施工企业,14家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被记入信用监管档案。
  2.加强重要工程项目的督查通报报告。针对建筑市场挂靠承包,管理人员严重缺位,致使部分重点重要工程合同工期滞后,影响政府投资效益的情况,出台《关于规范厦门市建筑市场程序若干措施》,专项督查在建重点重要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管理和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等情况,分析项目的《建设工程情况月报表》,对合同工期严重滞后的项目给予曝光,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或通报工期滞后的调查分析情况,通报批评负主要责任的施工企业。
  3.采用多种方式协调解决工程进度与工程款支付问题。在协调处理中具体分析,分别约谈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分清责任,各自承担,共同解决;对个别严重失信外地企业,提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处理;对领导交办的项目写出专题的情况报告13份。
  4.组织修订《厦门市建筑工程劳保费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本市建筑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机制,规范建筑工程劳保费监督管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出台《厦门市建筑劳务费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于7月1日由市建设局出台并开始实行。
  《办法》规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发包人须履行下列义务:提供有关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协调;评估、指导、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验收劳务分包施工作业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禁止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办法》要求,努力促进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化;鼓励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实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履行相应监管;市建筑行业协会相应开展劳务分包政策培训、项目劳务队长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对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的11种不良行为,予以责令改正或依法行政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入“厦门市建安信用监管系统”。
  《办法》还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直接支付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推进建安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2006年,市建设局运用“厦门市建安信用监管系统”平台软件,由计算机就有关监管记录自动生成了建安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并经研讨、评估与确认,向社会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四个序列的较好企业名单。上述监管评价结果及其他未对外公开的结果全部发布在“厦门市建安信用监管系统”平台内,由厦门市各有关监管机构按有关规定启动差别化的分类监管机制。此举对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和综合监管产生了积极作用,为在市财政投融资工程建设中试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005年12月底市建设局出台《关于建设工程担保若干实施意见》,2006年初开始全面实施。这一担保制度通过扩大担保范围,引进专业担保公司,完善担保管理流程,提高了担保的效能。截至年底,全市有17家银行和3家工程担保公司在厦门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全年受理485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125.842亿元,有效工程担保函件的原件964件,涉及担保额度20.478亿元。其中:银行保函567件,担保额度14.2492亿元;担保公司的担保书397件,担保额度6.228亿元。
  【试行预选承包商管理制度】 年初,市建设局依据上年发布的《关于发布建安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并实施差别化监管的通知》,对厦门市建筑企业的信用分用绿、蓝、黄、红四种颜色予以标识,实行差别化管理。在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的施工招标中,市建设局要求项目业主在预选承包商制度建立前优先选择绿、蓝色类别企业参与投标,否决黄、红色类别企业的投标资格。同时,在建安信用监管记录基础上补充“大业主所关心的有关实力、业绩、社会贡献等良好记录”,并尝试生成预选承包商的初始名单。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厦门市政府投融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上报市政府。 (孙劲峰)
  【工程款“清欠”和“防欠”工作】 2006年,市建设局加大拖欠工程款清理的协调督促力度,全年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1.77亿元,加上以往三年全市累计清欠工程款27.78亿元,完成清欠比例达98.24%(其中政府工程款清欠比例达100%),提前实现了建设部提出的到2006年底清欠比例达95%的要求,实现了“旧款全清、新款不欠”的目标。为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从源头上防治拖欠工程款现象的产生。市建设局建立健全工程款清欠的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措施有:强化招投标资格管理;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监控;完善工程担保制度;规范建筑劳务管理;强化对工程款和工资发放监管;推进建安信用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严格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提供工程款结算支付完毕证明。 (孙劲峰 陈瑞能)
  【厦门建筑企业积极开拓外地市场】 2006年,厦门市共有60家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参加全国各地299个工程项目、总造价达91.36亿元的工程建设施工,省外工程主要集中在房建、市政、路桥、水利、港口、装修、智能化、机电安装、消防、体育设施等专业。截至年底,厦门市建筑企业在外地的建筑市场已由原先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地,延伸到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内蒙古等边远地区,全年完成产值55.21亿元,同比增长5.58%。 (刘丽娟)
  【进一步完善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制度】 8月,市建设局出台《关于规范厦门市建筑市场秩序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强现场联动,推出一系列的防范监管措施:一是强调基本账户,防范挂靠行为,规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汇入和转出均应经过企业基本账户。二是严格甄别,防止“偷梁换柱”,规定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师、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资格审查、开标会、投标咨询辩论等招投标活动。三是实行中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登记核销制度,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岗位证书须交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管,防止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虚假到位或到其他工程兼职。四是与信用挂钩,实行诚信安全一票否决制度。近一年因投标人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规范评标专家行为】 2006年,全市在评标过程中发生评标专家违规现象102人次。12月30日,市招标办出台《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若干补充规定》。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是强调评标专家的信用档案管理;二是调整工程材料设备投标报价不合理的认定;三是评标工作实行“主审—复审一集体审议”三级评审制度,以明确责任;四是提出评标时间和评标报酬的保证措施;五是严格评标专家抽选制度,完善保密措施,保证评标专家选取的随机性和保密性。 (吴广启)
  【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四大存在问题】 2006年,招投标市场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个别企业不顾自身实力盲目低价抢标,造成中标后又弃标;部分投标项目报价不够科学理性,甚至有意钻空子;投标人中标后违约现象仍很普遍,特别是一些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很好履行投标承诺。二是“僧多粥少”引发不正当竞争。市场全面放开后,外地施工企业纷纷涌入厦门市场,引发了大牌子小队伍、挂靠投标、恶性压价、投标不理性等问题的发生,扰乱了招投标市场。三是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够规范。一些代理机构的政策及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编制漏洞百出,随意设置废标条款,造成流标、废标多。四是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不规范。一些专家的政策及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评标标准的把握不准,主观意识太强,评标不够细致,草率马虎,职业道德及评标态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陈瑞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三项新机制】 2006年推出的三项新机制是:
  1.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自10月起,对申请竣工验收的工程实施“过程监督与竣工验收相分离”的监督办法。将单位工程整个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分成过程监督与竣工验收监督两个部分:即由监督科和责任监督员按照原有监督方式进行过程监督直至完成预验收监督,负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单位工程具备竣工质量验收条件之后,由竣工验收监督组在竣工验收中对单位工程质量和责任监督员的监督成效进行监督。新办法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评价工作,竣工验收时各参建单位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评价卡》,对监督人员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评价,既提高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效率,又增加了社会监督成效。
  2.实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专项验收工程范围是2005年1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工程和2005年7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时提交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应包括经厦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审查通过的《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报审备案表》;若施工过程中需对节能设计进行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应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经厦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备案并告知市质量监督机构后方可施工;建筑节能材料需按《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13-83-2006)附录A要求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编制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施工单位交底。监理单位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在单位工程竣工前组织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进行专项验收。
  3.对建筑工地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和使用备案登记。根据《福建省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要求制定登记方案,全年共注册塔吊和施工电梯共300台。
  【七项工程获“闽江杯”奖】 6月28日,厦门市有7个达到省级优质水平的工程项目,被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授予“闽江杯”奖。分别是: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厦门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由省六建建工集团公司承建的厦门市政协大楼(团结大厦)、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厦门(南方)工程局承建的厦门海沧大道市政工程Ⅱ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市仙岳路上跨县黄路立交桥、厦门中铁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市云顶隧道及两端接线工程、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承建的丰景苑、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华天花园A、B栋。
  (陈隽峰 林尧清)
  【创新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2006年,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加大工程造价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计价行为。上半年对全市34家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进行大检查,下半年组织全市预算造价编审质量检查,抽查13家造价咨询单位26个工程项目,以此来提高造价从业水平,并建立造价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同时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合同履约依法实施监督,全年检查工程项目近百个,以维护建设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此外还积极建立和完善服务机制,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建安工程劳保费、工程测定费缴费须知》、《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变更办事指南》,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并在海沧区设置办事处,开展海沧区工程造价服务工作,解决了多年来海沧区工程造价管理的空白。
  【工程造价信息采集】 2006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有所提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除了每天及时调查、公布主要材料价格的价格信息之外,每月组织相关信息员对厦门地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苗木及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价格开展调查,每半年组织信息员对厦门地区的各类工程的辅材价格开展调查。通过科学分析、认真测算、系统编制,每月在《厦门建设工程信息》上发布主要材料综合价格700多条,品牌价格1000多条,每半年编辑出版《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发布综合价格7000多条、品牌价格30000多条。通过点、线、面三种发布频率,使价格信息能满足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需要。
  【开展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调查】 年内,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开始在厦门地区开展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调查并整理生成厦门地区人工工资综合单价,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和《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为厦门地区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编制以及计价依据的改革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同时还为厦门市清欠工人工资的价格提供了参考。 (方全)
  【为建筑工人设立工伤保险和救治“绿色通道”】 1月1日开始,市管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时,必须按项目为工程施工人员投保“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时,由福建省建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押金,与全市各区以上医院协作,开辟工伤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对伤员在第一时间内实施抢救。抢救费用不封顶,保证受伤建筑工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查处工程建设事故】 2006年,市管工程列入统计施工的建筑工地共发生5起建筑施工伤亡等级事故,造成5人死亡。按建设部有关规定,市建设局立即暂扣总包、分包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评价。暂停总包、分包、监理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陈瑞能 张清辉)
  【强化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制度】 2006年,厦门市有建设监理企业37家(其中甲级16家、乙级10家、丙级11家),从业人员5700多人。此外,还有38家外地监理企业,605名从业人员在厦承接业务。市建设局采取五项措施,规范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维护监理市场秩序,促进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1.出台《厦门市全片开发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对控制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重要作用,以保证建设工程实施符合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设计的要求。
  2.要求监理企业在配备监理人员时,必须严格遵守最低配备标准规定,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的监理制度。发现施工违法违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制止,签发工程施工暂停令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3.加大对监理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从9月至11月开展对在市域范围内从事建设监理活动的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含外地驻厦监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监理项目备案、承接监理业务、监理收费、监理人员到位、现场质量控制及安全监理情况,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112个,涉及监理企业72家。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作为不良记录给予备案公示。
  4.组织监理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高监理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诚信守法、公正科学开展监理业务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5.由市监理协会牵头,制定《厦门市工程建设监理执业公约》,搞好监理企业自律工作。 (刘以汉)
  【《厦门市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由市建设局、市科技局联合发布,10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等使用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新技术,凡依法必须进行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达到工程预算价50%以上的,且主要技术为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经市建设系统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委托采用新技术或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同时,建设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达到总造价50%以上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等予以表彰并记录良好信用档案。《办法》还鼓励推广应用建设领域的新材料,新工艺的企业积极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给予优先扶持。 (陈瑞能)
  【建材业管理】 2006年,市建设局把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实施节能型建筑,作为缓解资源紧缺的矛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努力在建材调配,门窗幕墙管理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
  年内,进入厦门建筑市场并取得新墙材确认资格的企业有148家,其中有63家企业是当年新增加确认的。全年预伴商品砼总的生产能力为1500万立方米,生产企业拥有运输车703辆,可满足全市大建设时期对混凝土的要求。目前已有3家企业生产加气砼砌块,年产量达90万立方米,有5家企业正在筹建加气砼和蒸压粉煤灰生产线,设计年产规模约150万立方米,有4家企业正在筹建干混砂浆生产线,还有2家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全年共有570个新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255万平方米,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138万元,共返退468个工程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168万元。全市全年共使用预伴砼900.6万立方米,水泥233.4万吨,碎石720万吨,砂450万吨,粉煤炭50.8万吨,矿粉及外加剂23.3万吨。全年共办理居住建筑节能备案826项,建筑面积823万平方米,办理公共建筑节能备案355项,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全年共办理建筑门窗新途径幕墙监督检查表531份,总面积150.8万平方米,总造价4.4亿元,其中幕墙部面积115.6万平方米,门窗工程35.2万平方米。统计至11月底,重点工程累计欠砼生产企业砼款5665.56万元,砼生产企业累计砼被欠款总额为69416.49万元,砼生产企业累计欠原材料货款总额为25334.32万元。经与施工单位协调,问题已基本解决。
  【推广使用干混砂浆】 2月8日,市建设局出台《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干混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2006年3月1日起岛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融资工程必须使用干混砂浆,岛外政府投融资工程及岛内其他工程推广使用干混砂浆;2007年1月1日起岛外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融资工程必须使用干混砂浆;200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面使用干混砂浆。《通知》还强调:干混砂浆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厦门市《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禁止使用海砂或经海水泡过的砂生产干混砂浆;使用干混砂浆的工程项目,工程概预算、招投标工程招标标底应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干混砂浆综合信息价格进行编制;干混砂浆可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取得认定证书后,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干混砂浆的使用列入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评定的检查与考核内容。
  【实行建筑门窗、幕墙产品合格证标识管理】 7月25日,市建设局发出《关于统一门窗幕墙产品合格证标识建筑的通知》。《通知》规定:全市建筑门窗、幕墙产品统一采用由市建筑材料与设备协会(简称协会)统一监制发放的建筑门窗幕墙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等相关内容;生产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生产情况开具联系函向协会申领适量的产品合格证,联系函中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门窗幕墙面积、门窗樘数及拟申领的数量,同时提交监督检查表复印件、门窗幕墙明细表;外地企业在厦承接建筑门窗幕墙工程,其产品合格证应参照厦门市统一格式,应在印制前报协会登记备案;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须把产品合格证贴于指定的便于检查的位置;建筑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应当检查产品的合格证,否则产品不得上墙安装;市建设局专门组织成立质量巡查小组,对全市建筑门窗幕墙质量进行日常监控。 (陈瑞能 邱圣安)
  【房屋建筑圆弧轨线平移工程综合技术】 11月25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抗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用圆弧轨线平移工程综合技术,顺利将厦门市检察院综合办公大楼整体平移。该大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楼高22米,为7层混凝土框架结构,重5000吨,建筑整体中心向西北方向平移42米,外圈平移61米,并转动45度,是国内房屋建筑平移难度最大的一个工程。该项目被列为市建设局2006年度重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12月27日,该项技术通过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筑平移技术应用于城市改造和文物建筑保护,不但节省大量的拆除费用和重建资金,还可减少建筑垃圾的处理费用以及垃圾、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全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杏北新城】 2006年度建设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总建筑面积54.7万平方米,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采取合理的建筑群布置,南北朝向,自然通风,中心底层全部架空做水平通风口,并与室外庭院结合成为防晒、防雨的开敞空间。7~18层住宅小区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6,建筑密度≤22%,绿化率≥40%。19层及以上住宅小区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化绿≥40%。
  屋面保温隔热措施:(1)采用挤塑保温隔热板,屋面传热系数0.86;(2)采用喷涂发泡聚氨脂自防水保温屋面;(3)采用斜屋面,阻止太阳光的直接照射。外门窗均采用塑钢框或铝合金框,无色透明中空玻璃。门窗传热系数3.5~4.0,空气渗透性能等级为4级。
  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在屋顶二层安装自然循环式真空管集热器,外立面凸显闽南建筑风格。
  建筑照明节能技术:(1)采用高效的三基色荧光灯具并配用节能电子镇流整,比普通荧光灯具节电约30%;(2)公共区域采用触摸式延迟开关,电表采用节能电表;(3)各场所功率密度值均未超过规范规定值;(4)低压电器、双电源切换装置等均选用低能耗产品;(5)采用太阳能室外灯具,可大大节省耗电量。
   【全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瑞景公园】 2006年度建设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类型为住宅商品房,地处厦门岛东部,厦门岛最高峰云顶岩北麓。总占地面积99862.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334.89平方米(地上155212.01平方米,地下48122.88平方米),容积率1.57,绿化面积46273.387平方米,由13幢组合式塔式住宅共计25个单元986住户。建筑高度分别在60~99.9米之间,全部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该工程外墙、屋面、门窗均采用节能保温材料,公建设施照明灯具采用节能35.9%以上节能灯管,大型水泵采用节能20%以上的变频或软起动设备,景观工程照明采用太阳能庭院灯,以楼梯为单元的集中供水系统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工程。
  经济指标及预期效益:该系统户均投资约4500~5000元(含计量和建筑物管网),每吨热水基本加热费用约6.5元/吨、回水加热费用约1.5元/吨,合计约8元/吨,按户均每日用热水180升计算,年可节约1100元左右,单靠节约电费投资回收期3~4年。
  工程还设有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系统,再生水处理生产能力为1500吨/日,总投资约570万元。
  【蓝湾国际示范项目】 由厦门金都特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04年3月批准列入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金牌建设试点项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与育秀路之间,总用地面积390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6万多平方米。建筑容积率3.999,建筑密度19.08%,绿地率46.21%。由5栋30~31层短板式高层组成,北三南二开放型布局,预计2008年12月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蓝湾国际工程项目地基基础经过技术攻关,解决了多孤石地质的桩基基础技术难题。该项目还采用节能空调设备、节能照明系统、节能变频、节约用地和节约用材技术,垃圾处理和排水、排烟均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改善了居住环境。
  【《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实践——设计、结构、基础、施工》】 由市建设局组织编写,2006年3月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全书共收编了厦门市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工程施工及地基基础方面的技术论文39篇,总结了近20年来厦门市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实践,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厦门市在结构设计和施工方面的现状和技术水平。
  【EF项目进展顺利】 厦门市为建设部确立的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示范城市。2005年9月,由市建设局组织申报的美国能源基金建筑节能项目(简称EF项目)第二期获得批准和资助,为期一年。2006年5月15日,美国能源基金会执行副主席、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主任欧道格先生来厦门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对厦门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和赞赏。10月,厦门市EF第三期项目工作的计划正式申报,并获得批准,得到3万美元的资助。12月,在建设部组织开展全国建筑节能检查工作期间,EF第二期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总评达到优秀标准。
  【住宅小区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 根据《厦门市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市建设局于12月20日开始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内完善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截至年底,全市列入应完成监控系统建设的408个住宅小区(大厦)有265个,安装监控探头5618个,达到安全防范的基本标准,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报警监控系统建设的完成率达到71.42%。135个未列入2006年建设计划的小区也已完成2823个监控探头的安装任务。另有37个小区未实施物业管理,暂无安排报警监控系统建设计划。 (胡建勤)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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