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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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819
颗粒名称: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综述
分类号: F293.2;F293.33
页数: 3
页码: 28-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的综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工作坚持“主动融入,找准站位,突出重点,保障发展,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紧盯目标,狠抓落实”的思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市国土房产局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关键词: 厦门市 国土资源 房产管理

内容

2006年,厦门市国土房产部门围绕“一个突破、两个保障、两个提高、三个加强、做好四项基础工作”(即:努力实现房屋管理工作新突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保障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继续做好国土房产四项基础性工作)的目标,自觉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按照保重点、保基础设施项目、保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加大安置房、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供应,兼顾招商引资用地需求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火炬翔安产业区、同安工业集中区、轻工食品工业区、五缘湾等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用地及时得到保障。对高校等大项目用地,实行分期分批报批,促进节约用地。全年共组织上报64个批次、6个单独选址用地的报批,为250多个项目办理农转用报批,总用地面积2565公顷(含农用地面积2006公顷),其中使用厦门市2006年农转用指标1270公顷,使用国家指标363公顷,使用省统筹指标373公顷。全市供应各类建设用地809宗、3505.84公顷,其中住宅用地430.41公顷,公共建筑用地311.7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60.3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67.3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583.06公顷,商服用地101.7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87.17公顷,特殊用地41.44公顷,临时用地22.56公顷。编制完成环东海域两个取土(石)点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及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养殖滩涂用地界定工作。以山海协作的形式,分别与龙岩市、三明市签订1.5万亩和2万亩基本农田易地补划协议。全市7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开发区的四至范围、图件、坐标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并公告。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
  二、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
  成立“征地拆迁协调小组”和“福厦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督导组”,安排7名人员进驻市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具体协调、指导征地拆迁工作。起草并由市政府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审查征地拆迁中非正常户口迁移及突击分户等现象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有关奖励问题的通知》等7个重要文件。对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审程序和房屋拆迁公示进行规范。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福厦铁路征地拆迁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全市征地拆迁例会,集中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共培训1374人。加大调解和裁决力度,确保征地拆迁进度,共召开调解会180场,成功调解126件,调解成功率达70%;召开征地拆迁听证会54场;受理拆迁裁决180件,下发裁决书54件,申请强制拆迁27件,实际强制拆迁12件。全市共发布征地预告(公告)85个,完成征地面积3704.8公顷(含收回国有土地);发布拆迁通告100个(其中拆迁城市房屋29个),拆迁房屋面积189.6万平方米(其中拆迁城市房屋39.9万平方米)。
  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若干问题的通知》编印成单行本,发放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手中。建立基本农田监控责任到人制度,将每片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分工到国土所,实行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的管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工作,将各区、镇、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分发到区、镇(街)、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大检查,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占用“五不准”制度(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保证基本农田不受破坏。
  四、规范土地资产管理。
  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人民法院执行涉及处置土地使用权有关工作的意见》、《关于经济适用房收取地价标准的意见》;修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出台《经营性用地项目增容地价征收管理补充规定》,改革增容地价计收办法,实现与市场价格接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完成岛内2004年以前历史遗留闲置土地的处置。对加油站用地进行清理整治,有9家手续不完整的加油站被责令限期补办用地手续。发布公告,培训人员,开征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起草《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积极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工作意见》(讨论稿)。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初审会议事规程》,建立双月十日土地出让方案初审会制度。全年通过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42宗。建立了网格地价动态跟踪点,加强地价的动态监测。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共收储土地30宗,协议收储面积160公顷,实际新增土地储备面积2340公顷(其中,通过收储新增储备151公顷,通过征地拆迁新增储备2189公顷)。加强土地批后跟踪管理,同安分局开发了土地利用跟踪管理信息系统,土地批后管理更加到位。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
  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民生项目土地供应量。全年供应以居住为主的商品房用地164.14公顷,可建建筑面积430.09万平方米;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27.46公顷、安置房用地180.65公顷、廉租房用地2.43公顷、其他住宅用地55.72公顷。大力发展满足本市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和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严格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上。编制完成《厦门市“十一五”房地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以“厦门网上房地产”为主的动态信息披露制度,引导理性投资、理性消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的管理。在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建立诚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4期商品房销售人员业务培训班,共有500余人参加;在房地产中介行业开展“优秀中介机构”评选活动,提高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自律的自觉性。开展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对全市135个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立案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违规销售行为17宗,对4家违法预售商品房的开发商给予罚款处罚;对开发商涉嫌违规返租行为、涉嫌“捂盘”等问题做出责令其限期整改处理;取消了32家经纪机构资质。
  2006年,办理各类权证10.11万件,同比增长19%。办理房产交易2.33万件,同比增长36%;交易面积2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交易金额91.35亿元,同比增长53%。协征契税(房产三级市场)1.92亿元,同比增长78%;协征营业税(房产三级市场)2.22亿元,同比增长204%。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4.21万件,同比增长21%;合同登记面积423.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合同金额285.95亿元,同比增长57%。
  六、创新房屋管理工作机制。
  为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由市国土房产局起草《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政策。市国土房产局组织实施了五缘湾、古楼、观音山等3个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7.79公顷,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竣工后可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2287套。从12月起,全市开始受理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
  完成房管所机构改革,建立公房管理新机制。经市编委批准,撤销市国土房产局所辖8个房管所,组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和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建立公有非住宅房屋公开招租制度。积极探索公房管理市场化改革,在厦禾、鹭江等片区开展直管公房专项服务市场化改革试点。出台政策,提高部分一楼沿街直管非住宅商业用房租金标准,使非住宅用房租金与市场租金水平接轨。建设厦门市住房信息系统和直管公房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直管公房档案管理、租金收缴模块程序的设计及近400万条历年收缴租金信息的整理。扩大廉租房安置覆盖面,组织对岛外城镇范围内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民政救济对象进行调查。起草《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安置暂行办法》,并组织征求意见。对2005年确定的223户廉租户进行安置,其中158户为租金补助安置,65户为实物安置。做好公房租金和租赁收益金收缴工作,共收缴公房租金6558.60万元,完成应收数的92.62%;征收租赁收益金1277.78万元。
  七、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使用管理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组织开展全市住房状况和收入情况抽样调查,以电话、网上和入户调查的方式,共调查9221户家庭,形成《厦门市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依据。从5月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调整为工资总额。取消了住房公积金房贷险。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建成住房公积金自动还贷系统。完成原同安区房改资金的移交接收工作,实现全市住房资金的统一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6829个,缴存职工26.38万人,较上年底增加缴存单位256个,增加缴存人数1.78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9.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2亿元,增长26.71%,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2.49亿元,归集余额44.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3亿元,增长33.43%。累计为61716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70.79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36.22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81.3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多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个贷使用率居全国前列、全省首位。
  八、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危房治理工作。
  完成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将2005年新发生的27处仍有危害性的地灾(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开展防灾知识普及教育,共有584人次接受了培训。组织指导对35处位于村民居住区和城镇的险、灾点实施治理、排险,共投入资金1453.63万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19个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新建工程进行评估,控制人为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全市共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113份、“防灾避险明白卡”200份,设立警示牌170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18次。加快危房改造步伐。提出由单位“解危”向成片“治理改造”转变,拟定《厦门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报市政府审批;全面开展危房排查和解危工作,委托鉴定房屋292幢,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属危房的共247幢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36幢3.9万平方米;共整治危房202幢(处),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其中排险加固55幢0.94万平方米;翻改建119幢1.85万平方米;拆除28幢1.02万平方米。完成各类房屋修缮3052幢22.6万平方米。
  九、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由市国土房产局和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无证非法采矿档案制度、举报有奖制、查处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制度等四项制度。全市共查处无证非法开采195起(人次),超深越界开采花岗岩7起,责令停产整顿矿山32起,注销采矿许可证28本;纠正违法行为161起,处罚56件,罚款40.52万元,查封开采设备34部,没收非法所得5550元,检查运载土砂石车辆2528部,暂扣处理254部。矿山延续、扩大矿界变更登记工作顺利推进,为82个到期矿山办理延续登记,注销采矿许可证28本。截至年底,全市持证矿山数120个。大力推进“青山挂白”治理工作,二期专项治理通过省验收。对持证在采矿山进行边开采边治理的,收取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开展全市地下热水资源调查工作,已对2处温泉点开始进行专项调查。
  十、推进国土房产管理四项基础业务建设。
  1.产权产籍管理。编制完成《厦门市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同安私房超占超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落实<关于无法取得厦门市不动产转让(销售)专用发票的商品房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处理意见>的具体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明确民用建筑地下室车库不同区域的权利及范围的划定问题,制定人防范围内车位的确权办证新方案。加强对房产测绘市场的监管,印发《关于建立厦门市房地产测绘成果质量评定制度的通知》,建立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评定和市场淘汰制度。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推进农村成片土地房屋权籍管理工作,同安、集美两区的农村土地房屋测绘项目已组织测绘队伍进场测绘。加快权籍信息系统开发,全市近一半国土所已将数据集中到市局服务器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涉侨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做好房侨清退工作。全市共办理城镇土地房屋登记发证101185件,比增12.2%;城镇地籍调查1443宗;城镇房产测绘504.58万平方米;农村土地房屋登记38974件,比增10.8%,完成地籍调查34570宗,累计完成地籍调查112312宗,全市农村累计完成房产测绘145225宗,经验收合格109064宗。
  2.基础测绘。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准。完成“厦门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方案编制。完成本岛南部等重点区域1∶500地籍精度测图项目,实测面积15.91平方公里,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现势性强的数字地形图。购买全市1043平方公里QuickBird(快鸟)卫星影像数据用于制作卫星影像挂图。主动地为公安、规划等部门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为重点工程提供测绘保障,共分发空间基础地理数据48470幅,完成“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发工程”所涉约32平方公里范围内村庄、厂房等6800余栋建筑物修补测工作。市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被国家测绘局评为“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
  3.国土房产信息化建设。完成国土房产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方案。“金土工程”一期试点建设方案通过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验收。完成局智能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和局政务信息网站改版。市国土房产局政务信息网站连续两届被评为厦门市十佳“政府优秀网站”。市国土房产局连续两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网上政务公开示范单位”。
  4.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全年接收档案76850卷,整理各类档案26960卷,档案利用9791人次,安全保管档案近594148卷;完成权属、土地档案电脑录入66159卷、扫描112161卷。完善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二期,实现新增档案接收与数字化录入同步,档案利用实现电子化、网络化。
  十一、提高依法行政和国土房产执法水平。
  狠抓普法教育,编印《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诉讼案例选编》,以案说法。落实国土资源听证程序,举办国土资源听证66场。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共接待来访群众2710人次,受理信访投诉案件1579起,办结率99.6%;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4件,满意率100%。市国土房产局被市政协评为“关于建议建设‘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问题”优秀提案承办单位、2003~2006年度全市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制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执法工作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强化市局、分局、国土所三级联动,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组织对2005年以来企业违法违规建厂房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查处,共立案查处19件,占地面积1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6万平方米。对2005年以来违法用地情况进行清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用地2090宗,违法用地面积519.1公顷。开展粘土机砖厂用地清理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地图市场执法检查,缴获非法盗版地图近千张。全年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与房产违法案件134件,结案120件。市国土房产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测绘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市国土房产局、新民国土所、后溪国土所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曾卫国)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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